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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林業資源是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源,是實現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的重要戰略資源。改革開放初期,由于缺乏林業資源保護意識,過度開發對林業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為促進林業生態環境保護事業高質量發展,通過論述林業生態環境發展的重要意義,分析當前林業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具有針對性的科學、系統、合理有效的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改善建議,如全面提高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構建完善的林業生態環境保護體系、嚴格規范林業資源開采審批程序、完善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建立健全林業生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
關鍵詞:林業資源;生態環境;發展對策
我國經濟發展已進入新常態發展階段,人們對美好生態環境的需求不斷增長,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不斷增強,保護林業資源已成為全民共識,追求綠色生活已成為人們的美好向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深入人心,我國林業生態環境保護事業也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
1意義
健康的林業生態環境對保護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發揮著關鍵作用[1]。森林生態系統對維系全球生態平衡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資源環境。森林通過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并釋放氧氣,有效提升空氣質量。森林不僅能有效凈化空氣,還能夠調節氣候,有效抑制溫室效應。森林覆蓋率較高的地區其氣候的自我調節能力較強,能夠有效應對惡劣的自然環境,同時其生物資源豐富,生態環境良好。隨著綠色發展理念的普及,社會各界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關注度也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人主動參與環境保護工作,每年植樹節全國各地掀起植樹熱潮,增加林業資源存量。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在某種程度上承擔了綠色發展的使命,通過對林業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宣傳,可以有效培養人們保護森林、親近自然的生態環保意識,幫助人們樹立生態環保發展價值觀,全面推動社會形成綠色循環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社會生產方式,能夠進一步理順林業資源開發利用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有效促進林業資源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
2存在的問題
2.1重視程度不夠
人們對林業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不強,保護措施不到位,仍存在對林業資源的過度開采現象,對林業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從而導致森林資源減少,覆蓋面積也隨之減少,林業生態環境受到較大影響,造成部分干旱半干旱地區易發沙塵天氣[2]。《關于全球森林資源過度開發問題的調查報告》顯示,部分地區人們還沒有充分意識到林業生態環境帶來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依然存在對林業資源過度開發、開墾種田、過度放牧的現象,對林業資源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壞。雖然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對林業資源的保護,但在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投入的資金、技術、人才等資源還不夠,相關部門的各項政策還沒有落實落地,不能有效保護林業生態環境。
2.2治理體系不健全
林業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尚不健全,政府發揮的作用和力度不足,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的資源配置不到位,林業生態保護和破壞懲罰等制度不夠健全。林業生態資源管制、人工退耕還林的林業山區管理方式較為粗放;森林生態環境資源監測和生態修復都較為落后,不能精準地做好生態環保保護和建設工作。現代化科技手段在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應用較少,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科技成果應用不足,科技服務體系和科技服務平臺相對不健全,林業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不健全,林業生態環境監測不到位,風險預警能力不足,生態環境治理資源和能力相對欠缺。此外,具備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經驗的優質生態環境治理人才較為匱乏,林業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和提高。
2.3林業資源開采審批制度不完善
我國林業生態資源主要分布在較為偏遠的地區,很多偏遠山區的村民和村干部文化水平不高,其林業資源的保護意識不足,法律意識淡薄,不能嚴格按照一定的開采審批制度和手續對林業資源進行合理的開發和使用。很多村民對開采砍伐程序認識不到位,存在先砍伐后補手續的情況。很多采伐公司因辦理開采手續過程較為復雜,就直接進行開采,并未嚴格遵守相關的采伐審批程序,對林業生態資源造成了極大的破壞,不利于林業資源的保護。在偏遠山區,林區基層采伐樹木的規章制度不嚴格,基層管理機制不健全,基層工作人員的規章制度執行不到位,這都嚴重制約了對林業生態環境的保護。
2.4法律法規制度不健全
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其執法力度和執法力量不足,執法的手段相對落后。森林保護執法隊伍建設較為滯后,目前森林公安一般設立在大中型林場,而且人員配備較少,執法巡查難度較大。部分林業資源靠近村落,當地公安監管難度大,存在村民偷采林業資源的現象。在林業生態環境保護行動中,仍有部分破壞林業生態環境的案件未得到妥善有效處理。大部分的林區處在較為偏遠的地區,林業法律法規的制度不夠完善,導致一些不法分子鉆法律漏洞,對林區的樹木資源進行偷盜和采伐,以此牟取個人利益,對林業生態環境保護造成不利影響。部分地區退耕返林的林區管理制度不夠健全,非法侵占林區和山區林業資源用地的人員并沒有得到相應的處罰,進而不能有效推進對林業生態資源的保護。
2.5林業生態環境修復補償難度大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的快速推進,林業資源的空間發展環境縮減,對林業生態環境造成較大程度的破壞,部分地區甚至出現森林破碎化、生物多樣性降低等較為嚴重的林業生態環境問題,因此林業生態環境修復補償壓力持續增加。在林業資源開采使用過程中,開采管理方式較為粗放,管理理念較為保守,管理模式較為落后,綜合治理力度不夠,林業生態環境補償修復力度不足,林業生態環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后難以得到有效的生態補償和修復。
3改善建議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態保護意識的增強,綠色發展成為社會發展的主旋律,社會各界都開始重視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林業建設是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性問題,應做好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工作,發揮林業資源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為我國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綠色發展奠定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和提供充足的后備林業資源。
3.1全面提高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社會生活水平不斷攀升,人們對生活品質的要求不斷提升,作為備受關注的環保問題日益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問題,既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青山的綠色發展環保理念全面深入人心[3]。人們環境保護意識的提升有益于林業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對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通過舉辦講座、宣傳標語、電視、報紙等傳統方式,向社會公眾宣傳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理念;也可以采用自媒體平臺播放公益環保宣傳片進行宣傳,不斷提升公眾對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讓公民充分認識到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并以身作則,從自身做起,減少破壞林業生態環境的行為,多方位多角度保護林業生態環境,讓保護林業資源成為公民的自覺行動。
3.2構建完善的林業生態環境保護體系
林業資源在社會經濟發展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我國林業資源較為豐富,但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林業資源的保護不到位,以及在開采過程中管理不到位,對林業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因此,應建立健全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機制,在林業資源開發過程中,對林業生態資源進行全面保護,確保林業生態環境和林業經濟可持續穩健發展。自然資源條件允許的地區可以采取封山育林和植樹造林相結合的方式,發動周邊居民開展植樹造林、退耕還林活動,擴大森林覆蓋面積,不斷積累林業資源。構建完善合理的林業生態保護體系,多角度加強林業生態環境的保護,投入相應的人力、資金、技術等資源,投入定量資金激勵植樹造林的單位和個人,適時開展“綠色單位”“園林機關”創建活動,引領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林業保護活動,不斷改善林業生態環境,豐富林業資源儲量,為我國國民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奠定良好基礎。由于我國南北地區的氣候差異較大,不同地區的林業資源也呈現出不同的地域和氣候特征,應因地制宜選擇適合當地生態環境發展的樹木品種,并結合當地文化特色制定有效的林業生態環境保護體系,不斷拓展我國的林業資源區域并增加其生態環境多樣化,有效保障該區域的林業生態環境平衡。
3.3嚴格規范林業資源開采審批程序
我國的林業資源大多分布在較為偏遠的山區或者林區,大部分居住在林區的居民主要靠砍伐樹木進行生活,大部分居民的環境保護意識還不夠強,在林業資源開采砍伐過程中并未按照一定的開采砍伐審批程序進行林業資源的開采,亂砍濫伐問題較為突出,對林業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為進一步保護林業生態環境并實現可持續發展,應嚴格規范林區相關樹木砍伐程序,嚴禁個人或公司等進行私自砍伐,應遵循先審批后砍伐的相關程序和制度,確保林業資源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保護,實現良性可持續健康發展。林業管理和公安等相關部門應加強對樹木的采伐監督,對林業資源采伐審批程序實施全方位管理和監督,有效保護林業資源,實現林業生態環境穩定有序發展。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建立縣級-鄉級-村級三級聯合森林資源保護模式,設立專門的舉報電話和信箱,對于私自采伐林木的行為予以監督,落實好采伐審批制度。
3.4完善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林業生態環境保護離不開嚴格的林業生態環境法律法規的支持。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管理部門應深刻踐行青山綠水的綠色環保發展理念,不斷完善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有效解決當前林業生態環境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在《森林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條例的基礎上,結合當前林業生態環境發展現狀和保護現狀,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規章制度,加大林業資源的管理和保護制度[4]。為了確保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得到有效執行,應全面提高林業生態環境的執法管理團隊,不斷加強林業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執法團隊的整體素質水平和能力,全面學習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掌握林業生態環境相關理論知識,多方位多層次多角度地為保護林業生態環境做好服務工作。
3.5建立健全林業生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
近年來,我國采取了一系列加強林業生態保護和建設的政策措施,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做好相關的生態補償工作,提高生態補償標準。為了保住青山綠水退耕還林,農民在一定程度上遭受了經濟損失,應提高林區相關生態補償標準,確保農民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針對對林業生態環境保護作出積極貢獻的農民、林區所有者、經營者等相關人員給予一定的獎勵和支持。為了更好地促進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應對林業生態環境的生態補償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和條款,確保生態補償機制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5]。生態補償資金的科學合理規劃和使用,最好能夠做到生態補償資金的專款專用、監管和管理,進行統一調配和使用,形成一個科學規范、嚴密、合理、高效的生態環境補償監督機制,更好地為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4結語
要踐行綠水青山的綠色環保發展理念,全面推動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切實推進林業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循環發展。要充分認識林業資源保護對實現經濟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意義和作用。在新發展階段,政府相關部門要不斷加強對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構建完善的林業生態環境保護體系、嚴格規范林業資源開采審批程序、完善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林業生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等方面,全面推進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切實推動林業生態環境的可持續高質量發展,以期為我國的青山綠水建設和國民經濟高質量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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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宏生.林業生態環境保護與發展的對策分析[J].農民致富之友,201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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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黎小梅.淺析林業生態環境保護與林業經濟發展現狀及對策[J].農村實用技術,2020(10):25.
[5]李玉成.基于生態環境保護下的林業經濟發展淺析[J].現代經濟信息,2019(9):31.
作者:張海麗 單位:河北省塞罕壩機械林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