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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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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規則

          第一章總則

          一、為推進市文廣局各項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加強局機關作風建設,進一步提高局機關工作效能,根據《中共*市委議事規則》、《*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并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規則。

          二、*市文廣局是主管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事業的行政職能部門。各職能處室要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和省廳的各項工作部署,切實按照工作職責,做好職權范圍內的工作,并相互協調、密切配合,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保證政令暢通。

          三、全體工作人員要忠實履行職責,堅持勤奮學習,鉆研業務;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忠于職守、甘當公仆;依法行政、廉潔奉公;勤奮工作、講求實效,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章領導職責

          四、市文廣局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領導市文廣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長、紀委書記協助局長、黨委書記開展工作。

          五、副局長、紀委書記按職責分工負責處理所分管范圍內的工作;局長外出離紹期間,由局長授權副局長或紀委書記主持工作。

          六、市文廣局機關各處室的主要負責人負責本處室的工作,并直接向分管領導負責。各處室的副職協助處室主要負責人工作。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越級請示、匯報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七、市文廣局根據市委、市政府和省廳、省局的各項工作部署,制訂年度及階段性工作計劃和工作重點。

          八、各處室要按照局下達的年度及階段性工作計劃、工作重點,進一步細化任務,做到統籌安排、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行政效能。

          九、市文廣局日常性工作,屬于各位副局長和紀委書記分管范圍內的,由分管副局長和紀委書記負責;涉及跨分管范圍的重點工作,原則上由一位局領導為主牽頭負責,相關局領導配合。屬于各處室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各處室應當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時辦理;凡涉及多個處室職責范圍的事項,一般由綜合處室或主管處室為主牽頭負責,相關部門應積極配合。

          十、為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市文廣局建立工作定期報告制度,各處室要根據要求按時做好半年度、年度及階段性工作的總結工作。同時,加強重大決策和重點工作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確保政令暢通。

          第四章會議制度

          十一、市文廣局實行局黨委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周(月)前工作例會、直屬單位季度工作例會、縣(市、區)局長工作例會制度、專題工作會議等制度。

          十二、局黨委會議

          局黨委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有需要可臨時召開。會議由黨委書記負責召集并主持,黨委成員參加。列席人員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一)會議內容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決定、指示精神,結合本部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2.研究決定本系統、本單位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改革的重要部署;

          3.審議決定涉及本系統發展的重大問題、重大項目、重大資金使用等;

          4.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決定局管干部的職務任免、職級晉升、獎懲以及人事調動;

          5.研究制定加強黨委自身建設和本系統干部、職工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6.研究局紀委、機關黨組織、基層黨組織和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7.討論其他需要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

          (二)組織安排

          黨委會會議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收集,報黨委書記確定。辦公室將會議需要研究的事項提前通知參加會議人員。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并負責會議記錄。

          (三)議事規則

          1.黨委會開始時,由主持人說明會議主要議題和程序,由提出議題的同志作簡要說明或請有關處室負責人作必要匯報,在全面介紹情況的基礎上,同時可把本人或本部門的傾向性意見表述清楚。

          2.黨委成員應充分發表意見,中心突出,觀點明確。

          3.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主持人根據討論的情況,按民主集中制原則歸納集中,提出決定和決議方案。

          4.對于重要問題暫不能統一時,一般應暫緩作出決定,經進一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后,提交下次會議再議。

          5.討論機構設置和干部任免,不能由個別成員臨時動議,倉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要廣泛聽取意見,按規定程序進行考察,提出考察報告和任免建議,提交黨委會集體討論決定。

          6.黨委議事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有關記錄由會議記錄人按保密要求保管。

          (三)決定執行

          1.黨委會決定的事項,按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由黨委成員或有關處室負責人負責實施。明確由職能處室負責的事項,由辦公室負責催辦和督查。

          2.一旦作出正式決定,全體成員必須服從和執行。執行中如遇特殊情況需作出改變,則需提交黨委會復議或請示黨委書記后再議定。

          3.黨委成員因故未參加黨委會,有關的會議決定,由辦公室主任負責通報。

          十三、局長辦公會議

          局長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并視情與黨委會合并召開。如有需要可臨時召開。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負責召集并主持,副局長參加。列席人員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一)會議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會議、指示精神;

          2.審定年度工作目標和年終工作總結、年度計劃、年終考評、階段性工作要點和小結;

          3.審定以局名義召開的重大會議和簽發的重要文件;

          4.研究重大文化活動方案、文化產業發展和經營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文化市場管理的重要事項,研究局直屬單位提交的重大事項;

          5.其他需要研究的重大事項。

          (二)組織安排

          局長辦公會議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收集,報局長確定。辦公室將會議需要研究的事項提前通知參加會議人員。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并負責會議記錄。會議確定的有關文件、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報局長審批簽發。會議有關材料要及時歸檔。

          (三)決定執行

          凡會議決定的事項,有關處室、直屬單位要抓緊辦理,在規定時間內匯報落實情況,在執行中如有問題,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十四、周(月)前工作例會

          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工作協調,增進了解、溝通,并在內部形成良好的競爭氛圍,*市文廣局實行周(月)前工作例會制度。

          (一)會議內容

          1.傳達和研究貫徹市委、市政府等上級有關精神;

          2.交流各處室上周主要工作完成情況及本周主要工作安排;

          3.研究、協調、部署相關工作。

          (二)會議時間

          一般情況下為每周一上午8:30,特殊情況另行通知。其中逢每月月末的例會擴大為月工作例會,交流部署月度工作。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40分鐘。

          (三)會議參加對象

          1.局領導、調研員;

          2.各處室正、副處長及相關人員。

          (四)會議組織

          1.周(月)前工作例會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副局長主持;

          2.會議組織工作由辦公室負責,辦公室要及時做好會議相關決定的督查落實工作。

          十五、直屬單位季度工作例會

          為增進直屬單位之間的工作了解,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市文廣局實行直屬單位季度工作例會制度。

          (一)會議內容

          1.傳達和研究貫徹市委、市政府等上級有關精神;

          2.交流各直屬單位近期主要工作完成情況及下階段主要工作安排;

          3.研究、協調、部署相關工作。

          (二)會議時間

          直屬單位季度工作例會原則上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5日左右召開,會議具體時間視情另行通知。

          (三)會議參加對象

          1.局領導、調研員;

          2.直屬單位黨政正職;

          3.局機關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四)會議組織

          1.直屬單位季度工作例會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副局長主持;

          2.會議組織工作由辦公室負責,辦公室要及時做好會議相關決定的督查落實工作。

          十六、縣(市、區)局長例會

          為加強市、縣(市、區)文廣部門的工作聯系,增進了解與協作,促進和諧文化建設,*市文廣局實行縣(市、區)局長工作例會制度。

          (一)會議內容

          1.傳達和研究貫徹市委、市政府等上級有關精神;

          2.交流階段性主要工作完成情況及下階段主要工作安排;

          3.研究、協調、部署相關工作。

          (二)會議時間

          縣(市、區)局長工作例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具體時間視情另行通知。

          (三)會議參加對象

          1.各縣(市、區)局長或副局長;

          2.*市文廣局領導及相關處室負責人。

          (四)會議組織

          1.縣(市區)局長工作例會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副局長主持;

          2.會議組織工作由辦公室負責,辦公室要及時做好會議相關決定的督查落實工作。

          十七、局領導根據需要召開有關專題工作會議。專題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解決、協調涉及多個處室的某項工作。專題工作會議由局領導召集并確定議題,會議的組織工作由牽頭處室負責。會議決定的事項如需印發《專題會議紀要》,由牽頭處室負責起草,負責召集的局領導簽發。

          十八、各處室的專業工作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經分管局領導同意并報局長批準后召開。原則上各處室召開的專業工作會議每年不超過兩次,會期不超過一天,與會人數不超過20人。

          第五章公文辦理審批制度

          十九、公文制發、公文處理等工作均由局辦公室統一負責、受理,各處室要嚴格執行局印發的《公文制發辦法》、《公文處理辦法》等規定精神。

          二十、各處室起草的各類公文,要符合《*市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實施細則》(紹政辦發〔2001〕65號)等文件要求。其中以市文廣局名義起草的各類公文材料、簡報等須先送辦公室審核。經辦公室審核后由辦公室負責送有關領導簽發。上報的各類文件、材料,原則上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副局長負責簽發。

          二十一、報送局領導審批的公文,辦公室按照來文和發文的辦理審批程序和局領導分工情況辦理。局領導一般不直接批辦未經局辦公室登記、擬辦的文件。

          二十二、直屬單位報送的各類文件材料,原則上一式三份,統一送局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處理,不得直接呈送局領導。其中,請示件呈送前,須先向有關領導溝通,經初步同意后,再呈報書面請示,并按要求附相關材料。

          二十三、局領導在文件、材料上的批示,由局辦公室文書分送有關處室、直屬單位辦理,重要批示件由局辦公室立項督查。

          二十四、局機關各處室屬內設機構,除局辦公室外不得對外正式行文。如擅自行文,要責令糾正或撤銷,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十五、各處室要進一步精簡公文。除特殊情況并經局領導審核同意外,各處室不得以處室名義向省廳報送信息、向市政府報送簡報或向縣(市、區)印發各類通知。

          二十六、各處室、直屬單位要嚴格按照公文辦理的時限要求,加快公文辦理速度,不得以任何名義拖壓文件,切實提高公文辦理效率。

          第六章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

          為確保全局各項工作有序、順利開展,切實提高辦事效率,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本局實際,市文廣局實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

          二十七、須請示的內容

          下列事宜,各處室、直屬單位及相關人員須書面請示:

          1.主辦、承辦或與外單位聯辦冠有全市、全省和全國名稱的會議、活動(包括評比、征文等);

          2.重大事業建設項目、對外投資項目、資金借貸方案、年度經費預算方案和須經局批準的固定資產購置及處置項目;

          3.勞動、人事、分配制度等內部改革方案;

          4.干部任免、正式編制人員的錄用、調離、獎懲等人事變動事項;

          5.直屬單位正副職、局機關處室人員外出學習、培訓;

          6.直屬單位組織五人以上赴*市以外學習、參觀、考察;

          7.其他重要事項。

          二十八、須報告的內容

          1.月度、半年度、年度工作總結、計劃及階段性工作計劃及完成情況;

          2.因工作需要,向副市一級以上領導及宣傳部、省廳、省局領導匯報工作;

          3.市委辦、市府辦、宣傳部等部門領導及職能處室要求承辦或聯系、了解的事宜;

          4.召開涉及下屬單位、縣(市、區)文廣部門等人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5.調整處室工作人員職責分工;

          6.直屬單位正副職領導、處室長購置、調換房產、裝修房子、因私出國以及婚喪等重大事項;局機關處室人員生病、結婚及直系親屬生病住院等事宜;

          7.處室長以上人員工作時間外出半天以上(含半天)及春節、五一、十一等長假離開*市二天以上;直屬單位黨政正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離開*市二天以上;

          8.省文化廳等上級部門副處及以上領導、地市文廣部門副局及以上領導、下屬各縣市文廣局長來局指導、聯系工作,來紹參觀、考察;

          9.新聞單位負面報道有關工作、人員;

          10.各類突發事件及涉及全局性工作的其他事項。

          二十九、請示報告程序

          凡上述各重大事項,屬請示性質的,一般采用書面形式,屬報告性質的,可使用書面或電話報告形式。書面材料送辦公室,由辦公室送局相關領導,并根據局領導意見向上級部門報告、請示。遇重大的突發性事件,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局主要領導。

          三十、請示報告紀律

          1.各處室、下屬單位要嚴格執行本制度,凡未報應報重大事項而擅自實施的,局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扣發獎金、調離崗位等處分;

          2.為保證政令暢通,局機關處室長以上人員、直屬單位黨政正職要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

          第七章考核制度

          三十一、為提高工作效率,調動處室、單位及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市文廣局對處室、局機關干部、直屬單位、各縣(市、區)文廣工作實行考核制度。

          三十二、局對各處室、直屬單位、各縣(市、區)文廣工作實行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具體考核內容及辦法另擬。

          三十三、局對機關干部考核實行自評、分級考評、局領導審定的方法進行,并與獎懲掛鉤,具體考核辦法根據《局機關工作人員月度考核制度》規定執行。

          三十四、為鼓勵全系統干部職工樹立爭一流、出精品意識,多出精品,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局對市級以上先進集體、個人、省級以上優秀作品(項目)及獲獎個人等實行獎勵政策,具體獎勵辦法及標準另行擬定。

          第八章其他

          三十五、局機關及下屬各單位要加強人員管理,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編外人員。如確因工作需要,須使用編外人員,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機關編外人員管理辦法》、《全額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用工管理的規定》精神執行。

          三十六、直屬單位涉及物品采購、工程等事宜,根據局制訂的《直屬單位非招標(集中采購)項目發包實施細則》規定精神執行。

          三十七、為保證局及直屬單位有序開展工作,優質完成市委、市政府所交辦的演出任務,局對直屬單位參加公益性文化活動、商業性及其他社會文化活動,實行統一調度制度,具體事宜根據局制訂的《市直文化藝術單位參加社會文化活動及營業性演出的管理制度》精神執行。

          第九章工作作風

          三十八、要大力發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問題,必須經過充分的調查研究后,由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確保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

          三十九、局領導及各處室、直屬單位年初都要制定調查研究工作計劃,圍繞工作重點,確定調研課題。局領導及處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必須撰寫一篇以上調研報告,每一項調研課題都要落實到人,確保調研計劃的完成。

          四十、局領導一般不出席各類慶典、聯歡等活動。市文廣局一般不參加各類區域性紀念活動和企業舉行的各種公開性署名祝賀活動。意義特別重大且市委、市政府有明確要求的,由局辦公室報請局長批準,并由局辦公室具體承辦。各處室不得擅自對外表示祝賀。

          四十一、局領導個人及各處室不得擅自接受新聞單位關于文廣工作的采訪;確有需要接受采訪的,經局長批準后由局辦公室協調辦理。

          四十二、市文廣局及各處室、直屬單位要實行政務公開,規范行政行為,增強服務觀念,強化責任意識,堅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對職權范圍內應該解決的事項,應按程序和時限積極主動地辦理;對因推諉、拖延等官僚作風造成影響和損失的,要追究領導責任;對違規辦事、越權辦事、以權謀私等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在局機關內部要將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情況,機關內部財務收支情況,機關干部交流、考核情況及其他重要事項向干部職工公開。

          第十章附則

          四十三、局機關有關職能部門、直屬單位要根據本規則制定、修改有關工作的具體制度、規定和辦法。

          四十四、本規則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十五、本規則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