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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辦、局:
*年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重要之年。為切實抓好*年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加快勞務產業化、規范化、市場化進程,培育農民增收新的增長點,發展壯大勞務產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我縣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意見》(中辦發〔2007〕24號)和省、市農村工作會議以及縣委十屆八次全會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以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以“著力開發好農村人力資源,為*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持久動力”為主題,把握機遇,開拓創新,變人口壓力為人力資源優勢,多渠道轉移農民工,大力發展勞務經濟,努力開創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新局面,確保農民持續增收,新農村建設取得新進展,農村更加和諧。
(二)目標任務
*年,培訓農村勞動力1萬人,其中:引導性培訓0.55萬人,基本技能培訓0.45萬人;轉移農村勞動力11.18萬人,務工工資性收入8.95億元,純收入3.6億元。(各鄉鎮任務指標分解附后)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
農村人力資源開發是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培養新型農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更是破解“三農”問題的戰略性舉措。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的農民增收的三大核心措施,其中一條就是“多渠道轉移農民工”,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的高度重視。為此,各鄉鎮、各部門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堅定不移,一抓到底,把農村人力資源開發作為增加農民收入、促進新農村建設、加快小康社會建設步伐的重要戰略舉措來抓好抓實。各鄉鎮務必要加強領導,落實人員,明確職責,建立目標責任制,層層抓落實,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強化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各鄉鎮要通過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標語、黑板報、簡報、會議、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加大對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的重要意義、相關政策、成功經驗等方面的宣傳,組織勞務輸出的先進典型、致富能手現身說法,以生動的事例,鮮活的典型消除群眾顧慮,充分調動廣大農民外出務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通過宣傳,使農村人力資源開發深入農戶,深入人心,從而引導農村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同時,要加強勞動力市場信息的管理,為外出務工農民做好信息服務。
(三)加強技能培訓,提高輸出層次
借助省、市實施“百萬民工培訓”和“百萬勞務輸出”之機,建立健全我縣農村職業培訓網絡,整合教育資源,整合資金,加大農民工技能培訓力度,增強轉移就業能力,提高轉移輸出層次。縣職業中學要充分發揮基地作用,承擔起培訓農民工的主要責任,并按“工學結合、以工促學”的辦學思路,搞好在校生的職業教育。各初、高中學校要積極探索素質教育新路子,在普教中引入職教,對畢業生實行雙向選擇,把不能升入中專、大學的學生編成職教班,進行職業教育,強化實用技術培訓,增強畢業生的謀生技能。同時,采取“走出去、引進來”的辦法,引進外地的職業學校和中介機構到我縣招生、招工,參與我縣搞競爭培訓,提高培訓質量,拓寬轉移就業渠道。
(四)抓好勞務市場開發,建立健全市場體系
建立健全統一開放、方便快捷、聯接全省及“長珠閩”地區的勞務輸出的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大用工市場調查力度,多渠道開發用工崗位,加大用工崗位儲備。建立健全信息網絡,搭建勞務信息平臺。培育和引進中介組織,提高市場運作化水平。加大用工市場整治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用工,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推行用工準入制度,技術崗位工人必須持證上崗,鼓勵企業就近就地用工。
(五)加強跟蹤管理,切實做好服務保障工作
在采取一些常規措施加強跟蹤管理的同時,要積極探索在外出務工人員相對集中的地方建立黨團組織,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帶頭作用;要建立計生協會,加強外出人員的婚育管理;要建立維權基金,以保證開展維權的一些必要支出,也便及時快捷地為農民工提供服務。勞動保障、司法等部門,要主動為農民工維權,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六)建立和落實“三項機制”,創建良好的務工平臺
一是建立資金投入機制。農村人力資源開發是群眾增收致富的一項朝陽產業,發展壯大勞務產業,必須建立資金投入的長效機制。一方面,要緊緊抓住省、市實施“百萬民工培訓”和“百萬勞務輸出”的有利時機,積極向上級爭取資金支持,以解決農民工的培訓費用;另一方面,*年,縣財政要將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安排10萬元,用于農村人力資源開發。
二是建立政策激勵機制。第一,依法減免有關費用。對農民工請求給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人身傷害賠償、繳納保證金被騙以及嚴重侵害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對于外出務工追索勞動工資、勞務報酬和公傷損害賠償的案件,請人民法院按照有關規定減免訴訟費和執行費。外出務工農民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仲裁案件,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外出務工農民,可憑法律援助機構的公函或當事人提出的減、免交仲裁費的書面申請,減、免收仲裁費。辦理農村勞動力流動人口暫住證、婚育證只收取工本費,開展農村勞動力技能鑒定只收工本費。第二,繼續鼓勵黨政群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勞務大使”身份帶領農民外出務工就業。第三,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發展勞務中介機構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對具有法人資格、為農民外出務工提供中介服務并有一定業績的各類中介組織進行獎勵。第四,對勞務輸出有突出貢獻、工作表現出色的鄉村給予適當獎勵。第五,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回歸創業。各級各部門要采取積極措施,引導外出務工人員中有一定資金、技術和經營管理經驗的人員返鄉投資創業。對回歸創業的外出務工人員,按照我縣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有關優惠政策執行。引導返鄉務工人員投資興辦企業,重點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高效農業及社會公益事業。勞動保障、規劃、城管、國土資源、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制定具體優惠措施,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提供優質服務。
三是督查考核機制。繼續把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納入縣委“爭先創優”考核。同時,將此項工作列為縣政府重點督查內容,定期督查。對作風漂浮、工作不力,影響全縣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