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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培養和造就一支宏大的高素質人才隊伍,適應我省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戰略目標的需要,根據中央關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實施人才強省戰略作出如下決定:
一、實施人才強省戰略是實現我省新世紀經濟社會發展宏偉目標的根本保證
1、人才是關系我省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因素。當前,經濟全球化趨勢不可逆轉,新技術革命迅猛發展,知識和人才已成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主要推動力,人才資源已成為最重要的戰略資源。新世紀頭十年,我省正處于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重要歷史時期,充分發揮“八個優勢”,深入實施“八項舉措”,推動我省經濟新一輪跨越式發展,全面實現新世紀發展宏偉目標,關鍵在人才,希望在人才。
近些年來,全省大力實施新世紀人才工程,積極探索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人才工作機制,致力于營造良好的人才環境,形成了一支具有一定規模、門類比較齊全、整體實力不斷增強的人才隊伍,人才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我省的人才總量、結構和素質還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特別是現代化建設急需的高層次、高技能、創新型和復合型人才短缺;培養和吸納高層次人才的能力比較薄弱;人才開發機制不夠健全,人才的積極性、創造性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日趨激烈的人才競爭形勢和新世紀發展宏偉目標對人才資源開發的新要求,迫切需要我們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人才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戰略性、決定性作用,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危機感,切實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作為一項戰略性任務來抓,全面推進人才資源整體性開發和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人才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開創人才工作新局面。
2、實施人才強省戰略是新時期我省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務。要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人才觀,倡導人人可以成才的理念,培養造就一支規模宏大的高素質勞動者隊伍,形成我省人才新優勢,大力提升我省的核心競爭力和綜合實力,加快我省的現代化建設進程。
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必須堅持人才戰略目標與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相適應,人才結構調整與經濟結構調整相協調,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才管理制度及完備的人才市場體系,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社會環境,充分發揮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創造性,形成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新局面,把我省建設成為與經濟大省地位相適應的人才強省。到2010年,全省人才資源總量年均增長8%以上,每萬人口中人才數達到10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術工人總數的比例達到15%以上。在環杭州灣地區和溫州等若干中心城市形成區域人才密集區,在傳統優勢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形成若干優勢人才群體。
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按照中央關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部署,以人才資源能力建設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抓住培養、吸引、用好人才三個環節,著力建設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培養一大批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為我省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二、以能力建設為核心,加大人才培養力度
3、突出重點,加快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緊缺急需人才培養。高層次人才是形成核心競爭力的關鍵,緊缺急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足是制約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瓶頸。必須從戰略的高度,著眼于各項事業的長遠發展,賦予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以新的內涵,加緊培養造就一支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的、能夠擔當重任、經得起風浪考驗的高素質黨政領導人才隊伍。圍繞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的要求,努力培養造就一支熟悉國際國內市場、具有參與國際競爭能力的優秀企業家隊伍。加快培養造就一支具有國內乃至世界先進水平、在行業或學科內具有重大影響的學術技術帶頭人隊伍。適應加快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推進我省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需要,大力培養一批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適應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需要,抓緊培養一批我省緊缺急需人才。
4、加強人才資源能力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方式。圍繞提高人才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根據各類人才的特點,研究確立人才資源能力建設標準。研究探索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不同培養方式,拓寬培養渠道。定期選送各類人才到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機構、大型企業培訓。重視在重大工程項目、重大科技攻關項目中培養人才。充分發揮人才和用人單位在培養工作中的主動性、積極性,促進人才的分類培養和個性化培養。積極探索建立重要培訓項目政府采購制度。完善黨政人才培訓內容,建立黨政人才培訓學分制度。深入實施“新世紀151人才工程”,改進高層次人才遴選方式,加大滾動培養力度,提高人才培養的質量。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創辦更多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高新技術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促進專業技術人才培養主體的多元化。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完善適應我省企業特點的多層次、多形式、開發性的培養體系。做好對各類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培養人才的愛國、求真、拼搏、奉獻、協作精神,實現人才的全面發展。
5、加強基礎教育,大力發展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在鞏固九年制義務教育成果的基礎上,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大力實施素質教育。適度擴充高等教育的辦學規模,著重提高高等教育的辦學層次、水平和質量。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加快成人高校與普通高校并軌,鼓勵發展民辦高校,積極推進中外合作辦學。進一步優化高等教育結構,發展研究生教育,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綜合實力。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需要,加強重點學科建設,優化專業結構。改革和發展職業教育,加強職業技術院校建設。根據我省產業發展需要,以培養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技能人才為重點,建設一批富有特色的示范性職業院校,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重點專業。
6、健全繼續教育體系,創建學習型社會。大力推進教育培訓的社會化,積極發展繼續教育尤其是社區教育,加快發展遠程教育,形成多層次、開放式的終身教育網絡。按照中央關于大規模培訓干部的要求,抓好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的繼續教育工作。優化整合高校、黨校、行政院校、社會主義學院等各種教育培訓資源。制定科學規范的教育培訓質量評估和監督辦法,提高教育培訓效益。適應人才國際化和加大出國培訓力度的需要,重點建設好高級人才外語強化培訓基地、WTO事務高級人才培訓中心以及境外培訓基地。適應培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建設好一批高質量的制造業、服務業培訓基地和實踐基地。強化用人單位在人才教育培訓中的主體地位,引導用人單位把人才教育培訓納入單位發展規劃,鼓勵在職學習,完善帶薪學習制度。企業履行職工培訓義務,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職工培訓。適應我省推進城市化進程的需要,加強社區管理人才培養。深入實施“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重視農業技術人才、經營人才等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人才的培養,加強農村成人教育,建設好一批功能強、條件好、開放靈活的示范性農村成人文化技術學校。
三、立足于用好現有人才,積極吸納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和緊缺急需人才
7、重視發揮現有人才作用。加大對現有人才的培養和開發力度,充分調動現有人才的積極性,盤活用好現有人才資源,切實避免現有人才的流失、閑置和浪費。在制定人才引進的相關政策時,要同步考慮現有人才的相關政策,正確處理引進人才與現有人才的關系。重視青年人才、婦女人才、少數民族人才和黨外人才的培養,注意發揮離退休人才的作用,不斷擴大人才工作的覆蓋面。
8、加強人才統計與需求預測。建立科學合理的人才統計指標體系,定期開展全社會人才統計調查,并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人才納入統計調查范圍。完善人才市場供求信息制度,定期人才需求預測報告和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制訂和實施我省緊缺急需人才引進計劃,重點引進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影響重大的傳統優勢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和重點建設工程、重點科研項目緊缺急需的各類高層次人才。
9、進一步完善人才引進政策。暢通人才引進的“綠色通道”。積極采取團隊引進、核心人才帶動引進、高新技術項目開發引進等多種方式引進高層次人才。事業單位引進緊缺急需的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才可暫時超編進人,以后逐步納入編內管理。引進人才的專業技術職務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自主聘任。對來我省工作的國內外知名專家,鼓勵用人單位給予一定數額的科研啟動費和安家補助費,同級財政給予一定支持。各地應制定引進人才購買經濟適用房政策。有條件的市縣要建設一批高層次人才公寓或周轉住房。鼓勵用人單位積極為引進人才解決住房問題。高校畢業生來浙擇業,可以先落戶,后找工作,人事檔案由其戶口所在地政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管理,并提供兩年的免費人事。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確立聘用關系后,必須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10、充分發揮柔性引才機制的作用。鼓勵國內外各類優秀人才尤其是高層次人才采取柔性流動方式來我省從事兼職、咨詢、講學、科研和技術合作、技術入股、投資興辦企業或從事其他專業服務。鼓勵用人單位以崗位聘用、項目聘用、任務聘用和人才租賃等靈活用人方式引進人才和智力。制定*省居住證辦法,通過柔性引進來我省工作、創業或服務的國內外人才,符合條件的發給《*省居住證》并享有我省當地居民相關待遇。
11、積極做好留學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工作。貫徹鼓勵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和“為國服務”的方針,大力吸引留學人員來我省工作和服務,重點吸引高層次人才和緊缺急需人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發展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建立完善留學人員服務體系。設立留學人員創業啟動資金,加大對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資助力度。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民營資本為留學人員創業提供風險資金。鼓勵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積極接收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其中比較優秀的,經考察后可擔任領導職務。進一步加強海外人才和智力引進工作,積極吸引旅居海外的華人華僑專家為我省服務,促進國際間的人才交流與合作。
四、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
12、加大黨政干部制度改革的力度。進一步貫徹好《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擴大民主,引入競爭機制,逐步形成干部隊伍正常更新交替機制,努力實現黨政干部選拔任用、考核、交流、監督等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重點是以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為導向,深化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建立黨政領導人才考試測評中心,加強對考試測評工作的系統研究。改進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的方式、方法,完善領導干部任期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正常流動和退出機制,實行優化配置。進一步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和調任制度,積極推行競爭上崗和績效考核。探索試行政府雇員制度。
13、深化國有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企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度,推行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制。改革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選拔任用方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引進市場機制選聘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對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依法實行派出制或選舉制;加強經理人的職業化建設,實行董事會聘任制和契約化管理。進一步改進省委對重要骨干企業領導班子的管理辦法。建立和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規范按需設崗、競爭上崗、以崗定酬、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事業單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選拔任用中引進競爭機制,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區別情況分別實行聘任、選任、委任、考任。
五、完善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進一步發揮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14、建立健全各類人才的科學評價體系。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堅持德才兼備原則,更新人才評價標準,對有特殊專長、特殊貢獻人員的評價,應打破學歷、資歷、職稱、身份的限制。從規范職位分類與職業標準入手,改進人才評價方式,完善人才評價手段,建立以業績為重點,由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構成的人才評價指標體系。
研究建立黨政人才素質評價體系和實績評價體系。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擴大民意在黨政人才評價中的作用,在實行干部考察的同時,引入社會評價機制。建立科學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市場評價機制,發展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價機構,探索社會化的職業經理人資質評價制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加快推進專業技術人才的社會化評價工作,進一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破除專業技術職務終身制。全面推行職業資格制度,加快執業資格制度建設。探索建立留學人才的評價體系以及對其在國外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執業資格的確認方法。
15、創新人才獎勵機制。設立“*省突出貢獻人才獎”,對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拔尖人才給予獎勵。進一步完善政府津貼制度。支持國內外各種組織和個人在我省設立專門人才獎項。定期評選表彰一批重才愛才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16、進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積極推進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各種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落實我省鼓勵技術要素參與股權和收益分配的有關規定。落實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實行按崗位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績定酬的分配辦法,將職工的工資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以及成果轉化中所產生的效益直接掛鉤,逐步形成重實績、重貢獻,向重點崗位、優秀人才傾斜的分配激勵機制。改革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薪酬制度,構建以經營業績為核心,與企業資產規模、效益、資產保值增值相聯系,以年薪制、股權、期權等多種形式為內容的多元化分配體系。研究完善我省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和獎金制度,按照職責大小,適當拉開不同職務的收入差距。
17、建立*省特級專家制度。學術技術在全國具有重要影響,在省內處于頂尖水平的我省各領域學術技術帶頭人可以評選為特級專家。
六、加強人才市場體系建設,發揮市場機制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18、構建統一開放的人才市場體系。全面推進機制健全、運行規范、服務周到、指導監督有力的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加快培育發展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市場,推進企業經營管理者市場化、職業化建設。消除人才市場發展的體制性障礙,促進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的聯網貫通。探索政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經營性業務與公共人才服務分開,加大體制改革力度,實現管辦分離、政事分開;鼓勵民間資本投資興辦獵頭公司;建立境外人才中介機構進入我省的準入制度,鼓勵外商以合資或合作的方式來我省興辦人才中介機構;鼓勵人才中介機構強強聯合,向專業化、產業化、信息化發展;加強對人才市場的監督管理,實行人才中介職業資格制度,建立人才中介協會,努力形成政府部門宏觀調控、市場主體充分競爭、行業協會嚴格自律、中介組織提供服務的運行格局。
19、完善人才資源市場化配置機制。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充分發揮市場對人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落實用人單位和人才的自主權,促進用人單位通過市場自主擇人,人才進入市場自主擇業。重視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采取切實措施,促進大中專畢業生充分就業。樹立人才國際化理念,大力開發和利用國內國際兩個人才市場、兩種人才資源,提高人才工作的開放度。遵循人才流動客觀規律,積極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人才開發一體化,促進更大區域內的人才交流、合作與共享。
七、優化人才環境,為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提供良好條件
20、進一步改善市場經濟條件下人才流動的體制環境。打破各種阻礙人才流動的體制性、制度性障礙,消除人才流動的城鄉、區域、部門、行業、身份、所有制限制,促進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之間和不同所有制單位之間、不同地區之間人才的合理流動。加快建立公共人才服務體系,積極為全社會提供人才資源開發的公共服務。建立和完善社會化的人事檔案公共管理服務系統。全面推行人事制度,從2004年起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原則上由當地政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進行人事。條件成熟的地區,可逐步擴大實行人事的范圍,使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由“單位人”轉變為“社會人”。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盡快出臺事業單位職工個人養老保險政策,事業單位職工參保前的連續工齡可視作繳費年限;完善各類人才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及不同性質單位之間流動的養老保險關系銜接辦法,切實解決人才流動的后顧之憂。
21、加強人才工作法制化建設。制定和完善人才流動、人事爭議仲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等地方性法規,增強人才政策的統一性和透明度,優化有利于培養、吸引、用好人才的法制環境。加強對人才流動中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的保護,防止人才流動中的消極現象,及時公正地處理人事爭議,維護個人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22、加大人才資源開發投入。樹立“人才資本優先積累”的觀念,加快形成和完善以政府適當投入為引導,用人單位投入為主體,社會各方出資為補充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各級財政要加大對人才資源開發的投入,人才資源開發投入的增長要與財政支出的增長相適應。各級政府要根據人才工作實際需要,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必要的資金用于各類人才的培養、緊缺急需人才的引進、欠發達地區人才開發等工作。用好省級人才工作專項經費。鼓勵用人單位加大對人才的投入,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人才引進、培養和獎勵等方面的工作經費可設立單獨的科目,計入單位經營成本。完善人才投資政策,鼓勵和吸引境內外組織和個人自籌資金,通過各種形式支持我省人才開發事業。
23、加快培育和發展高層次人才載體。加強各類開發區、科技園區、工業園區、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建設。加大對省內科研院所發展的支持力度。積極探索建立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鼓勵大型骨干企業建立研究開發機構,中小企業以參股、合資、合作等方式聯合建立專業性的研究開發機構。積極創造條件爭取成建制引進國內外高水平研究所。鼓勵和支持國內外著名大學、科研機構、大型企業、知名中介機構來我省設立分院、分所、分支機構,尤其是要加大引進世界500強企業的工作力度。進一步做大做強民營科技企業,不斷增強對高層次人才的吸引力和集聚力。
24、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聯系優秀企業家和學術技術帶頭人制度。每位省委常委、副省長聯系若干位在我省取得重要業績、有一定影響力的優秀企業家和學術技術帶頭人,經常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發揮專家在重大決策中的參謀咨詢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對穩定、相對獨立的專家咨詢組織。各級決策機構要完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重視吸收專家的研究成果,實行社會聽證和專家咨詢等制度。
八、完善政策,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資源開發
25、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納入整個人才發展規劃。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人才工作是整個人才工作的一個新的重要領域。要充分認識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經營管理人才特別是民營企業家的培養力度。黨校、行政院校、社會主義學院、高等院校要把對民營企業家的培訓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26、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工作。消除體制障礙,在政治上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一視同仁。在人才選拔、政府獎勵、職稱評定、專家評選、社會保障、人才落戶、人才培訓、人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參加國際學術交流等方面與國有企事業單位享有同等政策待遇。鼓勵和支持大中專畢業生和其他各類人才到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去創業。進一步疏通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提供人才服務的渠道,完善服務措施,積極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培養人才、引進人才、用好人才提供全方位、便捷有效的人才服務。
九、加大支持力度,進一步推動欠發達地區人才工作
27、引導和鼓勵人才到欠發達地區創業發展。定期或不定期從省直單位和發達地區選派科技人員、人文社會科學專家到欠發達地區幫助工作。建立和實行發達地區干部到欠發達地區掛職工作制度,加大欠發達地區干部到省級機關和發達地區掛職的力度。對自愿到欠發達地區創業的人才,提供兩年免費人事,為其異地落戶提供方便。鼓勵欠發達地區加大政策創新力度,積極營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環境。
28、制定智力支持欠發達地區發展行動計劃。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則,探索對欠發達地區新的人才支持形式。根據欠發達地區的需要,制定智力支持行動計劃,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群眾團體在人才智力扶貧中的作用,定期選送專家學者、碩士博士服務團、大學生志愿者到欠發達地區工作。
十、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切實加強對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領導
29、完善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在制定政策、營造環境、整合力量、提供服務等方面加強對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按照建立黨的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運行機制的要求,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健全人才工作機構,加強人才工作力量。把人才資源開發利用和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大力宣傳重才愛才單位以及做出突出貢獻優秀人才的先進事跡,在全社會形成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圍。做好識人用人工作,愛護人才,信任人才。加強對人才工作的理論研究,創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30、加大對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考核和檢查力度。要根據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建立人才工作和人才環境的監測評估體系。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加強對人才工作的目標考核和督促檢查,把人才工作成效作為考核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尤其是黨政“一把手”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