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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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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國辦發[*]94號)、建設部《關于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建市[*)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粵府辦[*]1號)確定的工作任務,為切實解決我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分類治理、逐年推進。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償還欠款與杜絕新的拖欠并重,突出政府帶頭清欠,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正確處理好清欠與發展的關系,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通過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確保我市建設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工作目標:從*年起,用三年時間解決*年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問題。其中,*年完成清欠30%,*年完成清欠6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清欠,財政性投資工程要在*年底前償清拖欠款。*年以后開工的項目和在建工程,不產生新的拖欠。*年當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在*年9月底前解決;*年以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d在*年春節前解決。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市政府建立市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城建的副市長擔任召集人,成員單位包括市建委、計委、財政局、勞動保障局、規劃局、國土房管局、市政園林局、外經貿局、信息辦、交委、水利局、工商局、司法局、監察局,市中級法院等15個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各區、縣級市政府要根據轄區實際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

          根據市聯席會議部署,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清理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確保人員到位,經費到位,措施到位,全面落實本系統清欠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指派專門聯絡員,負責本部門清欠工作的督辦與信息收集、反饋,協助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

          清欠工作要按照項目建設管理權限,本著誰直接負責工程建設管理,誰負責組織清欠工作的原則,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各項目業主要指定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組成清欠機構,負責督促、落實解決本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問題。

          (二)市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1.市建委負責對全行業的清欠工作進行督察、統籌、指導、協調和統計。負責對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的調查摸底和認定工作;負責本市建筑業企業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償還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實施的城建項目的清欠工作;利用房地產企業資質、建筑企業資質和施工許可等管理手段督促房地產企業和施工企業解決拖欠款問題。

          2.市勞動保障局負責檢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對使用農民工的建筑企業勞動合同簽定、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及時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投訴上訪;建立健全建筑企業工資信用制度;仲裁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勞動爭議;查處以各種名義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

          3.市交通、水利、工業、信息、教育、醫藥、衛生、文化、體育、科技、社會福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各自行業建設項目的清欠工作,并對本行業內在全市(縣級市)各區建設項目的清欠工作進行督察、指導和統計。各主管部門對拒不簽定還款協議和拒不按協議還款的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的不予辦理新的立項和相關審批。

          4.市外經貿局協助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建設項目的清欠工作。

          5。市計委、市府辦公廳、市政園林局負責其實施的建設項目的清欠工作。

          6.市國土房管局和市規劃局協助相關部門督促建設單位償付工程款工作。

          對有拖欠工程款且拒不簽定還款協議和拒不按協議還款的項目業主,市國土房管局對其項目預售監控帳戶實施監控,制定措施對審核、發放此類項目的預售款進行嚴格把關;市規劃局不予辦理規劃許可和驗收手續。

          7.市財政局對財政性投資項目按投資計劃、年度預算和工程進度及時撥付資金。對已竣工驗收但未進行結算的要抓緊辦理結算評審,經評審確認后按項目概算的資金來源和年度預算安排數及時撥付工程款;對超概算項目工程款,由建設單位按基建程序辦理并落實資金來源后,市財政局據此及時撥付資金;并協助相關部門督促拖欠工程款的財政性投資項目業主單位償還工程款。

          8.市工商局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其他工商企業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償付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對有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記錄的企業法人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9.人民法院對受理的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要依法及時審結;對已判決生效的,要加大執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證裁判文書的執行。

          10.司法行政部門要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11.監察部門負責對各相關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行政效能監察,對工作不力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解決*年以前拖欠的工程款。

          1.按照建設部、國家統計局等有關部門制定下發的拖欠工程款調查摸底報表,以及拖欠工程款認定標準(詳見建市[*]44號文件),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開展對建設項目拖欠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摸清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底數,并將“工程項目拖欠款明細表”分行業交由各主管部門依照職責分工落實清理、償還事宜。

          2.各主管部門按清欠工作的職責分工組織欠款單位按項目與施工企業協商制定還款計劃,并在*年8月底前將所有項目的還款計劃和落實措施交市聯席會議辦公室。

          3。對已竣工結算的工程項目拖欠的工程款,各責任單位要督促項目業主按照施工合同或還款協議償清拖欠的工程款;對拒不還款的項目業主,通過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強制其在規定期限內償清拖欠的工程款。同時,將拒不簽定還款協議和拒不按協議還款的單位名單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匯總后通報,并分送各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4.對已竣工驗收但未結算的工程項目,各責任單位要責令項目業主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對不能按期支付的,依照上述工作目標的要求,按年度比例制定償清拖欠工程款計劃。

          (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

          市勞動保障局督促施工企業在*年9月底前解決*年當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在*年8月底前對*年以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制定分期還款計劃,確保于*年春節前全部完成兌現工作。

          四、保障措施

          為建立健全長效市場監管機制,解決好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預防和遏制發生新的拖欠現象,采取以下措施:

          (一)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和規范建筑勞務用工制度。今后,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強制實行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同時,建筑施工企業也要實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擔保,通過實施擔保制度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勞務分包市場加強對勞務分包企業管理,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完善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執法制度,凡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農民工集體上訪或造成其他社會影響并且不積極妥善處理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要積極推進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把按規定和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作為重要的信用標準,對失信行為要記八信用檔案公布于眾。要充分發揮建筑行業協會和工程監理、造價咨詢等中介機構在解決拖欠工程款糾紛中的協調作用,形成約束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有效機制。

          (三)嚴格項目審批、報建和施工許可管理等程序,從源頭上避免發生新的拖欠工程款現象。所有建設項目在開工建設前建設單位必須提供該工程投資規模、資金來源和當年投資的資信證明文件。建設工期不足一年、到位資金少于工程合同價50%,和建設工期超過一年、到位資金少于工程合同價30%的,不許報建和開工肄設。對于房地產企業開發建設的項目,嚴格執行項目資本金制度,項目資本金達不到規定比例或資金來源沒有落實的項目,有關部門一律不得辦理計劃備案手續。

          (四)嚴格執行工程款結算制度,把好工程款結算關。加強工程造價咨詢和金融資信管理,規范工程價款審核和銀行資信管理行為。

          (五)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市聯席會議將根據需要及時拉圭各有關部門和各區年度清欠計劃的執行情況。各主管部門在督促有關項目業主和工程承包人制定清欠計劃的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對解決拖欠問題不力的項目法人要通報批評,直接責任人要追究責任。要加大對惡意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有違法行為的施工企業。對項目業主已按合同要求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因施工企業原因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企業負責清還工資欠款,并由建設主管部門追究其責任。工程竣工后,施工企業不按規定及時將竣工資料送審或有意拖延工程結算,使工程無法順利結算,導致產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要依法追究施工企業的責任。

          (六)建立溝通渠道,加強信息交流。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書面報告上季度清欠工作的實施情況。對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必要性時提請召開市聯席會議分析研究。

          (七)發揮媒體作用,接受社會監督。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宣傳正面典型,對違規企業予以曝光。要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公布投訴電話、網址和郵箱,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監督氛圍,推動清欠工作全面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