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記者華采訪受理制度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記者華采訪受理制度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記者華采訪受理制度

          外國記者來華短期采訪,應提前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相關外辦或有關接待單位提出申請,經同意并到中國駐外使領館或外交部授權的簽證機關辦妥記者簽證后即可入境。

          被有關部門邀請的各類代表團的隨行記者,只能隨團采訪與該團活動有關的內容,如需超出此范圍采訪,須由接待單位事先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外辦提出申請。

          外國記者進行采訪活動時,如因特殊情況需架設無線電發報機和安裝衛星通訊設備、使用對講機及類似通訊設備,須事先向外交部及中國政府通訊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外辦或有關部門在查驗批件后將協助安排。

          外國常駐記者只能以其在新聞司注冊的身份和業務范圍從事新聞報道工作,不得用注冊以外的新聞機構記者名義發稿,或者從事注冊業務范圍以外的活動。

          外國常駐記者進行采訪或旅行,須隨身攜帶本人護照、《外國記者證》和《外國人居留證》等有效證件;如遇被采訪單位或中國公安人員查驗證件時,須積極配合,不得拒絕檢查。

          一、采訪國家主要領導人申請程序及受理辦法

          外交部新聞司負責受理外國新聞機構在華常駐記者采訪國家主要領導人的申請。

          1、外國常駐記者如希望采訪國家主要領導人,須提前3周向新聞司提出采訪申請,申請內容包括記者姓名、職務、代表的新聞機構、采訪哪位領導人及采訪提綱等。

          2、新聞司接到記者申請后,將視情作出具體安排。

          3、如短期訪華記者希望采訪國家主要領導人,須事先向中國有關駐外使領館或接待單位提出申請。

          二、采訪國務院各部委領導申請程序及受理辦法

          1、外國常駐記者如欲采訪中國國務院各有關部委的負責人,須提前向該部門或單位的外事部門提出申請,申請內容包括記者姓名、職務、所屬新聞機構名稱、采訪何人及采訪提綱等。采訪外交部部級領導向新聞司提出申請,采訪外交部司級領導可直接向有關司提出申請。

          2、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外事部門接到采訪申請后,將視情作出具體安排。

          三、在北京市采訪申請程序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及市屬各區、縣外事辦公室(以下簡稱外辦)負責受理外國記者的采訪要求并接待和協調其管轄范圍內其它單位邀請、接待外國記者采訪的工作。

          1、外國駐京記者如欲采訪北京市有關負責人,須向市外辦提出申請,申請內容包括記者姓名、職務、所屬新聞機構名稱、采訪何人及采訪提綱。市外辦將視情予以安排。

          2、外國駐京記者如采訪北京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指各委、辦、局、總公司和城區、近郊區及其所屬單位),須通過該部門或該區人民政府的外事部門提出;采訪遠郊區各縣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單位,須通過北京市外辦提出申請,并經同意。

          3、常駐上海、廣東的外國記者如欲采訪北京市的負責人、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區、縣及其所屬單位,須通過北京市外辦提出申請,并經同意。

          4、常駐記者如采訪北京市的非開放地區或單位,須事先向市外辦提出申請。

          5、若短期來華記者欲進行上述采訪,須由接待單位向市外辦提出采訪申請。

          四、赴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采訪申請程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外事辦公室(以下簡稱外辦),負責受理外國記者在其轄區的采訪要求并接待和協調其管轄范圍內其它單位所邀請、接待外國記者采訪的工作。

          1、外國駐華記者申請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有關單位及轄區內其它單位采訪,須提前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外辦提出書面申請和采訪的具體要求。申請內容包括記者姓名、職務、所屬新聞機構名稱、采訪項目和采訪提綱。

          2、外國駐華記者若要求采訪省級負責人,須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外辦提出申請,并附采訪提綱。

          3、外國駐華記者赴中國開放地區采訪,須事先征得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外辦同意。記者可事先直接向有關外辦提出申請,說明采訪日期和具體要求,經同意后方可往訪。如記者只去開放地區旅游,可自行前往,但不得進行采訪活動(開放地區一覽表見附件)。

          4、外國駐華記者如赴中國非開放地區采訪,須向有關省、市、自治區外辦提出申請和采訪計劃,經同意并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旅行證件后即可前往。

          五、采訪本國及第三國領導人訪華活動程序及受理辦法

          1、外國駐京記者如采訪由外交部接待的第三國領導人或代表團的訪華活動,須組成聯合采訪組,原則上僅限于采訪總統、副總統、總理和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外長、聯合國秘書長等代表團的活動。采訪組一般由8人組成。

          2、外國駐京記者聯合采訪組向新聞司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聯合采訪組名單(包括記者姓名、代表機構和車輛號碼)。

          3、駐滬、駐粵記者原則上可在當地采訪上述代表團的活動,但須向上海市和廣東省外辦提出申請并經批準。

          4、新聞司主管處負責向記者提供來訪活動的有關信息、核發臨時采訪證件、協助記者進入中南海、釣魚臺和人民大會堂采訪。聯合采訪組中的2名記者可前往中南海采訪中南海的會見活動。

          5、聯合采訪組一般可采訪會見、會談、歡迎儀式和代表團的參觀游覽活動。

          6、所有經新聞司批準的外國駐京記者均可憑《外國記者證》前往機場和人民大會堂東門外廣場采訪外交部接待的國賓團的抵、離京和歡迎儀式。

          7、外國駐華記者如要求采訪其本國領導人的訪華活動,請通過其本國外交部(或其本國駐華使館)向新聞司提出書面申請,獲準后即可按規定采訪有關活動。

          六、采訪中國領導人重大出訪活動程序及受理辦法

          1、經新聞司批準的所有外國駐京記者均可憑《外國記者證》前往人民大會堂采訪中國領導人重大出訪離、返京儀式。

          2、外國駐京記者如隨行采訪中國領導人的重要出訪活動,可事先向新聞司相關處詢問、報名,以便我照會有關往訪國駐華使館為記者辦理簽證提供方便。

          3、訪問期間,新聞司將盡力為記者提供采訪便利,為記者提供主要活動日程、有關材料及講話稿,并視情就兩國領導人會談、會見的有關內容向隨訪記者吹風。外國記者采訪中國領導人出訪活動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