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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面對復雜的國內外經濟環境,外商投資企業(下簡稱企業)經受嚴峻考驗和挑戰,為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扶持企業健康發展,促進企業轉型升級,保持外資經濟穩步增長,進一步落實鎮委“扶”、“穩”、“放”工作思路,以“保穩定、促增長”為工作目標,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第二章穩定企業扎根發展
第二條健全企業協調機制。積極開展“親商、安商、助商”主題實踐活動,建立領導班子、職能部門和村組干部定期聯系企業制度,鎮、村、組抽調工作人員成立企業服務小組,通過上門走訪、召開座談會、調查問卷和“一對一”聯系等多種形式,詳細了解企業在研發、生產、經營、銷售等方面的運作情況,及時為企業解決難題,根據企業發展意向給予相應指導和幫扶。
第三條完善政策宣傳機制。及時捕捉新政策,匯編成冊,以《經貿信息》形式發至協會和企業主要負責人郵箱,及時傳達給企業;在*政府網站開辟外經專欄,及時最新加工貿易政策,方便企業查閱;不定期舉辦政策宣講會,邀請上級領導和有關專家對新近的政策進行解讀,引導企業用好用足相關政策;召開工商企業協調會,向企業宣講市鎮優惠政策措施,進一步增強企業扎根發展信心。
第四條建立企業融資機制。設立政府擔保專項基金。為更好落實《東莞市重點中小工業企業和加工貿易企業融資支持計劃》,鎮財政設立“企業專項融資基金”,主要用于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補貼。積極促進企業融資。對土地、廠房屬私人擁有但掛靠集體的,加強與銀行溝通協調,爭取通過銀行解決融資問題。盤活企業物業資產。鼓勵和支持企業補齊現有物業相關證件,幫助其辦理土地證和房產證,完善現有物業相關法律手續,增加有效抵押和質押。為企業融資提供優質服務。繼續搭建銀企對話平臺,簡化貸款手續和審批環節,在市民辦事中心開辟企業融資專柜,為企業融資提供“一站式”、“一條龍”服務。
第五條建立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機制。由鎮、村、組抽調人員成立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服務小組,全面排查清理企業行政收費行為,規范和統一收費標準;繼續推行“一費制”,視宏觀經濟形勢發展變化和企業實際經營情況作適當調整。
第六條建立規范行政行為機制。控制各類專項檢查次數,鎮內部門到企業檢查必須經過鎮政府批準,嚴格執行行政執法標準、程序和權限,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對企業“吃、拿、卡、要”;對于海關、檢驗檢疫局、緝私分局、稅務等上級部門查廠,由外經辦安排一名副主任以上人員陪同,協調解決相關事宜。
第七條建立企業聘用本地人就業獎勵機制。協助企業擴張本地人脈網絡,增強企業植根性。鼓勵和支持企業增設本地人就業崗位,擇優錄用本地人從事“職業經理人”工作,開辟本地人就業車間,對每年聘用10名以上本地人任職“職業經理人”和吸納50名本地人就業的企業予以公開表彰并給予獎勵。
第八條完善培訓教育機制。由鎮財政全額支持,鎮外經辦聯合協會及相關部門根據企業需要,不定期舉辦企業主、高管、技工、普工等人員培訓班,定期對企業“六大員”進行培訓教育,提高企業主駕馭企業能力,增強員工主人翁意識和責任感,為企業的發展壯大發揮應有作用。
第九條健全化解企業勞資矛盾機制。成立由鎮職能部門、村、組干部組成的勞資糾紛專項協調領導小組,制定應急預案;工會、勞動、司法等部門深入企業,對《勞動合同法》進行宣傳解讀,提高企業主和工人法律意識,引導其正確理解、合理運用《勞動合同法》,健全用工制度,防止因過度維權而引發勞資矛盾;工會、勞動部門和基層勞動服務站要深入企業,全面排查緩和勞資雙方對立因素,及時調解勞資糾紛,防止矛盾升級,構建和諧的勞資關系。
第十條健全企業風險管理機制。成立由鎮職能部門、村、組干部組成的企業風險管理領導小組,制定預警和應急預案,定期對企業進行統計排查,調查摸底,做好現有企業經營狀況的比較分析,全面排查高風險企業,根據金融海嘯影響程度和當前經營狀況分為ABC三類,進行分類管理:對于影響小,經營良好,資金周轉正常的A類企業,鼓勵其增資擴產和轉型升級;對于受到一定程度影響,資金周轉暫有困難,但有發展潛力的B類企業,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協助其解決實際問題;對于影響比較嚴重,資金緊缺,發展前景不明朗的C類企業,加強服務,加強管理,防范風險。
第三章提升企業發展能力
第十一條用好用足用活各項扶持鼓勵政策。抽調精干業務人員全程代辦相關手續,協助企業爭取市產業轉型基金、開拓國際市場資金等各項扶持政策。對于效益好、發展好、符合申報條件的誠信經營企業,幫助其獲得A類及AA類管理企業資格,確保企業享受出口區域免檢、進口貨物免檢、免收貨物保證金等便利和優惠。
第十二條繼續推行500萬企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對企業引進先進、環保生產設備,設立研發機構、企業總部、創立自主品牌、開展內銷、積極參展、申請專利認證等給予資金獎勵;優化500萬企業轉型升級資金的使用方法,擴大資助范圍,增加資助額度,簡化申領程序,縮短審批周期,提高資金使用質量和效率。
第十三條做好50家優質企業的扶強扶優工作。重新篩選50家優質企業,制定具體的幫扶政策措施,完善領導班子聯系重點企業制度,繼續推行“綠色通道”、“直通車”服務,在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品牌打造、引進人才等方面實行政策傾斜。
第十四條積極做好企業轉型升級服務工作。整合現有企業資源,鼓勵和扶持加工貿易企業主動適應國家政策調整,引導企業設備升級、員工素質升級,推動“三來一補”企業不停產轉型為“三資”企業,促進一批加工貿易企業就地轉型升級。
第十五條鼓勵和支持企業擴大內銷業務。引導企業用好加工貿易內銷“快速通道”政策;加強與海關溝通協調,協助擁有進口料件、設備開展內、外銷業務的企業辦理內銷業務手續;鼓勵支持開展轉廠業務的企業直接轉為民營企業;表彰并獎勵積極擴大內銷市場企業:對當年開展內銷業務、納稅總額達100-200萬元(含100萬)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萬元獎勵,納稅總額達200-300萬元(含200萬)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納稅總額達300萬以上(含300萬)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
第十六條積極推動企業參展。以電博會、廣交會、高交會為平臺,每屆電博會爭取10個優質展位免費提供給優質企業使用,積極為企業原價爭取廣交會和高交會優質展位和辦理通行證;對企業參展給予展位費30%的資金補助,境內展會單次最高資助2萬元,每家企業每年累計最高資助6萬元;境外展會單次最高資助3萬元,每家企業每年累計最高資助9萬元;并進一步簡化參會資金補助的申領手續,幫助企業提高知名度,尋求合作伙伴擴大生存空間。
第十七條促進外資企業與民營企業合作。選擇一批有實力、有擴張能力的民營企業作為主要載體,促成與外資企業的合資合作,加強企業之間的行業信息交流;協助民營企業申報進出口經營權,鼓勵外資企業購買國內設備和原材料、開拓國內市場,推進外資企業與民營企業實現鎮內訂單對接和業務互通。
第十八條加強協會建設。建立健全會長分工、探訪會員、服務會員、發展會員、部門聯誼、協會交流、培訓會員、家庭活動、服務社會、宣傳推廣、會務計劃、財務公開等12項制度并開展好相關活動,增強協會凝聚力,發揮企業轉型升級核心作用。同時,在每年予以協會10萬元活動經費補助的基礎上,推出一年一項的20萬優秀協會獎,評比標準與會員企業增資擴產、新項目引進等指標直接掛鉤。
第十九條積極籌建行業協會。加快組建模具、玩具、電子等行業協會,對當年成立的行業協會給予10萬元組建資金支持;對已組建的行業協會每年給予10萬元活動資金補助,用于為會員企業提供信息技術交流、職業培訓和外出考察學習、開拓國內外市場等服務,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橋梁紐帶和企業中堅力量作用,實現整個行業的轉型升級。
第四章促進項目投資拉動
第二十條鼓勵現有企業增資擴產。引導在外落戶企業回鄉投資;支持現有企業增加規模,加大投入,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提高生產效益和產品附加值;制定增資擴產企業優惠政策和鼓勵措施,對增資擴產企業在錯峰用電時優先照顧,在政府貼息融資支持中優先安排;對當年增加投資達500萬美元以上(含500萬美元)的企業,經驗資后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當年增加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含1000萬美元),經驗資后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第二十一條促進現有產業鏈的連接和延伸。全面普查摸底,掌握和分析本鎮產業鏈現狀和存在問題,依托現有產業優勢,明確產業鏈招商重點,科學編制產業鏈招商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制定產業鏈招商實施方案和指標體系,將招商責任和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鎮、村、組;制定扶持產業鏈招商優惠政策,在土地、融資等方面給予一定優惠,對本地人從事配套產業生產給予更多優惠和傾斜;充分利用現有企業的信息渠道和關系網,通過以商引商,以外引外、以民引外等多種渠道,有效靈活開展產業鏈招商,積極引進一批電子、五金、塑膠、模具等支柱產業的上下游配套企業,特別是關鍵工序企業,集聚上下游產品、降低綜合配套成本,全面提升產業附加值和競爭力,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第二十二條發展“中國鎮”特色產業。進一步完善石崇制造業中心園區功能,明確園區產業定位,加大園區包裝、宣傳和推介力度,開展園區招商工作,引進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本鎮產業發展規劃,投資密度大、產業關聯緊、拉動作用強的優質項目。重點引進中國傳統服飾、節慶禮品產業,引進精密五金、光電節能、計量儀器、儀表、汽車配件、IT電子玩具、制帽等產業,增強發展后勁。
第二十三條提升招商引資的實效性。突出上級部門推薦招商。加強與市外經貿局引進大項目辦公室、市貿促會、松山湖經濟貿易發展局等招商對口部門聯系,積極尋求上級部門的幫助和支持,及時獲取第一手招商信息,爭取引進一批優質大項目。突出定點定向招商。主動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建立和完善重要客戶資源庫,明確招商重點,選擇對接性強的區域、產業、企業開展招商,重點在深圳、廣州、香港、臺灣、日韓、新加坡、長三角、環渤海等地開展宣傳推介招商活動。突出會展招商,積極參加境內、境外大型會展,以此為平臺宣傳*,推介項目,結識客商,對接洽談。突出協會招商。積極支持外商協會、臺商協會、行業協會與鎮外的商會組織加強交流聯誼,通過“走出去”和“引進來”,邀請他們來*或在其他重點城市召開客商聯誼會、項目推介會,充分發揮協會的招商引資橋梁紐帶作用。突出助商引資。服務好現有企業,積極開展企業聯誼交流會,增進友情,以情引商,發揮已入駐客商的示范帶動作用,宣傳和推介*投資環境,形成以外引外、以商招商的投資帶動效應。
第二十四條完善招商引資獎勵機制。建立年度量化考核加分和獎金激勵制度,對成功引進當年投資總額500萬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強外資企業的團體和個人,分對象予以不同獎勵:對職能部門和單位在年度量化考核中每宗給予加5分獎勵,同時每宗給予5萬元辦公經費獎勵(外經、經貿系統除外);社會中介和個人每宗給予項目當年實際投資總額或首期實際投資額的1%作為獎金,單個項目的總獎金以100萬元為上限;現有企業每宗給予免收三個月綜合服務費作為獎勵,并在年終進行公開表彰。
第二十五條積極破解項目落戶瓶頸。為優質大項目實行特事特辦,開辟“綠色通道”;推進集中聯合會審辦公制度,提高辦事效率,縮短項目落戶建設投產周期,確保優質項目早日投產、早出效益。
第五章優化企業營商環境
第二十六條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加大固定資產投放,加強城市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快創建國家衛生鎮和省教育名鎮,打造“宜商、宜工、宜居”城市環境;加大市場經濟秩序治理,加強企業周邊衛生治安環境綜合管理,為企業營造一個平安、和諧、有序的生產經營環境。
第二十七條完善企業服務配套設施。完善鎮市民辦事中心建設,加快石崇和村(社區)辦事大廳的建設;在鎮內引進一批現代物流、服務外包、中介服務、信用擔保、信息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為企業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綜合性服務。
第二十八條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化鎮、村、組三級外經隊伍人員配置,選派一批高學歷、有能力、有活力的年輕干部充實外經團隊,實行村、組外經干部報備制度,完善架構,上下聯動,提高外經隊伍的戰斗力;明確人員分工和功能分組,完善崗位設置,建立健全各項管理服務制度和考評制度,打造陽光、高效廉潔的外經團隊;加強培訓教育,不斷提高外經干部業務素質和對外公關交流能力。
第二十九條積極提高行政辦事效能。建立職能部門與企業網上聯系通道,引進EBPS(外經綜合業務處理系統),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優化審批流程,推行無紙化辦公,實現合同網上審批和資源共享,提高辦事效率;推進部門聯合審批和企業投訴機制,實現網上咨詢、查詢、申請、審批、公示、投訴、監督,提高行政審批透明度和審批效率;建立辦事窗口限時服務制度,對單證齊全的業務保證即時辦理;規范部門收費行為,實行“一個窗口、一個標準、一個收費”全覆蓋。
第三十條構建服務企業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首問制責任等機關六項制度和限時、預約、上門、貼身服務制及新增企業回訪、增資擴產企業回訪服務機制;為企業在信息咨詢、人才招聘、政策指導、業務辦理等方面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增強企業投資發展信心。
第三十一條繼續做好“親工、安工、助工”工作。落實市招才引智有關政策,按規定解決外來人才的入戶、參保、子女入學等問題,增加企業人才入戶和其子女入讀公辦學校指標,確保人才順利引進。加快新莞人廉租公寓建設,做好企業工人春運往返工作,為新莞人做好“十件實事”,不斷豐富新莞人業余文化生活,營造良好用工環境,為企業吸納和留住人才提供有利條件。
第三十二條本《意見》適用于*鎮轄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由鎮外經辦負責解釋,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