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辦學校規范化管理制度市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民辦學校規范化管理制度市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辦學條件

          第一條舉辦者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學校具備獨立法人條件。

          第二條有合符辦學要求的獨立校園。小學:①學校占地不少于15000㎡(中心城區小學不少于10000㎡);②生均占地不少于14㎡(中心城區小學不少于9㎡);③生均建筑面積(不含宿舍)不少于6㎡;④學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積不少于4㎡;⑤學校規模600人以上。初中:①學校占地不少于15000㎡(中心城區學校不少于12000㎡);②生均占地不少于15㎡(中心城區學校不少于10㎡);③生均建筑面積(不含宿舍)不少于8㎡;④學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積不少于4.5㎡;⑤學校規模600人以上。九年一貫制學校:①學校占地不少于20000㎡(中心城區學校不少于15000㎡);②生均占地不少于15㎡(中心城區學校不少于10㎡);③生均建筑面積(不含宿舍)不少于8㎡;④學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積不少于45000㎡;⑤學校規模1000人以上。高完中:①學校占地不少于55000㎡(中心城區學校不少于45000㎡);②生均占地不少于18㎡(中心城區學校不少于15㎡);③生均建筑面積(不含教工宿舍)不少于14㎡(中心城區學校不少于9㎡);④學校規模1200人以上。中職學校:①學校(不含教職工宿舍和相對獨立的附屬機構)占地不少于20000㎡(農村學校不少于33000㎡)②生均占地不少于20㎡(農村學校不少于34㎡);③生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6㎡;④學校規模960人以上(農村學校不少于600人)。

          第三條有與學校規模相適應的校舍、運動場地(小學18個班以上、初中24個班以上、中職學校設200米以上環形田徑場。初中25個班以上設400米環形田徑場一個)、體育設施及儀器設備、圖書(小學生均藏書量20冊以上,初中25冊以上,并有一定數量的教參資料、工具書和報刊。中職學校有適用印刷圖書生均不少于30冊,城市學校報刊種類100種以上,農村學校60種以上,教師閱覽室和學生閱覽室的座位應分別按不低于教職工總數的20%和學生總數的10%設置)。

          第四條小學規模一般不少于12個班,班額一般不超過46人,學生600人以上。初中規模一般不少于12個班,班額一般不超過50人,學生600人以上。高中規模一般不少于12個班,班額一般不超過45人,學生500人以上。中職辦學規模一般不少于960人(農村學校不少于600人)。

          第五條每個教學班有標準教室1間,學校有計算機室、語言實驗室、音樂室、美術室、體育室、多媒體綜合電教室、圖書室(包括藏書室、閱覽室)、儀器及器材儲存室、廣播室、團隊室、心理輔導室、衛生室、綜合檔案室以及滿足教育教學需要的設備設施等。31個班以上初級中學須增設計算機室和語言實驗室各1間。小學設有科學實驗室。初級中學有理、化、生實驗室(包括準備室、儀器室、儲存室)。中職學校要有與所設專業相適應的校內實習基地和相對穩定的校外實踐活動基地。

          第六條學校設有教師辦公室、行政辦公室、會議接待室等。

          第七條學校設置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廁所。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食堂、浴室、學生宿舍、單身教工宿舍。

          第八條有符合任職條件的校長、副校長(小學校長有大專學歷或小學高級職稱,初中校長有本科學歷或中教一級教師職稱,中職校長及教學副校長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有符合任教資格的、結構合理的、數量足夠的專兼職教師隊伍。

          第九條學校有辦學基本建設投資和正常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所需要的經費,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和切實保證教職工工資的發放。

          二、辦學證件

          第十條有年檢合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第十一條有年檢合格的“廣東省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第十二條有物價部門發放的“廣東省收費許可證”。

          第十三條有國家技術監督局發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十四條有有效的各棟房屋建筑質量驗收或檢測合格證。

          第十五條有各棟房屋的消防設備驗收或檢測合格證。

          第十六條有有效的學生飯堂“衛生許可證”。

          三、制度建設

          第十七條有運作正常的由舉辦者或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5人以上組成的理事會或董事會,實行董事會或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第十八條有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來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依法建立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制度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帳簿。民辦學校收費應使用財稅部門規定的統一票據。舉辦者的辦學資產應當在批準設立之日起1年內過戶到學校的名下。

          第二十條依法建立學籍和教育教學管理制度,健全部門崗位責任制,業務考核機制、績效激勵機制,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學校實行安全工作校長負責制,設立安全工作專門機構,有專人負責校園的安全保衛工作。

          第二十二條學校制訂并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安全、消防安全、校車及校車駕駛員、學生接送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建立安全工作會議制度,與每個教職工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每個崗位安全責任,嚴格執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四條建立事故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和安全預警機制。

          第二十五條制訂并嚴格執行門衛、保衛、宿舍管理員的值班、巡查制度。

          四、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條制訂并嚴格執行體育運動、大型文藝活動、社會實踐、勤工儉學等集體活動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

          第二十七條制訂并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管理規則。

          第二十八條建立校園網安全防范機制,有效防范如反動、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對學生的危害。

          第二十九條實施對學生進行“每周一課”安全教育,把心理健康、身體健康納入安全教育課程,學校對安全隱患實施每月一排查機制。

          第三十條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橫過機動道路時,建立有專人負責疏導和指揮機制。

          第三十一條建立社會關心、家長廣泛參與的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機制。

          第三十二條對教學實驗用的有害有毒化學物品,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設置有由專人保管、專門地點存放、領取制度。

          第三十三條學校年終要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

          第三十四條學校要與教育局和銀行簽訂辦學資金專用帳戶監管合作協議,并嚴格執行協議內容。

          第三十五條學校財會人員有會計從業人員上崗證書,具備法定資格。

          第三十六條學校與教職工簽訂了勞動合同,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并為教職工繳納社會養老、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制訂定期對校車進行保養、維護,不準校車超載、超速,保證安全行駛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校車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測,校車駕駛員有經公安交警部門審核備案,領取《*市校車駕駛員上崗證》。建立校車及校車駕駛員管理臺帳。

          第三十九條學校與校車駕駛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四十條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要制訂活動的安全方案,有明確的安全責任人,開展專門的安全教育和指導,保障師生的安全。

          第四十一條制訂對學校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更換制度,確保從業人員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第四十二條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標準進行校內電網鋪設及電器設備安裝。

          第四十三條樓道、走廊及其他通道要安全、通暢,應急照明用電設備要處于正常狀態。

          第四十四條嚴禁將學校場地出租作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場所。

          第四十五條煤氣管道、用具做到定期檢查,制定完善防止泄漏措施。

          第四十六條制訂食品及原料的采購、運輸、儲存、加工、留樣等安全衛生管理標準。

          第四十七條食堂工作人員持健康證上崗并定期進行身體檢查。

          第四十八條建立師生健康卡片,組織師生定期體檢。

          第四十九條水源符合國家飲用水水質標準,食堂要嚴格執行定期消毒制度。

          第五十條醫務室人員有從業資格,要定期檢查藥品的質量和有效期。

          第五十一條制訂防范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措施。

          第五十二條學校內不得有宗教活動場所,不得鋪設過境架空高壓線。

          第五十三條學校不得與市場、醫院太平間、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加油站為鄰。

          第五十四條校園周邊200米范圍內不得有游戲機室、歌舞廳、桌球室、網吧等經營性場所。

          五、教育教學管理

          第五十五條配備學籍管理專門人員,建立健全學生轉學、休學、復學、升級、留級、跳級制度和學生異動情況報告制度。

          第五十六條學校落實校務公開制度。校務公開的內容、形式、程序等須符合校務公開的有關規定。

          第五十七條教育教學面向全體學生,關注每個學生的健康成長,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因材施教,關心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充分發展,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第五十八條教師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五十九條中職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特別是實習實訓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積極預防和依法、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第六十條按國家課程計劃、課程標準和省教育部門分布的校歷安排課程,組織教育教學。課時符合國家規定。

          第六十一條使用國家或國家授權的省級教材審定部門審定的教材,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積極推廣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第六十二條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嚴格執行升降國旗制度,通過德育課程,弘揚和培育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開展行為規范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開展法制教育,增強學生遵紀守法的觀念。

          第六十三條重視體育和美育工作,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學校體育和美育工作的法規。保證學生每天有1小時以上的體育活動時間,增強學生體質;提出服飾、儀表、語言、行為等審美要求,培養健康的審美情趣。學校應重視校園文化建設,樹立優良的校風、教風、學風,開展內容豐富、形式活潑的校園文化活動。

          第六十四條對學生進行熱愛勞動、艱苦奮斗的教育,培養學生熱愛勞動人民、珍惜勞動成果、力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思想感情。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公益勞動等有益的社會活動。

          第六十五條每年舉辦全校性綜合文體活動。

          第六十六條組織班主任學習培訓和開展班主任經驗交流,提高班主任素質和工作能力,定期表彰優秀班主任。

          第六十七條實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考核制度,以課程標準和《中學生守則》及《小學生行為規范》或《中學生行為規范》為依據,對學生在校期間品德、智力、體質等各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第六十八條建立校本教研及校本培訓制度,健全學科組教研制度、年級組集體備課以及教師之間互相聽課、評課制度。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推廣教研科研成果。

          第六十九條健全學生、家長投訴受理、處理機制。學生本人或其家長可以對學校工作提出批評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