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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省、市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淄政辦發〔〕38號)要求,區政府決定于,在全區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以下簡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上級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以“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四次重點行動為載體,深入扎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以更加嚴密的組織方式、更加有力的打擊措施、更加嚴格的監管手段、更加有效的執法監督,及時發現、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著力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堅決遏制和有效防范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重點領域、重點對象和重點內容
(一)重點領域: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消防等七大高危行業領域。
(二)重點對象:高危行業集中、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現象嚴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及年以來事故多發頻發的重點區域和重點企業。
(三)重點內容:重點打擊共性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和違規違章行為,以及具有行業領域特點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和違規違章行為。
1、共性內容
(1)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3)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及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的;
(4)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進行整治的;
(5)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6)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7)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8)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9)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11)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12)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準投入使用的;
(13)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具有行業領域特點的內容
(1)非煤礦山領域。非法盜采、超層越界、以探代采或是無證、證照不全開采礦產資源的;一個礦體存在多個開采主體,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非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的;未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組織生產的;地下礦山未實現機械通風的;未依法履行有關審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設和生產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關閉、擅自開采礦產資源的;地質勘察單位、采掘施工單位沒有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備案的;將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由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危險化學品領域。無證生產、經營或超許可范圍生產經營的;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未經正規設計,以及未通過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并已建設、投入生產運行的;未進行重大危險源備案,未進行評估或評估未通過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整改而繼續生產、經營的;未按“九大作業證”規定進行作業審批的;危化品重大危險源企業駐廠安監員派駐不到位的;非法違法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由區安監局牽頭,交警大隊、區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煙花爆竹領域。非法生產加工、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無證經營或超許可范圍經營煙花爆竹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采購、銷售和儲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生產經營禮花彈或違規使用氯酸鉀的;非法運輸黑火藥、引火線以及將煙花爆竹產品與黑火藥、引火線混裝運輸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區安監局、交警大隊、區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建筑施工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未經主管部門審批,建設單位不依法組織施工、監理招標,不按規定履行法定建設程序(含施工許可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規避監管,非法違法從事建筑活動的;建設單位任意肢解工程,隨意壓縮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單位項目管理的;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單位的;施工單位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的;違規托管、代管、掛靠的,以及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非法從事建筑活動的;施工圖(含重大設計變更文件、圖紙)未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且加蓋審查合格專用章的;工程項目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不到位,施工現場腳手架、卸料平臺、深基坑和高切坡的開挖及支護、高大支模系統、臨邊和洞口等安全防護不到位,物料提升機及施工外用電梯、塔吊等安全保證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由區住建局負責)
(5)道路交通領域。無牌、套牌、無證、報廢、非法拼(組)裝車輛上路行駛的;駕駛人超速、超載、超員、疲勞、酒后、醉酒駕駛,以及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運輸車輛的;客運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的;接送學生車輛無證無照、未在相關部門登記備案的;旅游包車未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的;非營運車輛違法載人的;不具備營運資格車輛非法營運的;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的;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變型拖拉機等機動車超載、超速、非法載客的;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由交警大隊牽頭,區交通運輸局配合)
(6)特種設備領域。非法制造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未經報批非法安裝、改造、維修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大型游樂設備等特種設備的;未經許可擅自充裝移動式壓力容器和非自有產權氣瓶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氣瓶的;擅自將常壓鍋爐作承壓使用、非壓力容器作壓力容器使用或擅自提高承壓類特種設備工作壓力的;壓力管道元件和起重機械等制造單位偽造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的;使用單位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特種設備的;特種作業人員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和技術考核取證無證上崗及違章作業的。(由質監分局負責)
(7)消防領域。未通過消防驗收或竣工驗收備案,投入使用、營業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的;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單位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改變防火分區,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救援行為的;消防設施未定期檢測,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未定期組織檢驗維修并保持完好有效的;電器線路、燃氣管道未定期維護保養和檢測的;室內裝飾材料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單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消防控制室人員未持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由消防大隊牽頭,區公安分局配合)
三、方法步驟
堅持屬地為主與行業監管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監督檢查相結合,全面查處與重點整治相結合,執法檢查與督查指導相結合。從中旬開始,到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全面分析形勢,針對可能導致事故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影響惡劣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屢禁不止的頑固非法違法行為,明確打擊重點,認真研究制定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于前報區安委會辦公室。要迅速安排部署,將本次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傳達到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按通知要求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屬地、行業監管的原則及時上報隱患排查和自糾情況。
(二)執法治理階段
各級各有關部門在第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要組織人員對各自轄區、監管行業領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深入的執法檢查,尤其要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處理過的企業進行重點排查,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立檔案,督促整改。對違規違章行為要跟蹤整治,逐項銷號。對依法應予關閉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單位,要開展聯合執法,落實關閉取締措施。對證照過期的,有關部門要一律責令停產整頓,逾期不能整改達標取證的,堅決予以關閉。要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
(三)重點督查階段
區安委會辦公室將組織綜合督查組,對全區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領域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查,通過采取突擊檢查、重點抽查、跟蹤檢查以及鎮辦間互查等多種方式,加強督導檢查,督促各級各有關部門落實屬地和行業監管責任,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總結提高階段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本單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匯總,于前書面報送區安委會辦公室。區安委會辦公室將召開專題會議,總結交流“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做法和經驗,查找工作漏洞,加強和改進工作措施,鞏固工作效果,對相關工作進一步作出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成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形成工作合力。有關執法部門依法對企業作出責令停止生產經營建設、吊銷有關證照等行政處罰決定后,要及時報告區政府,并通報相關部門依法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確保執法到位。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全面提高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水平。
(二)搞好宣傳動員。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安全生產月”活動,采取制作專題節目、印發宣傳資料、開展講座論壇、以案說法等多種形式,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行廣泛的宣傳報道。要引導廣大企業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支持“打非治違”工作,主動舉報非法違規行為,切實增強安全自律意識。要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對嚴重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事故及時公開曝光。
(三)堅持嚴格執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既要嚴厲打擊、認真糾正非法違規行為,達到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事故的目的,又要講方法、講政策,嚴格依法依規進行,將查處非法違法行為與統籌解決相關善后問題結合起來,穩妥處理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具體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要切實落實各級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打非治違”工作不力,特別是對專項行動集中整治階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要嚴格按有關規定上限追究責任。要嚴格事故查處,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和跟蹤督辦制度,對非法違規行為造成事故的企業,以及謊報瞞報事故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四)做到統籌兼顧。要將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與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相結合,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各項重點工作,切實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活動扎實深入開展。要強化法規制度落實,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切實加強新建項目的審核審批。要堅持標本兼治,緊緊抓住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特別是反復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頑癥痼疾,及時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強化治本之策,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