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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施工、監理企業,局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實踐“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全面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推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根據市局統一部署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開展以落實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制度及規范起重吊裝作業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整治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圍
全縣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工程
二、整治重點
1、建筑起重機械(塔吊、人貨梯、物料提升機等)的備案登記告知制度執行情況。2、起重吊裝作業的現場安全管理。3、責任主體行為檢查和施工現場起重機械隱患排查。4、建筑起重機械相關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安全教育。5、監理人員對起重機械和吊裝作業履職情況。6、起重機械管理制度。
三、整治時間
堅持集中整治和長期整治相結合原則,其中集中整治時間4月——9月。
四、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4月下旬至5月上旬)。召開全縣建筑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在建項目部和局屬相關單位參加的動員會,將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內容傳達每一個企業、監理單位和項目部,各施工企業通過張掛標語、宣傳畫、黑板報、觀看教學片等各種形式,大張旗鼓宣傳此次專項整治內容和要求,做到人人皆知。
(二)企業自查(5月份)。
每個在建工程要對照專項整治內容,逐一進行自查整改,上報到所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企業要及時督促在建項目進行自查整改,在項目部自查整改合格的基礎上,組織對本企業所在建的工程項目進行一次檢查,檢查合格,并經企業負責人簽字后,于5月31日前報建筑業科,市政工程報建設科。各施工、監理企業要落實項目安全員日檢、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工程師周檢、企業月檢制度。所有檢查都要書面記錄,實行誰檢查誰負責,檢查工作質量與安全生產“三類人員”考核和個人記分管理掛鉤。
(三)縣建設規劃局檢查和市局抽查(6月下旬——7月上旬)
我局將在6月初組織檢查組企業自查整改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市局將在6月下旬到7月上旬進行抽查。
(四)復查總結(6月下旬至9月下旬)
各施工、監理企業針對檢查發現問題,認真抓好整改落實,我局將組織復查,并根據復查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市局在8月份組織回頭看,對我縣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為了切實加強對建筑起重吊裝安全專項整治的領導,成立以陳智強局長為組長,陳政、徐文華副局長為副組長,陳衛國、許緒相、陳明飛、孫新亭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陳衛國兼辦公室主任,陳明飛、孫新亭兼辦公室副主任,主要職責全面督促和跟蹤專項整治開展,負責資料的整理和上報工作。
2、狠抓落實。施工企業應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安全經理為副組長的起重吊裝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并確定檢查組成員名單,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切實可行專項方案。各施工企業必須以項目部為單位召開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各班組長、施工機械和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參加動員會,并提前告知質監站(市政處),由質監站(市政處)指定人員參加,監理人員應主動參加。公司檢查和復查,必須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帶隊,做到誰檢查、誰負責,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和復查關,及時全面上報專項整治材料。
3、嚴格獎懲措施。對建筑起重吊裝專項整治履職不力的施工、監理企業予以通報批評,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對施工現場建筑起重吊裝專項整治未按要求認真開展的項目負責人、安全員和對負有責任監理人員予以通過報批,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對發現起重吊裝專項整治開展不力,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項目負責人、安全員和負有責任的監理人員列入黑名單記錄,記企業不良行為記錄一次,發現存在較多安全隱患且整改不力的:責令停工整改、建議暫扣相關責任人員的三類證書,對負有責任的監理人員從嚴處理;對違法違規使用起重機械的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予以立案查處;對起重吊裝專項整治開展較好的施工、監理單位、項目部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并優先推薦參加評優評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