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林地保護監管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委、辦、局:
根據省林業廳《關于切實加強林地保護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黑林發[2005]52號)精神,結合我縣林地保護利用的實際,經縣政府研究提出如下落實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開展林轉非情況清查。各鄉鎮、有關責任單位要于7月20日至8月20日,利用1個月的時間,對國有森林經營單位既往的“工資田”、“熟化造林地”,及劃撥給集體使用的“兩荒”林地未按規定造林,將林地轉為農田等非林地;鄉村集體及農民個人侵占林地開墾農田;各類工程建設、采石取沙等未經批準非法占用林地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填寫林地轉非林地清查情況調查表(附后),認真分析原因,說明情況,形成清查情況報告。
二、糾正違法用地行為。對于清理出的違法用地行為,要堅決制止和糾正。對以“工資田”、“熟化造林地”等名義將林地轉為農田等非林地的,要限期還林;對“兩荒”林地未按規定造林的,要收回國有,統一造林;對侵占林地開墾農田的,要依法嚴肅處理,由國有、集體森林經營單位收回林地造林;對各類工程建設、采石取沙等未經批準非法占用林地的,要依法查處。對于拒不接受處罰,或處罰后不補辦占征用林地手續的,要責令限期恢復植被,逾期不執行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加強占征用林地管理。各地對申請的占征用林地項目要依法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定的,不得上報。對于清查出的各類工程建設、采石取沙等未經過林業部門批準的非法占用林地,經依法處理后,需繼續使用林地的,要依法補辦占征用林地手續。
四、強化工作領導。各鄉鎮及各責任單位要對此次破壞林地清查工作高度重視,組織人員專項開展清查工作,對清查結果不得瞞報、漏報;除依法需補辦占征用林地手續的被占林地外,其余各類林地轉為非林地的,要制定還林時間表,保證按期全部還林;在全面清查,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林業局及各鄉鎮要編制林地利用規劃,切實加強林地保護利用管理。各鄉鎮及各責任單位要將填寫的林地轉非林地清查情況調查表、清查情況報告和還林時間表,于8月20日前一并報送縣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