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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政移民搬遷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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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政移民搬遷規劃

          為了改善我縣洛河峽谷地帶群眾基本生存條件和發展環境,加快移民搬遷,推動城鄉統籌發展,根據省政府關于《黃河沿岸土石山區(洛河峽谷地帶)扶貧移民搬遷規劃》、《移民搬遷安置若干政策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基本情況

          洛河在我縣境內流經約50公里,其支流包括吳家河流域、仙姑河流域、黃連河流域、兩水河流域和史家河流域,峽谷地帶共有46個行政村62個自然村85個村民小組2679戶10994人,分布在11個鄉鎮的河谷川道,這些地方自然條件差、交通不便、信息不暢、基礎設施落后、社會事業發展滯后、產業結構單一、群眾增收緩慢,是我縣貧困人口最為集中、貧困面最大、貧困程度最深的區域。截止年底,洛河峽谷地帶2500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占到該區域內總人口的92.2%。

          二、指導思想及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城鄉統籌為統攬,將移民搬遷與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發展現代農業和農民進城就業創業緊密結合,同步推進住房建設、配套設施建設、果畜產業開發、社會事業發展、能力建設、生態環境建設,從根本上解決洛河峽谷地帶低收入群眾的生存與發展問題,達到“搬得出、有房住、有活干、能致富”的目標,推動縣域經濟綜合實力、人民生活水平、生態環境保護上臺階。

          (二)基本原則

          1、城鄉統籌,全面發展。堅持扶貧開發與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相結合,提倡健康科學生活方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

          2、政府主導,群眾自愿。充分發揮政府的政策引導及協調服務作用,尊重群眾意愿,調動群眾參與項目的選擇、建設、管理。

          3、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結合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和重點鎮建設規劃,合理確定安置規模和類型,有組織、有計劃、分階段實施。

          4、資源整合,聯合共建。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盡其力,各記其功”的原則,整合各相關部門項目資金,集中財力推進移民搬遷,實現整體推進。

          三、實施的范圍、對象、任務及目標

          (一)實施范圍、對象和任務

          搬遷的范圍、對象為我縣洛河峽谷地帶現居住的農業人口,共2679戶10994人。

          (二)具體目標

          實現洛河峽谷地帶搬遷群眾住房有保障、增收有產業、環境有改善、生活質量有提高的目標。搬遷戶有安全、實用、經濟住房,人均住房面積達到20平方米以上。每個搬遷村有1-2項主導產業,每個搬遷戶掌握1-2門實用技術,搬遷群眾的收入達到全縣農民人均收入水平。搬遷安置點交通、電力、通信、能源、安全飲水等基礎設施配套齊全。搬遷群眾生產生活環境明顯改善,實現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均等化。

          四、安置方式及安置地

          移民搬遷安置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兩種形式,100戶以上屬于集中安置,100戶以下屬于分散安置,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為主,分散安置從嚴審批。集中安置地為縣城;蘋果產業園區、畜牧科技園區、交楊化工園區、相思川生態旅游觀光園區;交口河鎮、舊縣鎮、石頭鎮、老廟鎮、槐柏鎮、土基鎮;舊縣鎮王家村社區、永鄉鄉馮家村社區、鳳棲鎮橋西社區、鳳棲鎮谷咀社區、楊舒鄉北谷社區、老廟鎮太夫塬社區、京兆鄉南安善社區、槐柏鎮石泉街社區、土基鎮秦關街社區、石頭鎮百益街社區(以下簡稱“一城四園六鎮十社區”)。

          1、城鎮安置。城鎮集中安置采取統一規劃建設的方式,按照相關標準確定戶型、面積,搬遷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戶型;分散安置由搬遷戶在城鎮自建或購房,自主分散搬遷。

          2、園區安置。根據地域優勢和資源稟賦,結合產業園區開發建設,實施搬遷安置。

          3、社區安置。對現有十個社區進行整合、擴張和利用,引導移民搬遷安置對象在社區集中安置。

          4、社會福利機構安置。五保戶和孤寡老人統一納入縣社會福利中心集中安置。

          五、建設內容

          移民搬遷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房屋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配套、產業開發、貧困戶能力建設、生態環境建設六部分,項目建設標準按相關行業標準執行。

          (一)房屋建設目。

          房屋建設項目包括集中安置房屋建設和分散安置房屋建設,集中安置住房統一規劃建設,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三個類型建設,每戶最大建筑面積不超過125平方米,搬遷戶按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自主選定戶型。分散安置住房,搬遷戶可參照集中建房圖紙,實行分戶自建。

          (二)基礎設施建設。

          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道路建設、人行道硬化、安置點綠化、亮化、供水、供電、排污管網、新能源配套等建設。道路建設,所有移民安置點到主干線公路基本達到三級標準,安置點綠化建設,在道路和住宅區周圍栽植樹木進行綠化和美化,提高安置點綠化覆蓋率。硬化安置點主要道路及人行道。科學制定管網建設規劃,做好安置點供水、供氣、供暖、供電及排水排污等設施建設。安置點規劃建設群眾休閑娛樂活動場所。推廣應用沼氣、節能灶、固體成型燃料、秸稈氣化等生態能源建設項目,發展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

          (三)社會事業及公共服務配套建設。

          社會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完備、功能齊全,學校、衛生室、警務室、文化室、活動廣場、黨員活動陣地和信息網絡、五保供養機構建設等同步配套。大力改善辦學條件,加強城鎮幼兒園布局配置,基本實現一個移民安置點建一所幼兒園,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縮小城鄉教育差距。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加快推進鄉鎮衛生院、安置點衛生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實現衛生服務體系全覆蓋。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快鄉鎮文化站,文化廣場,文化室,“農家書屋”建設。完善廣播電視和無線發射臺站基礎設施,提高廣播電視入戶率,實現戶戶通廣播電視。建立健全社會福利機制,統籌解決五保戶、孤寡老人生活。建立公共服務一體化協調機制,統籌民政、教育、衛生、就業等公共服務領域的規劃建設,實現資源共享。

          (四)產業開發。

          圍繞蘋果、養畜產業,加大設施農業項目扶持、良種良法引進、技術推廣、市場體系建設、專業合作組織培育等,多渠道增加搬遷戶收入。對搬遷戶進行分類引導、差別培訓,推動兼業型農民轉變為職業化、專業化農民。支持科研機構和企業圍繞產業開發開展技術推廣和技能培訓,鼓勵科技人員現場示范、指導農業科技的應用,與搬遷戶建立互利共贏的合作關系。把二三產業作為拓展就業的方向,逐步增加三產從業人員比重,構建農村、小城鎮、縣城三級城鄉就業平臺,將小城鎮作為農村就業轉移的主陣地。

          (五)貧困戶能力建設。

          全面開展農民創業及實用技術培訓、勞動技能培訓,建立實用技術培訓基地,以提高科技素質、職業技能和經營能力為核心,培養搬遷村產業帶頭人引領當地特色產業發展能力和帶領當地群眾發展生產、參與市場競爭、共同致富增收能力。培訓搬遷戶新型實用技能,扶持參與特色產業發展的能力。組織搬遷戶青壯年勞動力參加以取得初、中級從業資格證書為方向的就業技能培訓。引導和鼓勵搬遷戶新生勞動力繼續接受高、中等職業教育或一年以上的技能培訓。

          (六)生態環境建設。

          積極實施小流域治理、綠化、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等。設立生態安全保護區,重點加強天然林保護,推進公益生態林建設。加大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力度,減少水土流失面積。加強生態林保護與建設,抓好退耕還林后續工程、流域防護林、天然林保護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推進植樹造林和天然林管護。加強水環境保護,實行嚴格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建立水環境監測機制。加強工業污染治理,強化環境監管,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適應氣候變化特別是應對極端氣候事件能力建設,提高農業、林業、水資源等重點領域適應氣候變化水平。

          六、資金籌措及補助標準

          (一)資金籌措

          1、房屋建設資金籌措。房屋建設資金通過統籌省財政補助,市、縣配套補助,并整合相關項目資金的形式用于搬遷戶的搬遷安置,搬遷戶在政策補助的基礎上,利用自有資金等方式籌集建房資金;各鄉鎮積極探索移民搬遷安置建房與商品房、商鋪開發建設相結合的形式,用商品房、商鋪開發增值收益補助移民搬遷安置建房,降低移民搬遷安置房價格;積極爭取各類社會捐贈資金用于移民搬遷安置工程建設。

          2、基礎建設資金籌措。相關部門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盡其力、各記其功”的原則整合項目資金,將扶貧移民搬遷、電力改造、道路交通、教育、醫療衛生、通信設施、水利等各類資金綜合用于移民搬遷安置點的基礎設施建設。

          (二)補助標準

          集中安置點住房按每戶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三個類型建設,搬遷戶按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標準選定戶型,分別負擔1萬元、2.5萬元、4萬元建房費用,其余資金在省財政補助1.5萬元、市財政補助3萬元、縣財政補助1.5萬元的基礎上,通過各級財政補助并整合扶貧移民搬遷、保障性住房建設、農村危房改造、洪澇災害建房補助、易地搬遷試點、生態移民、地質災害治理和土地治理等項目資金統籌解決。集中安置搬遷戶所選戶型超過規定面積,超出面積費用由搬遷戶自籌。分散安置搬遷戶的建房資金,享受省、市、縣三級財政補助1.5萬元、2萬元、1.5萬元,不足部分由搬遷戶自籌。智障、殘疾、五保戶和孤寡老人納入社會福利機構集中供養,不再重復建房。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職責。縣上成立由縣長任組長,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組織、人社、經發、財政、國土、水利、交通、住建、教育、衛生、電力、電信、農業、蘋果、文體廣電、民政、林業、扶貧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移民搬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扶貧辦,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并搞好協調服務工作。各鄉鎮要成立專門的組織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移民搬遷工作。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行業職能,做好移民安置點的相關配套項目建設工作。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將移民搬遷工作列入本部門年度計劃,明確工作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相互支持配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開展。

          (二)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工程質量。鄉鎮負責確定搬遷戶,項目建設、選址、勘測、規劃編制及后續管理工作。水利、交通、經發、財政、民政、國土、住建等部門要各盡其職,做好規劃設計、技術指導,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和進度。項目建設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質量責任制。

          (三)落實優惠政策,推進社會保障。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和落實好我縣移民搬遷優惠政策,使搬遷戶的戶籍落實、子女上學、就醫、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與當地群眾享有同等的權利;搬遷戶原有的集體資產收益權、土地承包權、林木所有權和自留山使用權不變,鼓勵農民依法有償流轉承包地;集中安置點搬遷戶,戶籍轉為城鎮戶口的,可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并享受有關移民搬遷稅費優惠政策,搬遷戶對房屋擁有永久使用權,不得轉讓和買賣。

          (四)強化審計監督,確保資金用途。移民搬遷項目資金實行專項資金管理制。在縣會計結算中心設立移民資金專戶,實行專人、專戶、專賬封閉管理。制訂并健全資金撥付與管理制度,嚴格審計,定期檢查,確保專款專用。保證移民補助資金快捷安全兌付到移民戶手中,堅決杜絕截留、擠占、挪用移民專項資金的違紀現象。

          (五)嚴格督查考核,完善獎懲機制。縣委、縣政府將移民搬遷目標任務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并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對項目建設進度不定期檢查,年終統一考核,對按期完成任務的鄉鎮和部門予以表彰獎勵,對成績突出的干部優先提拔、破格使用;對完成任務較差、工作推進遲緩的鄉鎮和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并對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