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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思路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思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為民解困”工作理念;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從解決困難群眾最關心、最迫切的問題入手,創新工作機制,完善救助政策,整合救助資源,規范救助行為,協調救助行動;形成以鄉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基礎,以醫療、教育、住房、法律等專項救助為輔助,以其他救助救濟和社會幫扶為補充的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新型鄉鎮社會救助體系。
(二)基本原則:一是政府主導。根據本地實際,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社會救助工作規劃和措施,發揮好主體作用,搞好統籌,協調和宣傳,形成合力。二是制度統一,標準有別。具體實施中,實行不同的救助標準,對“三無”對象、困難殘疾人實行政策傾斜。三是依法救助,管理規范。救助工作要依法行政,規范有序,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四是統籌規劃,統一部署,促進鄉鎮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協調發展。
二、建立健全各項救助制度
(一)建立健全鄉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根據物價上漲指數、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等因素,通過科學測算,實事求是地調整保障標準,做到既能滿足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又能促進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自主創業。二要積極推行分類施保。對低保對象中大病、重殘、單親家庭、子女上學等特殊困難家庭給予政策傾斜,適當提高救助水平,幫助解決實際困難。三要實行動態管理。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家庭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及時停止其低保待遇。要盡快建立規范、統一的農村低保制度,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特困群眾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各縣區要在月底前由政府出臺《農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實施鄉鎮低保一體化。
(二)鞏固和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妥善解決農村稅費改革后五保供養經費來源問題。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逐步建立起多元化投入、多形式供養的保障機制。要積極整合社會資源,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快農村敬老院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模建院供養,爭取用5年時間把所有的以鄉鎮為單位的敬老院改造成區域性的老人供養中心,努力提高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提高保障水平。
(三)全面實施鄉鎮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鞏固和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擴大救助范圍,提高救助水平。積極配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幫助農村困難群眾解決醫療難的問題。加快推進城市醫療救助制度的實施進度,公正合理地確定醫療救助對象,使患有重大疾病的特困群眾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各縣區要在年底前出臺城鎮特困居民醫療救助辦法或實施意見。
(四)逐步完善特困群眾住房救助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城鎮最低生活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方式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核減租金為輔。以財政預算資金為主,多渠道籌措資金,形成穩定規范的住房保障資金來源,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住房保障事業進行捐贈。為城鎮居民提供住房保障的同時,力爭每年幫助農村特困群眾建設和維修一批住房,逐步緩解住房困難。
(五)大力開展鄉鎮教育救助工作。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使全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子女都能享受“兩免一補”即免費提供教科書、免雜費和補助寄宿貧困生生活費)對鄉鎮高中教育階段特困家庭子女就學,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其困難程度,給予必要的學習和生活救助,指導和監督學校減免費用,使特困家庭的子女能夠得到正常的教育。繼續做好如“希望工程”春蕾計劃”慈善捐助等專項救助工作。積極實施勤工助學和愛心助學等資助措施,幫助貧困子女完成學業。
(六)不斷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健全法律援助機構。使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得到法律援助,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七)積極實施就業援助。加強低保和就業服務政策的有機銜接。鼓勵和幫助困難群眾就業。將享受低保的城鎮失業人員納入再就業優惠政策的扶持范圍,幫助他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對城鎮特困家庭有就業能力的人員優先提供社區公益性就業崗位,協助他落實再就業幫扶政策;每年安排百名以上農村貧困生免費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并積極推薦他盡快就業;對貧困家庭的勞務輸出人員適當補貼首次前往務工地的路費,鼓勵他向非農業轉移。
(八)建立應急救助機制。一是做好突發困難群眾的臨時救助工作。并吸收社會捐款,主要用于解決困難群眾重大疾病、天災人禍造成家庭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已經得到援助、但仍十分困難的鄉鎮低保對象和雖然不符合低保條件,但確因上述原因造成困難的邊緣戶”家庭。二是做好重大自然災害的緊急救援工作,制定工作預案,災害發生后及時做好災民轉移安置,確保災民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需要,組織好災區的恢復重建工作。
(九)建立和完善社會幫扶、捐助制度。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會救助。并形成制度;積極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實現捐助活動經常化;組織廣泛的社會互助活動,幫助貧困群眾解決日常生活困難。
三、加強領導。
(一)建立政府領導、歸口管理、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管理體制。社會救助體系的建立、運行和發展。多方面多部門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為使我市社會救助工作協調健康發展,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市長為組長,由民政、財政、衛生、房管、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司法、審計、監察等部門主管領導為成員的秦皇島市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
民政部門主要負責鄉鎮低保、五保供養、鄉鎮醫療救助、災民救助和綜合協調工作;財政部門負責社會救助資金的預算安排、對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監督;衛生部門負責相關醫療費用減免政策的制定和落實;房管部門負責困難群眾的住房援助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教育救助政策的制定和落實;司法部門負責法律援助;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就業援助;審計、監察部門負責救助款物的審計監察工作。
(二)落實社會救助工作所必需的編制人員。工作量急劇大量增加,原有的機構人員已遠不能適應救助工作需求。對社會救助工作必需的機構、人員,各級編制部門應視情研究解決。要加強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建設,選配優秀干部充實到社會救助工作隊伍,提高社會救助工作隊伍的業務素質。加快建立社會救助網絡系統,及時準確地匯集鄉鎮各類困難群眾的信息,為做好社會救助工作提供基本依據和技術保障。
(三)落實社會救助必需的資金。市、縣(區)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將各項社會救助所需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證各項社會救助工作的落實。
(四)加強社會救助工作的監督管理。要深入調查研究。確保社會救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提高救助效果,逐步完善社會救助公示制度。要定期組織專項檢查,加強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推進社會救助工作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