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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排查整頓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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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排查整頓意見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排查治理的對象和范圍;職責分工;實施步驟;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做好信息報送工作這幾個方面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意識,落實各項工作措施,著力深化和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有效整治各類事故隱患;工作實施步驟包括動員部署、組織實施、督查驗收;工作措施包括全面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監管責任、突出重點、進一步加大隱患整改督辦力度、進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違”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領導,完善工作措施等,具體材料請詳見下文: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區級有關部門:

          近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街道、鎮及區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全區各類事故死亡人數連續四年實現了“零增長”。但是,我區安全生產基礎薄弱,各類事故隱患仍普遍存在,傷亡事故時有發生,安全生產形勢仍然嚴峻。為進一步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盡快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的根本好轉,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按照國務院確定今年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仍然是今年全區安全生產的重點工作,也是“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重要內容。現就該項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圍繞降事故、控指標、保平安的目標,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安全發展的方針,牢固樹立“科學發展首先要安全發展”的理念,牢固樹立“寧可事前挨人罵,不可事后千人指”的理念,牢固樹立“保安全才能快發展”的理念,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意識,落實各項工作措施,著力深化和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有效整治各類事故隱患,為我區經濟建設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治理的對象和范圍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對象和范圍主要是: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大型工程建設等工商貿行業和領域;道路交通等交通運輸企業和設施;農機、水利、旅游等單位;醫院、學校、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關行業和領域。

          三、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各街道、鎮、科技園區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區各牽頭部門負責對本行業或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加強業務指導。具體分工如下:

          (一)涉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及一般工業企業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區安全監管局牽頭組織實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及工程運輸車、電動自行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警大隊牽頭組織實施;

          (三)建筑施工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區建建設局牽頭組織實施;

          (四)市政公用設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區城管辦牽頭組織實施;

          (五)賓館飯店、商貿旅游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區商貿旅游局牽頭組織實施;

          (六)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消防大隊牽頭組織實施;

          (七)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質量技術監督分局牽頭組織實施;

          (八)水利工程建設、山林、及農機、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區農業局牽頭組織實施;

          (九)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區教育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醫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區衛生局牽頭組織實施。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3月23日前)。在總結去年“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基礎上,各街道、鎮、科技園區及有關單位要對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區各牽頭單位負責制訂本行業(領域)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體指導意見;各街道、鎮要按照區安委會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各牽頭單位制訂的指導意見,各街道、鎮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請于3月23日前報區安委會辦公室。

          (二)組織實施階段(20*年3月下旬至10月底)。各生產經營單位要組織本單位進行隱患排查。各街道、鎮及區有關部門要組織、督促、指導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落實情況、安全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安全投入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急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和現場安全管理情況等。通過排查,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并對安全隱患進行認定、分類、梳理和建檔。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做到邊查邊改,不留死角;短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要排出整治計劃,落實責任、落實資金、落實措施,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隱患監控,嚴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單位,繼續實行省、市、區、街(鎮)分級掛牌督辦,加大整改力度。區政府將于近期公布一批區級以上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名單,各街道、鎮也要確定一批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單位,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要加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充分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按照邊排查邊整改的要求,發現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對隱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隱患的單位嚴厲查處。期間,區安委辦將適時組織人員進行督促檢查和暗訪抽查,對事故多發、不及時上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不主動排查和整改隱患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展緩慢的單位予以通報。

          (三)督查驗收階段(20*年11月份)。各街道、鎮、科技園區和各主管部門要組成由分管領導、安全監管人員和有關部門參加的督查組,對本轄區、本行業和領域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和整改結果進行督促檢查,并于11月10日前將隱患排查治理督查驗收情況報區安委會辦公室。區安委會將組織由區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督查組,于11月中旬開始對各街道、鎮和各主管部門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和重大隱患整改落實銷案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通報全區。

          五、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各單位要落實專人,做好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工作,保證信息渠道的暢通。各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要及時進行統計分析,并于每季度末向所在地安監站和有關部門報送本季度書面統計分析表(附件1),對重大事故隱患,一經發現,必須立即上報。各街道、鎮、科技園區及區各牽頭單位于每季度末前將本轄區、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匯總(附件2、3、4)相關內容以電子報表和書面報表加蓋公章與文字說明報區安委會辦公室。同時,將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明細表(附件5)首次于4月15日前報區安委會辦公室,以后若有增加再續報;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治理動態情況匯總表(附件6)于每季度末報區安委會辦公室。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報表中,“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業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列入治理計劃的重大隱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隱患中,對一時難以整改,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業停產治理,且已經列入治理計劃的隱患(原則上排查出的重大隱患與列入治理計劃的重大隱患數要相一致);“行業和領域”中包括中央在杭及省部屬企業。文字說明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落實和制度建立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推動和進展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經驗、有效做法和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關建議等。

          六、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的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全面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主體責任,認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隱患,確保生產安全。各生產經營單位都要建立由主要負責人領導的隱患排查治理專門機構,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制度,將隱患治理作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日常安全管理及事故追究的重點內容和依據,動員全體員工,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組織專業人員全面排查和整改工藝技術、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在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培訓教育、制度建設、責任落實、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立即進行監控和整改,一般隱患應做到邊查邊改,重大隱患,應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該停產停業整治的必須停產停業;要確保隱患排查整改資金落實到位,所有隱患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

          (二)進一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監管責任。各街道、鎮、科技園區及各相關部門是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指導主體。要結合責任制考核工作,將隱患排查治理作為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進一步強化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深化隱患排查治理的領導、協調、信息報送、數據統計等相關工作,明確職責分工,狠抓工作落實。要嚴格落實事故處理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首先要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對發生人員死亡等責任事故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采取約談告誡和強制培訓,對發生較大事故或因隱患排查疏漏或隱患整治不力而發生事故的,采取責任倒查,嚴厲問責,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突出重點,全面抓好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工程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隱患排查治理。各街道、鎮、科技園區及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切實加大力度對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工程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隱患的排查整治,嚴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建筑施工、煙花爆竹、工程運輸等行業(領域)要以開展非事故違法行為查處為重點,加大力度,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四)進一步加大隱患整改督辦力度。各街道、鎮、科技園區及各相關部門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整改一般隱患;對重大隱患應發出整改通知書,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到治理目標、治理經費、治理機構、治理時間、安全措施“五落實”,加強對隱患整改的過程監管,實行跟蹤問效、問責,確保各類事故隱患能及時發現并整改到位。各街道、鎮、科技園區對隱患分布和治理情況要進行登記建檔,明確治理重點,實施分級管理、分級督辦、分級驗收銷案,加大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效率。對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原則上都要實施停產或局部停產整治,確實難以停產整治的,整改責任主體單位必須作出書面安全承諾,嚴格落實治理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各類重大隱患的按期整改率要達到100%,確保重大隱患不演變為事故。重大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負責治理的責任主體單位應組織有關專家、技術人員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提出摘牌的書面申請,經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按規定程序進行核銷;對整改無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區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對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規定上報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隱患治理方案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督促檢查,發現存在重大隱患的,要依法給予處理。各街道、鎮、科技園區要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加大投入,督促相關主管部門落實隱患治理工作;要完善對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臺帳建設,并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賬,記錄每個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重大隱患“五落實”和整改銷號情況。

          (五)進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違”工作力度。各街道、鎮、科技園區及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組織相關部門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查處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的“三非”行為,對發現的“三非”行為,必須立即取締,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要督促和引導企業開展糾正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制度,督促相關人員依法參加相關培訓,確保每個從業人員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自覺履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消除事故隱患滋生根源。對存在“三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責令其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罰。

          (六)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各街道、鎮、科技園區及各相關部門要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為契機,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探索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經常化;要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隱患舉報獎勵制、重點單位聯系制、信息報送制、定期通報制、掛牌督辦制等“六項制度”,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標,著力解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強化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堅決防止產生新的事故隱患;要健全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認定、驗收標準,建立隱患登記和銷號制度,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數據庫,對隱患分布和治理情況進行登記建檔,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實效。

          (七)加強領導,完善工作措施。各街道、鎮、科技園區及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隱患排查治理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完善工作措施,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精心組織、認真分析、及時研究和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力戒形式主義,確保措施落實、工作進展迅速、效果明顯。要按照職責進行分工,把深化隱患排查治理的每一項工作內容布置到基層。要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力度,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經驗,扎實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