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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基層黨組織建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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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基層黨組織建設意見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的社會背景和重要意義;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的指導思想和主要原則;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的主要措施;有關要求,對民政局基層黨組織建設意見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基層黨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其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功能的強弱,首先取決于組織設置是否與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結構形態相適應、調整和完善黨組織設置、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統一思想,加強領導、深入調研,穩步推進、齊抓共管,營造氛圍,具體材料請詳見:

          各鄉鎮黨委:

          為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市縣黨代會精神,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扎實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先鋒工程”建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和市委組織部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提出如下意見:

          一、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的社會背景和重要意義

          基層黨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其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功能的強弱,首先取決于組織設置是否與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結構形態相適應。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階段,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深入推進,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四個多樣化”日益明顯,以行政村為單位設立黨支部、以村民小組為單位設立黨小組的傳統黨建模式面臨新挑戰;行政村區劃調整后,村級區域規模成倍擴大,社會事務更加繁重,黨員人數急劇增長,有的行政村黨支部難以適應領導農村改革發展和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需要;農業產業化和市場化進程的加快,各類新經濟組織和中介服務組織的大量興起,農村黨員從業結構逐步呈現多樣化,客觀上需要完善基層黨組織體系,改進黨員活動方式,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農村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適時合理地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創新黨建理論和變革黨員管理模式,全面推進“先鋒工程”建設,提高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整體水平,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的指導思想和主要原則

          指導思想: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緊密結合農村城鎮化、農業產業化以及黨員隊伍結構變化實際,依章有序、因地制宜、綜合配套、注重實效,創新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健全農村基層黨組織體系,加強農村黨員教育管理,增強黨組織整合功能,鞏固黨組織在農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中的領導核心地位,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為提前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主要原則:(1)依章有序。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既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大膽創新,又要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充分聽取黨員群眾的意見,耐心細致做好黨員思想政治工作。認真實行黨組織設置的有關審批制度,積極穩妥推進。(2)因地制宜。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要根據行政村黨員隊伍狀況、經濟發展水平、黨建工作基礎等客觀條件而定,從實際出發,該新建的新建,該升格的升格,該調整的調整,不搞一刀切。要根據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不平衡狀況,允許多種結構、多種模式的黨組織并存和發展。(3)綜合配套。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要與加強非公有制企業黨建、社區黨建、新社團黨建結合起來,健全農村基層黨組織體系;與加強和改進鄉鎮黨委對村級黨組織的領導結合起來,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整體功能;與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結合起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與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結合起來,健全村級黨組織領導下的村級工作運行機制;與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結合起來,推動農村基層干部轉變工作作風、提高領導水平。(4)注重實效。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要有利于促進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有利于推進農村城市化進程,有利于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黨組織設置調整和完善后,要賦予相應的職責、健全相應的功能、發揮相應的作用。既不能使黨組織設置滯后于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也不能不顧客觀需要盲目升格黨組織。

          三、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的主要措施

          在具體實施中,要抓住以下三個主要環節:

          1、調整和完善黨組織設置。(1)依托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組建跨行政村的基層黨組織。農業產業化發展較快、農民組織化程度較高的,可依托鄉鎮專業經濟合作社(協會),把參加專業經濟合作社(協會)的農村黨員從原行政村黨組織中分離出來,另行組建跨行政村的基層黨組織。跨行政村的專業經濟合作社(協會)黨組織隸屬于鄉鎮黨委。依托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黨組織,要兼顧加強村黨組織建設的需要,不能削弱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2)根據行政村發展需要,升格村級黨組織。對行政村黨員人數超過50名,或黨員人數接近50名,經濟比較發達、黨員發展預期良好的村,經鄉鎮黨委批準,成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對行政村黨員人數超過100名的村,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批準,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村黨委隸屬鄉鎮黨委。新設的村黨總支(黨委)下設黨支部。黨支部的設置可采用兩種模式:一是按行業分類設置。經濟比較發達、黨員從業結構比較復雜的村,可設置工業、農業、綜合(包括商業、個體、三產)、老年等若干黨支部,黨員按從業情況分別劃到相應的支部。村內各種所有制的經濟組織或各類中介服務組織中,有3名黨員以上且沒有家族化傾向、有合適支部書記人選的,應單獨建立黨支部,一般隸屬于村黨總支(黨委)。二是按地理區域分類設置。對那些黨員從業結構比較單一的村,可按居住區域劃分黨支部,但必須盡可能打破撤并前“小村”的局域。(3)按照黨員隊伍結構狀況,重新劃分黨小組。行政村黨員人數在50名以內,不具備改建黨總支條件的,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需要,按行業相近、地域相鄰或作用類同原則,重新劃分黨小組。外出黨員外出時間較長、分布集中、地點固定的,村黨組織要在外出黨員中單獨建立臨時黨支部或黨小組,并主動與所在地黨組織協商確定其隸屬管理關系。

          2、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鄉鎮黨委要組織新成立的基層黨組織及時做好領導班子的選舉工作。(1)堅持選人標準。注意把能夠自覺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帶頭帶領群眾調整經濟結構、發展農村經濟的優秀人才選拔到黨組織領導崗位上來,尤其要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專業經濟合作社(協會)或村內缺乏合適書記人選的,可通過機關干部下派等途徑解決。(2)從嚴控制職數。領導班子職數設置要體現精干高效原則。跨行政村專業經濟合作社(協會)黨組織領導班子職數,視合作社(協會)中的黨員人數確定。村黨總支(黨委)一般設委員5人,提高村兩委會成員的兼職比例,提倡村委會中的黨員成員通過黨內選舉,兼任村黨總支(黨委)委員。村黨總支(黨委)下設黨支部有黨員7名以上的,一般設支部委員3人。村黨總支(黨委)下設黨支部委員會的書記,一般由村黨總支(黨委)委員經組織程序兼任,有利于加強領導和管理。(3)嚴格依法選舉。跨行政村專業經濟合作社(協會)黨組織班子人選,在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基礎上確定候選人,再召開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村黨總支(黨委)委員采取“兩推一選”辦法產生。村黨總支(黨委)下設黨支部委員,在民主推薦和測評基礎上,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

          3、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1)明確各級各類黨組織職責。以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為契機,明確跨行政村專業經濟合作社(協會)黨組織、村黨總支(黨委)和村黨總支(黨委)下設黨支部、黨小組的職責任務。明確村黨組織和專業經濟合作社(協會)黨組織發展黨員必須經過鄉鎮黨委審批。要認真研究鄉鎮黨委如何加強和改進對村黨總支(黨委)領導和管理、跨行政村專業經濟合作社(協會)黨組織如何發揮作用、村黨總支(黨委)如何發揮下設黨支部作用等系列問題,促進農村基層黨組織發揮更大效能。(2)健全村級工作運行規范。健全完善村級決策程序、議事規則、財務管理、村務公開、黨務公開、公共事務管理、聯系服務群眾、干部評議考核等制度,建立村內各級黨組織統分結合、上下協調的工作機制,健全村黨總支(黨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提高村級組織自我管理水平。(3)加強農村黨員教育管理。建立健全農村黨員活動、黨費收繳、黨員評議、黨員考核等制度,明確發展黨員責任、優化黨員隊伍結構,推動黨員分類管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4)夯實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的組織基礎。引導和推進農村各種群眾性自我服務組織的建立,若條件具備,村內成立老年黨支部的即籌建老年協會,成立商貿黨支部的即籌建各類供銷協會,成立農業黨支部的即籌建各類專業性種養殖業協會,在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的同時,進一步夯實黨支部發揮作用的組織基礎。

          四、有關要求

          1、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各鄉鎮黨委要從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基礎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調整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實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把這項工作作為“先鋒工程”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擺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加強領導和指導。各鄉鎮黨委要成立領導小組,向有關行政村派出工作指導組。指導組要認真履行調查研究、指導把關、溝通聯絡等職責,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深入調研,穩步推進。調整和完善黨組織設置,是基層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具體實施前,各級黨組織要組織干部深入調查研究,摸員隊伍分布狀況及思想動態,摸清經濟社會發展客觀需要,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尤其是針對組織設置調整后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早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

          3、齊抓共管,營造氛圍。建立健全責任體系,以鄉鎮黨委為主體,組、紀、宣以及共青團、婦聯等組織要相互合作、積極配合;農辦、民政等組織要根據自身職責,認真做好有關專業經濟合作社(協會)的組建和指導工作;綜治等部門要合力排查不穩定因素,確保調整和完善農村黨組織設置有序推進。要通過各種形式,

          加大調整和完善農村黨組織設置工作的宣傳力度。要根據基層黨員、干部及群眾的思想疑慮,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動員工作。要認真總結基層干部群眾在實踐中創造的新鮮經驗,不斷提高規律性認識,在認真抓好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的同時,進一步加強村黨組織的建設工作,整體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