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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三資”)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資基礎。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對于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意義重大。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完善我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現制訂如下意見:
一、提高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認識
近年來,隨著新農村建設投入不斷加大,我縣農村集體“三資”已經形成相當規模,對改善農業條件、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許多問題,如:個別鄉鎮(街道)對開展“三資”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夠、工作開展流于形式、鄉鎮(街道)之間工作開展不平衡;部分村清產核資不徹底,村級隱瞞收入、坐收坐支、村級資金沒有及時移交鄉鎮(街道)“三資”服務中心管理;資產資源管理制度不健全;民主理財、監督機制還不夠健全完善;財務公開內容不夠全面、及時。對此,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對于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增強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功能,壯大集體經濟實力,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展,保障農村基層組織正常運轉,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具有的重要意義。
二、明確指導思想和任務目標
指導思想: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以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模式,健全完善集體“三資”管理制度,促進集體資金的規范管理、資產的保值增值和資源的合理利用。
任務目標:在對農村集體“三資”進行全面復查核實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構建完成“市級監督、縣級監控、鄉鎮監管、村級公開”四級電子網絡監管系統,實現“三資”信息以電子化、數字化形式采集、處理、傳輸和再現,實現對“三資”的全方位、全過程動態管理和服務,使“三資”管理更加民主規范,監督更加科學有效,處置更加公開透明。
三、加強農村集體“三資”服務中心建設
各鄉鎮(街道)要依托經管站建立農村集體“三資”委托服務中心,設立專門辦公場所,配備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施,加強網絡管理平臺建設,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不低于4人),明確崗位職責,明確辦公標示,實行柜臺式辦公并掛牌服務。按照《縣農村集體三資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文件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機制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的日常監管和全面委托服務工作。
四、健全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制度
針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各鄉鎮(街道)要研究制定具體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和村民民主理財組織,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民主化。
(一)定期清查制度。定期進行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各種資源以及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賬實、賬款相符。
(二)資產資源評估制度。集體經濟組織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以參股、聯營、合作方式經營集體資產資源,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設等,應當進行資產資源評估。
(三)資產資源經營制度。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資源實行承包、租賃或出讓經營的,要實行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集體經濟組織以參股、聯營或合作制經營的,要定期對集體資產的使用、維護和收益進行檢查,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四)“三資”委托服務制度。在對集體“三資”進行復查核實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完善鄉鎮集體“三資”委托服務制度。對轄區內村集體經濟組織、獨立核算的村民小組及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行村集體經濟管理職能的村、居、村民小組的集體“三資”全部納入委托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建賬核算。不斷完善委托服務工作機制,落實工作經費。
五、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調整充實領導班子和工作機構。調整充實縣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等日常工作。各鄉鎮(街道)要組織專門工作班子,把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實施。
(二)健全各職能部門協調工作機制。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組織協調,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農業部門要加強政策研究和業務指導,認真組織人員培訓,切實抓好“三資”委托工作的組織實施;財政部門要加強農村會計制度研究和會計管理,統籌安排工作經費,保障工作順利開展;民政、審計、國土資源、教育、水利、林業等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指導和服務工作。
(三)強化監督檢查。縣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要深入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調度和檢查,及時掌握工作動態,總結宣傳典型經驗,嚴格審核清查復核結果,落實獎懲。對工作行動遲緩、敷衍塞責、落實不力的,公開通報批評;對工作中發現的各類違規違紀問題,嚴肅查處,從嚴問責;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