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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會展業發展,全面提升我市會展經濟競爭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我市會展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建設“三個適宜”現代文明城市和“擴內需、調結構、保增長、惠民生”的要求,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整合資源,擴大規模,強化特色,打造品牌,創新機制,提高水平,進一步增強會展業的綜合競爭力和對外影響力,推動全市現代服務業發展。
(二)工作目標。立足國內,面向世界,鞏固全省會展中心城市地位,努力把建成東北亞會展名城。力爭今后5年,會展數量和規模年均增長20%以上,會展業收入年均增長25%以上,新培育國內知名品牌會展3—5個,年均引進舉辦大型會展活動1—3個,使會展業成為全市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城市現代服務業的先導產業。
二、加強統籌規劃,構建會展業多元發展格局
(三)完善規劃布局。根據我市城市和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全市會展業發展總體規劃。完善會展業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功能,形成優勢互補的會展場館群。調動各方面力量發展會展經濟,鼓勵區、縣(市)和企業舉辦各類會展活動。發揮獨特的資源和環境優勢,大力提升“洽會”、“冰雪節”等自主品牌展會的檔次和水平,積極引進國內外大型知名品牌展會落戶,支持本地自辦會展與國際博覽會嫁接合作。經過努力,形成各類設施功能完善、“展、會、節”多元、大中小展會競相發展的新格局。
(四)加強區域合作。加強與東北亞及歐美地區專業機構、組織的合作,建立聯盟關系,引進和聯合舉辦國際會展活動,鼓勵境外機構和企業在設立辦事處。擴大與國內會展中心城市的交流,重點搞好與東北會展聯盟的合作,建立戰略伙伴關系,實現差異化發展。集聚利用省內會展資源,積極開展區域合作,實現優勢互補。
(五)搞好產業融合互動。將會展業納入全市現代服務業發展體系,統籌協調發展。建立會展業與旅游業、物流業、商貿流通業和城市配套服務業的聯動機制,加快形成“展(節事)中有會,會中有展(節事),展(節事)會結合,展游互動”的良好局面。
三、實施品牌驅動,努力提高會展業發展規模和水平
(六)放大城市品牌效應。充分挖掘利用城市人文歷史、自然環境、經濟科技等方面的品牌資源,大力宣傳推廣“冰城夏都”、“金源文化”、“歐陸風情”、“音樂之都”、“啤酒之城”等城市名片。創新城市品牌運作機制,推動會展業借勢而上、提升檔次,促進城市品牌與會展品牌有機互動、相互支持、共同發展。
(七)做強做大會展自主品牌。制訂實施品牌提檔升級戰略,加強策劃、組織和績效評估,促進品牌培育。實行重點品牌會展保護措施,綜合運用經濟和市場手段,整合集聚資源,優先安排檔期,提供公共服務,打擊假冒偽劣。開展優秀會展評選活動,采取專家評定、網上推選、展商調查等方式,征集品牌會展意見,公開評選結果,促進品牌培育的社會化、公開化。積極組織參加國際權威專業機構的認證,對獲得國際展覽聯盟(UFI)認證的展會給予專項獎勵。
(八)加大域外品牌會展引進力度。創新招會引展方式,采取企業主體、社會化開發、政府支持的辦法,發動有實力的企業申辦舉辦域外知名大型會展活動。挖掘社會資源,通過各種公開征集方式開發會源展源。對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突出的會展活動,政府可在冠名主辦、配套服務以及資金扶持方面給予傾斜。建立申辦舉辦大型會展活動聯動體系,將招會引展作為招商引資的重要內容,努力為申辦主辦主體創造有利條件。實行招會引展激勵機制,對成功申辦舉辦的大型會展活動的主體和中介人給予獎勵。
四、壯大會展企業主體,增強市場化運作能力
(九)加快會展市場體系建設。大力發展會展專業及配套服務企業。鼓勵民營、股份、外資等各類資本進入會展業市場,建立以展覽公司為主導,會展策劃承辦、設計與搭建、展品運輸與倉儲、廣告宣傳與裝飾、會務接待與旅游等組成的,專業協作、配套成龍、結構合理、經營先進的會展企業體系。采取扶優扶強措施,對有自主會展項目的專業展覽公司在財政資金、稅收涵養、引進人才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增強其經濟和人才實力。鼓勵引導有條件的企業采取并購、重組、聯合、參股等多種形式,組建企業集團,實現集約化經營,增強同業競爭能力。
(十)加大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不定期舉辦會展從業人員培訓研討班,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及業內精英教授專業理論和實務經驗,努力提高會展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建立會展人才培訓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大學院所的資源優勢,增設專業學科,擴大培訓教育覆蓋面。逐步推行會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健全完善會展人才標準認證體系,促進會展人才的合理流動。大力引進會展策劃師、設計師和高級項目經理等緊缺人才,落實引進人才政策措施,努力解決高端會展人才不足問題。
五、規范管理,強化服務,提高行業自律水平
(十一)加強會展活動計劃管理。建立完善會展計劃管理制度,增強計劃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進一步完善會展活動備案、登記制度,項目承辦主體要按規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會展辦、工商局、會展中心等部門要創新工作方式,為會展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十二)完善規章制度。制訂實施《市會展業管理辦法》、《市會展業統計辦法》、《市會展業發展指導目錄》和《市會展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研究制訂會展活動等級劃分辦法,探索建立會展業保障機制,促進會展業健康、有序發展。
(十三)加強統計工作。將會展業納入全市現代服務業統計范圍,加強行業統計調查,健全指標體系,完善統計辦法,建立適應形勢發展的統計工作機制,提高統計工作的科學性、準確性。
(十四)充分發揮行業中介組織作用。鼓勵支持同業實力強、威望高的企業和機構組建行業協會,充分發揮其聯系政府、代言工商、凝聚會員的橋梁紐帶作用。增強行業協會的服務功能,逐步將行業發展咨詢、項目論證、資質評估、信息交流、人員培訓等工作內容做實做強。建立專家咨詢委員會制度,建立由機關、大學院所、企業、中介機構和新聞媒體資深專業人士組成的專家組,在重大會展項目準入、運作和決策方面提供評估與咨詢服務。加強同業自律,組織企業簽屬和恪守行業自律公約,強化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促使企業主體誠信經營、守法經營、公平競爭。
六、優化發展環境,夯實會展業發展基礎
(十五)加強會展業配套服務體系建設。培育引進金融、法律、信息、技術標準檢測等專業中介服務機構,完善城市商務辦公、住宿、餐飲、購物、娛樂及旅游服務功能,提高賓館質量,增設旅游線路,發展總部經濟。通過規劃和政策引導,推進會展中心核心區建設,打造會展功能齊全、服務便捷的城市會展區塊。構建會展行業信息咨詢公共服務平臺,提供有效信息服務。
(十六)大力提升公共服務水平。以“誠信”創建活動為載體,上下聯動,部門協作,全力打造最佳會展城市形象。海關、商檢等部門要開辟參展、參會客商“綠色通道”;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要為會展活動提供治安、防火、食品等安全保障;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要做好維持市場秩序工作,打擊侵權行為,保護參展商、采購商的合法權益;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門要認真搞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市容衛生及整頓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各窗口行業要廣泛開展以文明經營、禮貌待客、熱情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文明創建活動,大力推進社會文明建設,提高城市美譽度。
(十七)搞好對外宣傳。以宣傳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優勢和良好會展環境為重點,加大對重要會展項目、會展政策的宣傳力度,樹立會展名城形象。與國內外重要媒體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采取開設專欄等方式,宣傳推介。加強宣傳統籌,搞好整體策劃和運作,放大資源效用。
(十八)加大財政扶持支持力度。確保會展專項資金統一管理、統一使用、逐年遞增。積極爭取國家和省會展項目補貼資金。對品牌展會培育、會源展源開發、項目宣傳推介以及綜合效益提升的會展活動予以傾斜,積極扶持會展項目實現規模擴張,推進全市會展業提檔升級。
七、加強組織領導,形成運轉高效的保障機制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市會展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領導作用,統籌全市會展業發展,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會展辦)設在市貿促會,負責綜合規劃、協調指導、管理服務和日常工作。在市會展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實行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工作網絡體系,建立常態工作機制。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對口工作機構,加強聯系溝通,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十)加強綜合協調。對政府主導、規模較大、關聯度高的大型會展活動實行統籌部署、統一協調、部門協同。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協調配合,為全市大型會展活動的成功舉辦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