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安全生產制度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堅持貫徹電力工業“安全第一”的方針,提高安全生產的法制觀念,保證安全發供電,保障電力職工在電力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電力工業的發展,特制定本條例。各級電力生產部門應認真貫徹執行。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各網、省局、各發電廠、供電(電業)局、調度局(所)、縣電力局(農電局),以及電力試驗和修造企業。
第三條電力安全生產的目標。主要有:
1.不發生特大事故;
2.不發生由于本單位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重大事故;
制度建設是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又是安全工作科學化的重要保證。安全生產制度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把握好“三用”原則,才能逐步建成科學化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
一是“可用”原則,狠抓制度的創新完善。
“可用”是安全生產制度建設的基礎。盡管近年來一些企業在安全生產制度制定方面取得了不小的進展,但是,由于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安全生產制度與形勢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有些管理環節還難以做到有制度“可用”。一方面要從安全工作實際入手。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生產經營環境的改變,安全工作也逐漸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過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在當前的形勢下有的不再那么管理用、適用,需要針對新情況、新問題、新特點,進一步加強制度的修訂和完善,使制度對安全管理實現長效化、全覆蓋,避免出現制度漏洞和管理真空。另一方面要從比較突出的問題入手。要根據每一個單位安全生產特點,著重加強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重點作業場所的制度建設,突出對易產生事故隱患、易發事故等部位的制度防范,做到管控及時,防范有力。再一方面要從借鑒安全管理的成功經驗入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對于基層和兄弟單位在實踐中摸索出的一些行得通、用得好的做法,企業管理部門應注意總結歸納,學習推廣,加快制度建設的步伐,實現成果共享。
二是“好用”原則,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
制度是否“好用”是關系到制度能否得到有力執行的重要前提。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強、不“好用”,是當前安全生產制度建設中面臨的一個最實際、最突出的問題。一些制度不“好用”的原因之一,就是制度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過于原則寬泛,缺少具體實施措施。要讓制度“好用”,關鍵在于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更加注重制度細節的設計。安全生產制度建設要力戒講空話、為制度而制度的形式主義。制度設計上應力求具體化,注重細節的設計,力求剛性,避免伸縮性過大。二是更加注重制度的程序設計。要完善制度的檢查考核程序、民主監督程序、獎勵懲處程序等。三是更加注重制度的科學化。制度設計的科學化內容很豐富,而其中的重點就是要符合企業的安全生產規律,符合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符合企業的職工隊伍狀況,有利于操作和執行。超級秘書網
三是“管用”原則,提高制度的執行力。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為更好地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務,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我局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貫徹《安全生產法》為主線,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年”為抓手,以“雙百日承諾”行動為載體,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斷深化專項整治,強化依法監管,有效預防和減少了各類事故的發生,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沒有發生重特大事故,工礦商貿企業和旅游業沒有傷亡事故,火災事故2起,損失2500元,同比分別下降83.8%和81.5%;交通事故3起,死亡2人、損失1800元,同比分別下降40%,50%和33%。現將我局主要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1、抓好制度建設,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進一步健全了區安委會領導小組。做好政府季度例會和安委會例會工作,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各階段的主要工作,及時通報情況,總結經驗。區政府多次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調度會,對不同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區委書記、區長和主管副區長等領導多次親自帶隊,調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制定實施了《*區*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年活動方案》、《在全區重大危險源企業和相關企事業單位中實行“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工作方案》和《*區關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安全考核制度,繼續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考核范圍,完善了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體系,把考核結果與考察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結合起來,實行一票否決,嚴格責任追究。通過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的形式,進一步將監管責任細化分解到各部門、各單位,形成了政府領導主體、部門監管主體、企業責任主體“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確保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到位。
2、強化服務意識,扎實開展安全生產“三項制度”建設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積極開展“三項制度”建設,圍繞“選樹標竿”、“典型帶動”、“專家審核”、“企業完善”、“全面落實”的工作思路,扎實推進企業“三項制度”(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審核備案工作。在工作中,本著為企業服務的宗旨,先后到開發區、建筑施工企業、學校等行業部門和單位幫助、指導各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了“三項制度”,解決了企業存在的實際困難。在全區生產企業內,逐步建立了“雙百日承諾行動”、“企業日常安全檢查培訓”、“隱患自查自改”等各類檔案資料,實行臺帳制管理,有效的提升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以上工作做法得到了省、市領導的充分肯定。在做好已簽訂承諾書企業三項制度的同時,積極向全區生產經營企業擴展,目前,全區有98家(75家簽訂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已全部完成“三項制度”制定和備案工作。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排查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整頓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安監總煤礦字〔200*〕134號《煤礦隱患排查和整改實施辦法(試行)》、安監總煤礦字〔200*〕133號《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和《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的隱患排查和治理以礦井為單位進行,各礦礦長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負直接責任。
各礦井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發現存在重大隱患,要立即停止生產,并向煤礦主要負責人報告。
第三條礦井有重大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本實施辦法所稱重大隱患是指《特別規定》第八條第二款所列15種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詳見安監總煤礦字〔200*〕133號文件《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以及*礦務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資料匯編中所列的重大隱患。*礦務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資料匯編中所列的主要隱患,按一般隱患的要求進行排查、整改。
第四條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集團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監察部,以及集團公司駐礦(處)安全監察處,對所屬礦井的重大隱患負有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定期監察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