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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樹立緊縮開支、勤儉節約、愛惜公物、愛局如家的思想,共同做好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
2、本局經費實行“一支筆”管理制度。一切開支必須先報告,獲準后方可開支(包括暫借)。沒有領導簽字,財務上不得支付任何款項。
3、添置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和各科室所提出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批后辦理。公文紙、筆記本實行登記領發制度。
4、因公出差,出差兩天以內的原則上財務室不借錢,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借錢的,經領導同意后,嚴格履行借支手續。差旅費報銷嚴格按財政文件規定辦理。
5、加強水電管理,壓縮水電費支出;加強通訊管理,不能因私事掛長途電話。
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鎮政府財務管理,達到“減少漏洞、節約開支”的目的,保證鎮政府機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經費的支出由經手人(兩人以上)在報銷憑證簽經手后,交分管領導審核,再經鎮主要領導審批。
二、辦公用品的購買,原則上按需要向辦公室提出,經主要領導同意后安排辦公室人員統一購買。
三、大宗物品的采購須兩人以上經手,要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盡量降低成本,并向經銷商索要正式發票。
四、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借款須填寫借款單,經主要領導批準后到財會室支取。所借款項須在10天內報帳結清。
一、嚴格遵守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經紀律,樹立“勤儉辦事、勵行節約、量入為出”的思想,注意經費使用效益,實事求是地反映經費和收、支、存情況。
二、上級撥入經費由綜合股統一管理,收支帳目要清楚,財務報表準確無誤,每月與銀行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實相符。
三、專項基金經費的提取嚴格按規定的范圍,比例和預算級次提取,不得自行從收入中坐扣,也不得重復提取。
四、出納要建立現金日記帳,出納與會計之間要做到日清月結,轉帳支票和印鑒要求分開存放,所有轉帳支票須經局長簽字方可轉出。
五、正常經費開支實行事前報告制,經局長批準后方能開支,報銷時由經辦人簽字,綜合股長審查,局長簽批。
六、凡在市公費醫療看病的醫療單,由綜合股長簽字,出納按標準給予報銷,報銷時間定為每周星期二和星期四,特殊情況除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財務行為,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第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具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運作、保值、歸還和核算。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財政、財務制度;建立建全內部財務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降低運作風臉,保證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確保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編制住房公積金和公積金中心管理費用年度預決算;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依法辦理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業務,防范風險;嚴格執行住房委員會批準的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核算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嚴格執行財政部門批準的管理費用預算,控制管理費用支出。努力降低住房公積金運作成本。
第一,一套制度總管。鎮農經站與財經所合并后建立起農村財務核算中心,實行村賬鎮管,委托財政部門記賬。在制度建設上主要制定有《農村財務管理實施辦法》、《記賬核算程序和制度》、《收入程序和制度》、《支出程序和制度》、《“一事一議”籌集資金管理使用制度》等,并制定了農村財務核算中心工作流程圖,確定了記賬人員崗位職責,理順了鎮記賬與村財務報賬的財務關系,為規范農村財務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證。
第二,一個流程運行。凡村級實現的各項收入、財政部門核撥的轉移支付資金,以及上級下撥的各類專項資金,一律繳納或撥付到農村財務核算中心在信用社開設的專戶上,實行專戶管理,從根本上解決村級財政資金體外循環、坐收坐支及其它違紀違規問題。對村級正常運行的資金,如村組干部工資發放、訂閱報刊等開支,一律通過“一本通”或收款方提供的銀行賬戶直達單位或個人賬戶;對用于公益性建設或其他項目的必要支出,先由村委會提出用款申請,然后報經財經所審批,通過縣國庫集中收付局或鎮信用社直達收款單位與個人賬戶,確保專款專用,進而遏制截留挪用、亂支亂補或舉債辦事的行為發生。
第三,一份預算管全年。為幫助村級組織理好財,用好財,增強財務收支計劃與增收節支意識,每年年初,分村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計劃包括五保供養經費統籌、村組干部工資與干部補助、訂閱報刊費用及公益建設開支等。執行計劃時,按收入進度撥付,按村級可用財力辦理業務,年終進行總決算,實現村村預算平衡目標并保證工資兌現得到保障。
第四,一種信譽理財。鎮財經所建立農村財務核算中心之后,仍然堅持村級組織核算主題不變、集體資產所有權不變、村級債權債務清償權不變的原則,尊重村級組織享有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決策權,做到代管而不越權,而不包攬,處理好與村級組織委托和的業務關系,保障村級資金能夠隨時繳進來與撥付出去,以誠信贏得基層干群的支持與信任。
第五,一副監管重擔系在肩。財政干部在行使記賬的同時,積極履行財政監督與財務審計職責,確保村級財政資金在保證五保供養、村組干部工資發放、正常辦公支出與應急支出、公益事業發展的前提下運行,為防止村級組織出現新增債務、招待費開支、截留挪用及不合理開支。財政干部在履行財政監管職責的同時,積極配合上級紀檢、監察及檢查機關查處村組干部違反財經紀律案件,將財政監督與財務審計融于服務之中,促使村級組織依法理財,節約財力,提高效益。
農村集體財務管理關系到農民切身利益的維護和農村社會的穩定。20*年1月1日起,新《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以下簡稱《制度》)已在全國范圍內施行。新《制度》針對目前村級財務混亂的現狀,制定了相應的措施和規定,對完善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工作,推進村集體財務管理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許多財務人員在理解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原則上采用權責發生制時存在誤區。筆者結合實際情況,對權責發生制在現實中的應用進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