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實物檔案和聲像檔案管理制度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省檔案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切實加強我市榮譽實物檔案和聲像檔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榮譽實物檔案和聲像檔案,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榮譽實物檔案和聲像檔案,是指反映有史以來發生在全市范圍內的重大事件和反映我市各項事業取得的各項成果所形成的各種文字材料、圖表、照片、聲像、實物等具有重要價值的物質實體檔案資料。
第三條我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榮譽實物檔案和聲像檔案管理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具體要求及管理辦法
第四條上級重要領導人來我市視察、指導工作的題詞、題言字畫手跡和錄音帶、錄像帶、照片(市檔案局直接制作的除外,下同),由承接單位標明活動的主題、時間、地點、人物、攝影者等,三個月內移交市檔案館保存。
第五條上級授予我市的國家級、省級榮譽稱號,有關單位在領到證書、獎牌、獎杯、獎狀、錦旗以及其他獎品之后的三個月內將其移交市檔案館歸檔保存,由市檔案館發給收藏證書。
第六條外國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等在我市參觀訪問時形成的題詞手跡和錄音帶、錄像帶、照片等,由各承辦單位歸檔,在形成后三個月內移交一套給市檔案館保存。
第七條市領導對外交往時收到的重要紀念品,國內、外貴賓來訪饋贈的重要紀念品,三個月內移送市檔案館保存。其他部門外訪和來訪接受的紀念品由各部門歸檔,市檔案館將根據需要擇時依法接收。
第八條上級政府在本市召開的各種重要會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召開的全市性重要會議,如黨代會、市委全會、市委工作會、市委黨委擴大會議、人代會、市政府工作會議、市政協全會、市紀委全會,以及以上述領導機構名義召開的有關經濟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會議形成的錄音帶、錄像帶、照片等,由各承辦單位搜集整理,在形成后三個月內移交一套給市檔案館保存。
第九條我市開展重大政治、經濟、科技、文化活動及舉行重大慶典、紀念活動、重大搶險救災和處理重大突發事件活動所形成的錄音帶、錄像帶、照片等,由承辦單位搜集整理,在形成后三個月內移交一套給市檔案館保存。
第十條為確保我市重大接待活動的照片齊全完整,今后凡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參加的重要外事接待、內事接待活動,由接待承辦單位通知市檔案館派出專人進行攝影,照片經整理后制作兩份,一份由市檔案館歸檔保存,一份由承辦單位保存。
第十一條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在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榮譽實物檔案和聲像檔案,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更不能非法出售境外。違反者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市檔案局依法對榮譽實物檔案和聲像檔案的歸檔管理工作實行監督、指導。市檔案館視館藏情況依法分批做好榮譽檔案、聲像檔案的接收進館工作,實行專庫或專柜保管(聲像檔案設專用防磁柜保管),并嚴格履行借閱(用)登記手續,為有關單位查找、利用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