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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鄉退役義務兵安置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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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鄉退役義務兵安置管理辦法

          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省城鎮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管理暫行辦法》、《市市直退役士兵安置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現行安置法律、法規和政策,深入推進安置就業與自謀職業相結合的安置辦法,教育和引導退役士兵更新就業觀念,積極鼓勵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逐步建立安置就業和自謀職業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安置新格局。

          二、安置對象

          本辦法所稱城鎮退役士兵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退役士兵中按國家現行規定應為其安排工作的士官和義務兵。

          符合下列條件的退役士兵或轉業士官由南譙區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一)入伍前系我區常住非農業居民戶口、父母系我區人員,并由南譙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的。根據《市直退役士兵安置辦法》規定:其中退役士兵父母有一方,或其配偶在市直機關和市直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由市政府統籌安置;父母有一方或配偶在中央、省垂直管理事業單位在滁州的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工作的,由該垂直機構負責安置;經省安置辦批準有償轉移的垂直管理單位的子女可納入市直統籌安置。

          (二)異地入伍,要求隨父母或配偶到我區安置的,必須是本人在服役期間父母或配偶因工作調動等組織原因遷入我區的,且與配偶結婚滿兩年以上者。

          (三)入伍前戶口已遷入南譙區滿三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本人自愿,準予辦理落戶南譙區手續,但不納入城鎮退役士兵安置范圍:

          (一)外地入伍的轉業士官,其在服役期間在駐地(滁州市轄區范圍內)與現任配偶戀愛結婚的,其配偶戶籍為南譙區。

          (二)本區入伍后購買城鎮戶口或者因購買商品房而辦理了農轉非戶口的。

          (三)本區城鎮青年占用農村征集指標入伍的。

          (四)被部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被判刑、勞動教養、個人原因未服滿現役的。

          (五)屬本區戶口而在異地入伍的和外地戶口從南譙區入伍的。

          三、安置原則

          (一)國防義務均衡負擔原則。區直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各類所有制企業都應從軍隊建設和社會穩定大局出發,積極承擔國防義務,千方百計克服困難,完成區政府下達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務。

          (二)自謀職業經濟補償原則。對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給予優惠政策和經濟補償。

          四、安置方式

          結合我區實際,全面推行安置就業和自謀職業相結合的辦法。安置對象如自行聯系接受單位,安置部門憑對方單位接收函辦理安置手續。每年冬季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安置工作力爭在省政府規定的時間內結束。安置對象無正當理由,逾期一個月不到安置部門報到的,或接到安置部門通知后,逾期兩個月不辦理安置手續(包括安置工作手續或自謀職業安置手續)的,視為自行放棄安置權。

          五、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

          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自謀職業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由本人向安置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南譙區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申請表》,經區安置部門審查同意后,發給《安徽省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領取區政府發放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

          六、自謀職業優惠政策

          為鼓勵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實行以下優惠政策:

          (一)發給自謀職業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償金。根據《安徽省城鎮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發給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服役兩年的,發給數額為當地上年度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2倍的補償金;服役期每增加一年,增發當地上年度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40%的補償金,服役期為十年以上(含十年)的轉業士官給予5倍的補償金。

          (二)發給一次性立功受獎補助金。對服役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增發一次性立功補助金。補助金標準為:榮立個人一等功(含一等功)以上的,按照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的50%數額增發;榮立個人二等功的,按其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的30%數額增發;榮立個人三等功,按其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的10%數額增發。多次立功的,以最高一次立功為準,不重復計算。

          (三)城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

          (四)區民政部門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每年舉辦退役士兵與用人單位“供需見面、雙向選擇”就業洽談會,為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創造條件。各類職業介紹機構應積極為求職登記的城鎮退役士兵免費提供就業信息、咨詢等服務。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檔案,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免費保管5年。

          企業、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用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如被用人單位錄用,享受同工種、同崗位、同工齡職工福利待遇,其軍齡計算為連續工齡。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檔案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免費為其保管。

          七、安置保障資金籌集

          為確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順利進行,區政府建立區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償金籌集制度。

          (一)資金來源:

          1、區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

          2、通過其他合法渠道籌集的資金。

          (二)資金用途:

          1、在退役士兵安置期間,按照不低于我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發給退役士兵生活補助費;

          2、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向自謀職業退役士兵發給一次性補償金、一次性立功補助金。

          (三)監督管理: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城鎮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函》的規定,將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助金納入財政預算并實行預算內財政專戶管理,由區安置辦按規定使用,任何部門不得挪作它用。區審計部門負責審計監督工作。

          八、安置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退役士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導廣大退役士兵正確理解黨、國家和軍隊的各項改革舉措,自覺把思想統一到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來,樹立自立自強的精神和適應新形勢的擇業觀念,聽從組織安排,服從政府安置。積極宣傳完成安置任務好的典型單位和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典型個人,為退役士兵安置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對有以下行為的退役士兵不予安置:

          1、用假材料謀取安置資格的;

          2、屬城鎮戶口而占用農業戶口指標入伍的;

          3、屬城鎮戶口而在非戶口所在地入伍的;

          4、入伍時為農業戶口的(不含女兵)。

          (三)退役士兵選擇單位后,在半年內無正當理由經多次教育不到用人單位報到的,區安置辦不再為其重新安置或辦理自謀職業手續。

          (四)對未完成安置任務的單位,當年不得被評為雙擁合格單位。

          (五)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安置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后果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后,根據民政部等九部門《關于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的意見》規定,各有關部門要為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提供周到的服務,把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九、本辦法由區民政局負責解釋。

          十、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