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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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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規定

          一、充分認識企業治亂減負的重要意義,不斷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年以來,各區縣政府、市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中發〔〕14號)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嚴格按照“四個取消”和“九個嚴禁”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實,在減輕企業負擔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但是,目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違規收費屢禁不止,手段更為隱蔽;二是亂檢查、亂評比、亂培訓等問題仍很突出;三是仍然存在對企業重復檢查、收費過高,加重企業負擔的現象;四是公路“三亂”時有發生;五是一些社團組織、中介機構對企業不服務、只收費或強制服務高收費、企業反映強烈;六是從根本上解決“三亂”問題的有效機制尚未完全形成,等等。這些問題必須引起各級政府、各部門的高度重視。

          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既嚴重干擾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加重了企業負擔,又助長了社會不正之風。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從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抓好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對于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企業改革和發展、加強廉政建設、保持社會穩定的意義,自覺把抓好這項工作與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實現率先發展結合起來,與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改善發展環境、促進我市社會經濟建設又好又快發展結合起來,創新機制,完善措施,提升工作水平,不斷優化企業生產經營環境。

          二、突出重點,下大力抓好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的落實

          (一)認真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從源頭上解決企業負擔問題。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對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按照規定予以合并、取消或調整。清理結果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增大行政許可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透明度,保障企業繳費的知情權、社會公眾的監督權。要繼續按照國務院減負辦“三取消、一不準”(即未征得國務院或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以及省政府批準而設立的涉及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國務院和省(區、市)已明確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涉及的收費一律取消;各地出臺的地方保護性收費變相向企業繼續收取)的要求,重點加強對行政部門執收執罰行政和壟斷行業經營收費標準的監督檢查。同時,組織力量開展對中介機構和社團組織涉企收費的治理整頓。

          (二)切實做好涉企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的清理和監督。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等部門關于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02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監察廳等部門關于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陜政辦發〔〕12號)要求,嚴格控制針對企業開展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認真開展涉及企業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的專項清理工作。要嚴格把握政策尺度,做好項目甄別。對保留的項目要加強管理,對明確取消的項目要堅決予以取消,清理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強針對企業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監督檢查,堅決杜絕亂評比、亂排序、亂表彰等“新三亂”的發生。

          (三)強化法制意識,維護企業生產經營秩序。市級各行政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自覺規范行政行為,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對企業進行檢查、檢測、檢驗、年檢、審驗、計量等,嚴禁多頭檢查、重復檢測、嚴禁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嚴禁變相搭車收費。

          (四)加大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力度。各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在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3號)和《鄉鎮企業負擔監督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對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負擔進行全面調查研究,摸清企業非稅負擔底數,提出解決意見和具體措施。要加大力度,認真清理涉及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的收費項目,堅決取消專門針對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鄉鎮企業的不合理收費規定。要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業經濟維權投訴機制,建立非公有制經濟維權投訴中心,受理侵害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的投訴和舉報。要適時調整和增設鄉鎮企業負擔監測聯系點,不斷完善監督員制度,搞好培訓,提高監督員履行職責的能力,增強企業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自覺性,努力拓寬政府和企業聯系、溝通的渠道,為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五)繼續從源頭抓好公路“三亂”治理工作。各區縣交通、建設部門要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對涉及機動車輛的收費項目進行認真清理,對已經取消的收費項目要加強監督檢查,防止反彈。對各類收費站點進行清理審核,按照規定予以撤銷或合并,需要延期收費的要先審計后報批。新建公路收費站點要依法設立,加強對車輛通行費收支情況的監管。要探索建立收費公路和城市快速干道參賽行費標準和綜合性能檢測管理體制改革,嚴禁以行政手段強行要求機動車輛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檢測,嚴禁同一項目重復檢驗檢測、重復收費。

          (六)暢通企業負擔舉報渠道,加大案件查處和督辦力度。各區縣政府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的部門或機構要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和網址,及時了解企業反映、群眾心聲、努力解決企業和社會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損害企業利益的突出問題,消除不滿情緒,化解社會矛盾,營造企業發展的和諧環境。各區縣政府、監察部門對加重企業負擔的典型案件要進行通報,對造成惡劣影響、反果嚴重的重大案件,要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三、切實加強對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的領導

          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情況復雜,難度較大。各區縣政府要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確保各項目任務的落實。

          (一)創新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機制。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的內涵也在不斷擴大,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新情況、新問題創新工作機制,探索工作方法,努力在“五個轉變”上下功夫。一是工作方式由治標向治本轉變,從側重事后治理向事前預防轉變;二是工作重點由專項治理向為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方面轉變;四是工作方示由主要以行政手段為主向制度化、法制化方面轉變;五是工作目標由減輕企業不合理負擔向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轉變。同時要研究和分析本地區、本部門在市場機制不斷完善、政府職能改革不斷推進的新形勢下,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探索企業負擔源頭治理的措施和辦法,逐步建立符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的企業治亂減負工作長效機制。

          (二)完善企業治亂減負組織機構。各區縣要建立相應的機構,明確責任,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各區縣政府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的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積極做好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責任制,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積極協作配合,確保各項目任務的落實。

          (三)加強企業治亂減負干部隊伍建設。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目標責任考核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抓好治亂減負干部隊伍建設。一方面要保持治亂減負干部隊伍的穩定,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另一方面要強化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企業治亂砬負干部隊伍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增強工作的主動性、預見性、及時性和有效性,確保治亂減負工作有人抓,企業反映的問題有人查,切實把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提升到一個新水平,推動我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