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工作制度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1.值班制度。各村實行輪流坐班制度,每天至少安排1名村干部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值班,村黨組織書記每月值班不少于8天,其他村干部每月值班不少于12天,并填好《值班日志》。各村可推行公布村干部聯系方式、設立便民熱線、明確民情聯系員等方式,及時做好便民服務工作。村干部要認真填好《民情日志》。鄉黨委定期不定期地對村干部工作情況進行抽查、暗訪,對村《值班日志》、村干部《民情日志》每季度查閱一次,并簽署意見。
2.工作例會制度。各村每旬應召開一次“兩委”成員會議,對前段工作推進、落實情況進行總結梳理,對近段工作做出具體安排部署,并做好會議記錄。
3.請銷假制度。村干部要按要求參加上級組織的各種活動,該情況納入平時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因故出縣,村黨組織書記須向鄉黨委書記請假,其他村干部須向村黨組織書記請假并報駐村干部同意后,方可離開,到崗后及時銷假。未經請假,擅自出縣的,1次予以批評教育,2次以上的按所有報酬待遇的日平均數扣除外出期間的各項待遇。一年中連續6個月以上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村工作的,按規定程序撤銷其職務。
4.村級事務民主決策制度。全面推廣“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所有村級重大事項的決策,都要堅持黨支部會提議、“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決議,做到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
5.村務公開制度。各村設立公開欄,對村級黨務、政務、財務、事務等實行全面、真實、及時公開,并堅持每季度更新1次??h民政局對新設立的村務公開欄,在驗收合格后給予一次性補貼1000元。
6.民主理財制度。嚴格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建立健全村級財務會計委托制及民主理財、財務公開、民主決策、監督審計等監督機制,確保不增新債,老債按每年不低于8%的比例逐年化解,老債負債30萬元以上的村每年償還老債不低于2萬元。每年由縣、鄉農村經營管理部門進行1次村級集體經濟審計;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小組的作用,及時、嚴格地按規定對村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議、審核;村主干離任前,實行任期財務清理和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向群眾公示。
為進一步落實”四進四辦”工作,轉變工作作風,以“便民、利民、富民、安民”為宗旨,規范服務行為,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努力實現“鄉民辦事不出鄉、糾紛調處不出鄉、信息提供不出鄉、致富服務不出鄉”,特制訂本工作制度。
1、值班制度。
便民服務實行值班制度,鄉村兩級每天都要有人值班,主要負責群眾接待,協調處理有關服務事項。除值班時間外,鄉、村兩級干部也要隨時隨地受理解決群眾提出的事項、請求,實行全天候服務。
2、代辦報送制度。
在證照代辦服務中,由村民申請,將所需辦事項交組信息員或村代辦員、鄉辦點干部,也可直接由村委會同意受理、審批,對符合條件、資料齊全的,由村負責代辦、協辦。對因材料不全等原因暫時不能受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內容,待材料齊全后及時受理。對于村干部無法解決的,直接報送鄉相關部門單位,委托上級全程。
3、一事一議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縣領導及相關單位與企業的溝通聯系,切實幫助我縣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促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營造良好的親商、穩商環境,推動企業發展和工業經濟增長,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企業接訪日工作制度。
第二條接訪形式:縣政府班子領導和縣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可采取候訪、約訪、下訪、座談等形式,與有關企業溝通聯系,幫助企業解決相關問題。
(一)候訪:縣政府班子領導和縣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在辦公室等候,接待企業來訪。
(二)約訪:縣政府班子領導和縣有關單位主要領導預約來訪人和來訪事項,在指定的時間地點接待。
(三)下訪:縣政府班子領導和縣有關單位主要領導深入企業了解情況和現場辦公解決問題。
(四)座談:縣政府班子領導和縣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圍繞相關企業提出的某個熱點、難點問題,召集相關單位與企業代表會談,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為了抓好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對接待、食堂、車輛、辦公用品等后勤方面的管理,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努力做到熱情不鋪張、周到不浪費,減少經費開支,降低行政成本,促進作風轉變,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工作制度
1、接待來客熱情周到,原則上在鎮機關食堂招待,食堂實行零利潤管理,來客需要在機關食堂安排用餐的,由后勤辦公室報分管領導統一安排。
2、確因工作需要,要求在食堂以外屬本鎮范圍內的地方安排用餐,實行派單制,用餐單分發給各分管領導,用餐時請填寫好來客單位、姓名、職務、人數后,交后勤辦公室報分管領導統一安排。需要在共青城區范圍內安排用餐的,經書記、鎮長同意后,由后勤辦公室報分管領導統一定點安排。
3、實行對口接待,盡量壓縮陪客人數,陪客人數不得超過來賓人數,原則上不安排高檔煙、酒,盡量安排本地酒,防止鋪張浪費。
4、煙、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后勤辦公室統一購買使用,從嚴控制。未經后勤辦公室同意,部門或個人自行購買的不予審批報銷。
為切實履行政務服務職責,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強政務服務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確保政務服務中心工作高效協調運轉,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員
凡派駐窗口的工作人員必須是國家公務員或者是法律、法規授權行使行政管理、行政審批職能的工作人員,年齡原則在四十周歲以下;進駐窗口的工作人員必須固定在本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二、統一受理承辦
凡行政審批事項,原則上均在政務大廳統一受理,限期辦結,特殊情況也可以接辦分離,但必須將辦理結果送交政務大廳,由政務大廳窗口崗位進行核查、登記后統一對外發放辦理結果。有政務服務中心分設大廳的在分設大廳辦理,但必須按政務大廳統一規定辦理(建設局房產交易大廳、交通局運政大廳、公安局機動車輛管理大廳和出入境管理大廳、人社局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管理大廳、人才交流就業服務大廳、工商局注冊大廳和國稅局辦稅服務大廳)。
三、一次性告知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