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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域首席技師任用監(jiān)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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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域首席技師任用監(jiān)管辦法

          第一條為樹立和落實科學人才觀,實施人才強市戰(zhàn)略,提高技能人才的整體素質和社會地位,調動廣大技能勞動者學技術、比貢獻的積極性,更好地為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根據(jù)《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省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的通知》(政辦發(fā)〔〕63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的通知》(政辦發(fā)〔〕28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市首席技師(以下簡稱“市首席技師”),是指工人隊伍中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職業(yè)道德、豐富實踐經驗、貢獻比較突出,在全市本行業(yè)、領域中影響帶動作用大、得到廣泛認可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條市首席技師選拔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充分考慮技術技能型、知識技能型、復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點和行業(yè)分布,重點從我市國民經濟發(fā)展支柱產業(yè)和優(yōu)勢產業(yè)相關企業(yè)中選拔產生。

          第四條市首席技師每聘期選拔20人左右,管理期限為3年。管理期滿后,通過符合復核認定條件的,繼續(xù)享受市首席技師待遇,不符合條件的,可重新參與推薦選拔。

          第五條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xié)調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經濟和信息化、財政、商務、國資、總工會等部門、單位組成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第二章選拔范圍和條件

          第六條市首席技師選拔范圍為全市各類所有制經濟、社會組織中具有技師以上職業(yè)資格、在一線崗位上直接從事技能工作的人員。符合條件的自由職業(yè)者也可列入選拔范圍。

          第七條市首席技師的選拔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為所在單位和社會做出了突出貢獻,在同行中享有很高聲譽;

          (二)個人職業(yè)技能在省內同行業(yè)中處于領先、市內同行業(yè)中處于拔尖水平。近年內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省、市有突出貢獻技師,或省、市技術能手等稱號。

          (三)刻苦鉆研技術,具有絕招絕技。創(chuàng)造了在同行業(yè)中公認的先進操作法,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創(chuàng)造了同行業(yè)最高生產、銷售記錄。

          (四)在技術上有重大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重大技術革新,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企業(yè)技術改造、引進高新技術設備的消化、使用中,掌握關鍵技術,解決關鍵技術難題;能夠排除重大關鍵技術障礙、重大安全隱患,消除質量通病,對提升產品質量有突出貢獻。

          (五)在編制國家級標準工藝、工作方法方面有突出貢獻。

          (六)發(fā)揚團隊精神,傳絕技,帶高徒。所帶徒弟多人成為企業(yè)技能骨干、在各類技能競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

          選拔市首席技師,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從年輕的技師、高級技師中選拔。

          第八條市首席技師復核認定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管理期內仍在一線崗位從事技能工作;

          (二)管理期內沒有發(fā)生與本人有直接關系的生產安全、技術責任事故;

          (三)管理期內無違法違紀行為;

          (四)管理期內能夠保持技能領先地位,發(fā)揮首席技師作用;

          (五)管理期內開展技能培訓和名師帶徒活動,每年所帶徒弟至少有1-3人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

          第三章選拔方法和程序

          第九條市首席技師推薦人選,一般由各企業(yè)從有突出貢獻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或有專利技術成果的技師及各類競賽成績優(yōu)異者中推薦,經公示后上報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

          推薦申報市首席技師需呈報以下材料:

          (一)《市首席技師申報表》;

          (二)1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

          (三)申報人職業(yè)資格證書、主要技術成果、獲獎情況等證明材料。

          第十條市首席技師申請復核認定的需呈報以下材料:

          (一)《市首席技師復核申請表》;

          (二)近一個管理期內的主要技術成果、獲得獎勵情況等證明材料;

          (三)簽訂的帶徒協(xié)議,以及所帶徒弟取得的職業(yè)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

          第十一條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對各企業(yè)報送的人選進行初步審核,組織有關專家成立市首席技師評審委員會,對人選進行綜合評審,并組織進行現(xiàn)場技能考查,提出人選名單,并向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第十二條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市首席技師名單,經公示后報市政府命名,并頒發(fā)證書。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三條市首席技師在管理期內每年享受市政府津貼6000元;連續(xù)二次、三次被確認為市首席技師的,相應管理期限內每人每年分別享受市政府津貼8000元、10000元;連續(xù)三次以上的,市政府津貼不再增加。已享受市以上首席技師政府津貼的,不重復享受我市政府津貼。

          第十四條市首席技師名單納入市高層次人才庫,每年組織部分市首席技師參加政治理論培訓、考察、咨詢、休假等活動。

          第十五條所在企業(yè)和單位對市首席技師可以參照企業(yè)經營者實行年薪制,其技術成果轉化所得收益,應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給個人。

          第十六條建立補充醫(y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應對市首席技師基本醫(yī)療保險個人負擔的醫(y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助;市里每年安排免費健康查體;所在企業(yè)和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市首席技師帶薪休假。

          第十七條市首席技師在管理期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可暫不辦理退休手續(xù),待管理期結束后予以辦理。

          第五章管理

          第十八條市首席技師應當在企業(yè)、公共建設領域,生產、技術創(chuàng)新和企業(yè)管理中發(fā)揮積極作用。

          (一)各有關部門要大力宣傳市首席技師先進事跡、主要業(yè)績和貢獻;組織其承擔公共建設、企業(yè)技術革新、技術攻關任務,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先進操作法,承擔“名師帶徒”,進行人才培養(yǎng);

          (二)在不同行業(yè)(企業(yè))選擇建立市首席技師工作站,組織開展職業(yè)技能培訓;組織市首席技師承擔社會服務任務,參與重大建設項目咨詢,重大技術聯(lián)合攻關,開展同行業(yè)技能交流,絕招、絕技展示活動;

          (三)有關部門和所在單位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有計劃地安排市首席技師進行脫產學習、參觀考察和開展技術交流活動;

          (四)市首席技師在申報科研項目、進行新技術推廣、開發(fā)應用和技術革新時,有關部門和所在單位要優(yōu)先予以經費和其他方面的支持。

          第十九條市首席技師在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安排下,承擔以下職責和義務:

          (一)做好所在職業(yè)(工種)領域高技能人才的傳幫帶工作,傳授技藝特長及絕技絕活;

          (二)發(fā)揮職業(yè)技能優(yōu)勢,幫助解決企業(yè)的生產操作難題,參與技術攻關;

          (三)開展技術交流和技能演示活動;

          (四)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公益性活動;

          (五)配合做好技能人才宣傳工作,參加有關會議及活動。

          第二十條對市首席技師實行動態(tài)管理:

          (一)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建立市首席技師檔案,對市首席技師工作情況進行跟蹤評估;

          (二)管理期內不再從事技能或技術崗位工作的,或調離市的,可繼續(xù)保留市首席技師稱號,但不再享受有關待遇。

          第二十一條市首席技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報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批準,取消其稱號,收回證書并停止其相應待遇:

          (一)在管理期內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或者重大過失的;

          (二)無正當理由拒不承擔本辦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職責和義務的;

          (三)采取弄虛作假、謊報成果等不正當手段騙取市首席技師稱號的;

          (四)其他應當取消市首席技師稱號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起施行,有效期至。《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政發(fā)〔〕28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