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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管理制度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行政管理制度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行政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面臨問題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中國行政管理制度面臨的問題;關于行政制度改革的個人看法;總結,幾個方面對行政管理制度面臨問題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機構設置不合理、行政組織編制及其管理混亂、行政監督明顯不足、行政法制不健全或無法可依,或有法不依、從行政機構入手,努力推進行政機構設置的改革、嚴格我國的行政編制,真正做到由崗定人,杜絕因人設崗的情況,這樣做不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少腐敗,還有利于選出最適合崗位的管理人員、我國目前行政管理體制的分析,我們不難發現我國當前的行政管理缺乏服務意識、法制意識以及規范化的機構設置具體材料請詳見:

          摘要:我國目前經濟體制改革大踏步前進,而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步伐卻遠遠落后,剛剛結束的兩會通過的“大部制”改革可以說是一大進步,但目前我國的行政管理制度還存在很多問題。本文認為,應當努力促使我國的政府從棱柱型向衍射型發展,充分發揮政府的各項職能。

          關鍵詞:行政管理制度面臨問題制度改革

          在改革開放已經進行30年后的今天,回顧中國社會、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發展,進步和變化之大完全可以用天翻地覆來形容。但是,我們不能回避的一個問題是:中國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進程遠遠落后于經濟領域的改革進程。那么中國究竟應該怎樣推進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呢?這是值得我們深刻思考的問題

          一、中國行政管理制度面臨的問題

          改革應當對癥下藥,因此我們首先應當明白中國的行政管理制度到底面臨著怎樣的問題和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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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行政管理制度分析

          摘要:小學教育是基礎教育,也是啟蒙教育,小學作為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重要階段,其小學行政管理制度關系到小學教育的有序發展,關系到小學生的健康、快樂成長。本文著重分析當前小學行政管理制度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措施,期望為小學教育的可持續發展奠定理論基礎。

          關鍵詞:小學教育;行政管理制度;問題;對策

          在小學內部管理機制中小學行政管理占據了重要比例,是推動小學教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元素,同樣也是保證小學教育有序開展的關鍵所在。從某種角度分析,小學行政管理制度的建設對小學生接受教育水平起到影響,在新課改的深入推動下,當前我國小學行政管理制度的建設已經成為了小學教育成熟的標志,加強探究小學行政管理制度則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當前小學行政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完善的規章制度

          從實際發展趨勢分析,現階段我國大多數小學行政管理制度缺乏建設性與規范性,不僅沒有依據實際的情況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并且相關校領導人員缺乏對行政管理制度的認識與理解,從而導致在學校行政工作中沒有進行明確的規定與要求,也沒有提出切實有效的實施細則,如此一來則會導致小學行政管理工作在開展中存在盲目性與滯后性,嚴重阻礙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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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行政管理制度

          海關是一個國家監督管理進出口國境的貨物、物品和運輸工具并執行關稅法規及其他進出口管制法令、規章的行政管理機關。其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令對進出國境的貨物、貨幣、金銀、證券、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運載上述貨物、物品及旅客進出境攜帶貨物、物品征收關稅;查緝走私;編制進出境統計。這是對當代海關的定義。然而,中國近代海關卻遠非這個定義所能涵蓋。在中國半封建半殖民的歷史背景下,近代海關的業務范圍非常龐雜,不但管理海關自身業務,而且旁及中國當時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因此海關史的研究雜糅近代中國財政史、對外貿易史、港務史、洋務史和中外關系史等專門學科。正是由于近代中國海關的這種特殊性和復雜性,長期以來一直是中國近代史研究的重要問題之一,得到中外學者的廣泛關注。中國近代海關是最早采用西方管理體制進行運作的政府機構,管理體制以外籍稅務司制度為核心,在組織機構、人事管理和制度約束機制等方面獨具特征。然而,這方面的研究卻稍嫌不足,某些方面甚至仍是空白。我們知道,歷史研究的過程是個不斷填補空白的過程,是個不斷從歷史的經驗教訓中汲取營養的過程。本文根據有關史料,對中國近代海關行政制度的特點進行了論述,敬請方家指正。

          一、中國近代新式海關的建立

          清前期,東南沿海的反清復明勢力尚存,清政府在東南沿海的統治并不穩固。為了鞏固東南海防,穩定社會秩序,清政府采取“海禁”政策,嚴禁商民對外貿易。順治十二年(1655)六月,朝廷頒發禁海令,“嚴禁沿海省分,無許片帆入海,違者應置重典”。后來,隨著東南沿海一帶社會秩序的逐步穩定,清政府開始允許局部地區進行對外貿易。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康熙下達開海令:“今海內一統,海宇寧謐,無論滿漢人等一體,令出海貿易,以彰富庶之治,得旨允行。”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政府先后在廈門設閩海關、寧波設浙海關、廣州設粵海關、上海設江海關。各關設置一名海關監督,由戶部奏派,為海關的最高官員,管理四口的進出口貿易。清初四關的設置標志著中國古代市舶貿易制度的結束和海關制度的開始。四口的海關稅則由“監督酌量增減定例”,實行定額制度(即包稅制),規定各關的年度稅收定額,由各關監督上繳戶部,多獎少補。以嘉慶四年(1799)為例,戶部規定的稅額為粵海關85.5萬兩、閩海關11.3萬兩、浙海關3.9萬兩、江海關4.2萬兩。這一數額的征收依據是各海關官員的申報。申報數額大概只相當于其征課總額的40%。一般情況下,清政府只能收到征稅總額的10%。乾隆二十二年(1757)以后,清朝的對外貿易政策出現重大變化,從原來的四海關自由貿易改為只許廣州一地進行對外貿易。這與西方資本主義要求擴大中國市場的要求相矛盾,并最終導致鴉片戰爭的爆發。道光二十二年(1842),戰敗的清政府與英國訂立《江寧條約》。條約規定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口為通商口岸,各締約國在各個口岸設置領事,管理本國商品的出入口稅。海關稅收經領事征收轉交中國政府。清朝政府在各口岸設立貿易管理官員。但這種官員并非專任,而是由地方官或海關監督兼任。比如:廣州由粵海關監督擔任,福州、廈門由福州將軍兼任,寧波由寧紹臺道臺兼任,上海由蘇松太道臺兼任。咸豐元年(1851),清政府下令廢止由西方人征稅的制度,由清政府派員直接征收。進出口貿易管理權乃一主權國家的主權體現。然而,清政府的海關體制不但存在著“制度上”的弊端,而且存在著“技術上”的缺陷。前者表現在清朝官員經常勾結外商、收受賄賂、私定稅率,造成海關稅收制度混亂不堪,私弊盛行。各地甚至各船稅率不一,甚至有“零關稅”的現象發生:由中國港口開出的“空船”在抵達英國時卻滿載茶葉;從英國開來的滿載棉布的商船,在抵達中國港口時卻認作“空船”。后者表現在清朝官員近代外貿知識和稅務知識的嚴重缺乏。然而,內憂外患的清政府根本無心也無力對海關的管理體制進行改造,在“條約口岸”的歷史背景下,中國海關的近代化注定要有外國人來解決。歷史選擇了上海作為海關改制的第一試驗場。在太平天國起義的背景下,咸豐三年(1853)9月7日,上海小刀會突然起事,縣令袁祖德被殺,兵備道吳健彰逃到租界。上海處于無政府狀態,海關關稅一時無人征收。面對這種局面,英國駐上海領事阿禮國(R.Alock)與美國、法國領事協商,提議在局勢未恢復以前,由三國領事代替中國官吏征收三國商人進出口貿易的關稅,得到了兩國領事的同意。于是,三國領事“越俎代庖”,自征自稅,命令本國商人用期票繳納關稅。英、法、美三國領事代征關稅稱為近代海關改制的先聲。小刀會起義被鎮壓以后,局勢逐漸得到恢復。咸豐四年(1854)2月9日,吳健彰在租界外蘇州河北岸設立了臨時海關,對進出口船只征收關稅。然而就在海關開始辦公的當天,英國商船無視臨時海關的存在,在吳淞口外裝載生絲2000包、茶葉8000箱,無稅而去。4月初,清政府在泥城的武裝沖突中戰敗,被迫允許英國商船自由進出上海口岸,他國效之。上海遂成為商品自由進出的自由港。“自由港”制度必不能為清政府所允許,這種態勢不會持續太久,遂要求各國領事督促本國商民在新的海關繳納稅收。阿禮國認為“普遍走私的那種‘自由的’制度是必須覓得另一種制度來代替。”阿禮國一方面與清政府曲以逶迤,一方面竭力鼓吹建立新式海關。他認為,新海關應該摒棄舊有的、由“無知”的中國人征稅的制度,容許“正直而警醒的分子”進入海關的行政組織,由“警醒”的“外國分子和中國官員聯合起來”共同管理海關。“由一位負責而可靠的外國稅務司作為三國的代表同中國行政官聯合辦事,這位稅務司由領事和蘇、松、太道會同委任,薪金要優厚。”阿禮國的提議得到了美國公使麥蓮(MaLane)的贊同。咸豐四年(1854)6月21日,麥蓮在昆山會見兩江總督怡良,要求怡良贊同阿禮國的提議。怡良遂指示吳健彰盡快與英、美、法三國達成協議。6月29日,英、美、法三國領事與吳健彰締結《上海海關組織協定》。這是建立海關外籍稅務司制度的第一個法律文件。《上海海關組織協定》共計九條。其中,第一條規定:“茲因關監督深知難得誠敏干練熟悉外國語言之人員,執行約章關章上一切事務,惟有加入洋員,以資襄助。此項人員,應有道臺慎選遴委,道臺亦應予以信任事權,俾資改良一切。”雖然協定與三國共同簽署,但海關主管一職卻并非由三國人員共同擔任,而是由三國各選出一名代表擔任稅務司。阿禮國與美國駐上海領事穆菲(Murphy)聯合推薦法國人史亞實(ArthurSmith)為三國的代表出任稅務司。然而,法國領事以此事肇始、職責不明而拒絕。于是,吳健彰建議三國領事館各出一名人員聯合組成關稅管理委員會,共同管理海關事務。英國領事委任威妥瑪(ThomasFrancisWade)、法國領事委任史亞實、美國領事委任賈流意(LewisCarr)分別為三國的代表擔任稅務監督(又稱司稅),共同主持海關事務。外籍人員入主江海關,標志著中國近代新式海關的初步建立。威妥瑪、史亞實和賈流意成為中國海關第一批洋雇員。大清帝國的關稅管理權從此逐步淪于外人之手。在長達一個世紀的漫長時間里,近代西方的海關行政管理制度逐被步引入到中國,開始了中國海關漫長的近代化歷程。咸豐八年(1858)11月8日,中英訂立《中英通商條約善后條約》規定“各口畫一辦理”、“任憑總理大臣邀請英人幫辦稅務”。條約既已成立,遂馬上得到實施。咸豐九年(1859),江海關法籍稅務監督愛棠(B·edan)和美籍稅務監督費士(W.Fish)遭到清政府解雇,督辦洋務欽差大臣何桂清任命英國人李泰國為總稅務司,李泰國(HoratioNelsonLay)任命都德為江海關稅務司,外籍稅務司制度在江海關確立。此后,在赫德(RobertHart)的領導下英國人開始在各海關建立外籍稅務司制度,到1869年這一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已基本確立。二、近代海關的行政制度的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一)海關行政組織主體框架新式海關建立之初,其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也并不健全。從1854年外籍稅務司制度初創到1948年外籍稅務司制度終結,其間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在海關建制史中,1869年以前是海關建制初創時期。這一時期的海關行政機構可以用下圖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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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政依法行政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和《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精神,進一步法行政工作,及時掌握全區各級各部門情況,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決定》(陜政發〔〕63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的實施意見》(市政發〔〕25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依法行政報告制度。

          第一條依法行政報告的主體:

          依法行政報告的主體為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

          第二條依法行政報告的內容:

          (一)推進依法行政進展情況,包括主要措施和主要成效。

          1.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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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級財務行政管理制度

          一、審接制度

          村會計于每月1-7日組織好上月發生的財務業務單據,由村主任負責組織審接與服務中心主管會計聯系后依照程序審接。以下八種單據不準核銷:

          1、所反映的財務業務不真實或經過變通的票據;

          2、不能完整反映財務業務的發生情況,需要有詳細說明的票據;

          3、填寫不規范的票據;

          4、村級大項開支沒有經過村民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的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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