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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救災救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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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當前救災救濟工作的緊急通知》(政辦明傳[2005]14號)文件的精神,我局積極部署,認真督促指導各縣(市)區開展有關救災救濟工作。有關情況如下:

          一、建立災害監測預警機制

          按市局的統一部署,各地民政部門積極協調建立災害監測預警機制。目前,已經建立從村、鄉、縣民政部門到市民政部門的逐級報災體系,實行災情零報告制度,在災害發生的第一時間內逐級上報災情。全市各地救災聯系電話24小時暢通。并從今年6月份開始全市實施了市縣兩級救災聯絡員工作日適時在線、隨時溝通情況、重大情況視頻部署會商的信息化工作制度。通過實施效果來看,取得了積極的工作成果。同時,各級民政部門積極與氣象、水利、農業、地震等有關部門配合,進行適時的災情會商和預報預警,做好應急救災工作。此外,在民政部門的積極協調部署下,各地通過救災應急預案的制定,對易險鄉鎮、村屯進行重點監控,尤其是沿江容易發生洪澇和山區容易發生山體滑坡的村屯進行重點監測,做好重點時期、重點區域和重點人群的安全預警工作。各易災鄉村在救災預案中已經明確救災應急聯絡動員群眾轉移的聯絡組織和方式,一旦發生險情各村屯按照預警內容用廣播、電話、鄉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分頭入戶動員等有效形式發出通知組織群眾迅速轉移避險,確保群眾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落實災情應急預案制度

          2003年8月,市政府出臺了《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之后,各縣(市)區政府也相應出臺了符合本地實際情況的《救災應急預案》。2004年市民政局又制定了《市特大自然災害災民緊急轉移安置預案》(草案)下發各地,要求各縣(市)區、各鄉鎮分別制定《災民轉移安置預案》,細化到組織機構、具體人員、明確轉移安置地具體地點等。確保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時,各級政府適時啟動預案,由相關部門緊密配合,按照預案做出應急反應,在確保群眾的生命財產的安全。預案實行市、縣、鄉三級管理機制,做到自然災害分級響應、分級處置、分級管理。要求做到“四個第一”即第一時間組織災民進行安全轉移,第一時間上報災情,第一時間趕赴災害現場,第一時間將救災物資運抵災區,并執行災情動態的24小時零報告制度。在今年寧安沙蘭鎮洪災的第二日,市民政局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縣(市)區立即指導鄉鎮修訂出臺《災民緊急轉移安置預案》,市民政局還專門下派工作組進行了專項檢查。通過前一段縣鎮的洪澇災害組織災民轉移工作的實施效果來看,收效明顯。

          三、加強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

          市救災倉儲庫在市民政部門的重視和積極運作下,于1999年開始籌建,由于沒有地方財政投入,倉庫是利用福利院破舊倉庫修繕而成的,后經兩次改建成為全省6個救災物資倉儲轉運庫之一,倉庫容量600立方米。此外,市、縣、縣各設有一處小型的儲備庫。目前,全市儲備庫內存有省級救災周轉帳篷30頂、棉衣被和捐贈衣物3萬多件。2004年,全市按照省民政廳的要求,在每個縣(市)區建立了1處“慈善愛心超市”,也儲備了相當數量的衣物和生活用品等。此外,按照市《救災應急預案》的要求,各地政府在本級的《預案》中明確責任,對救災車輛、救災食品、飲用水等救災物資,落實儲備調配工作組織和責任部門,確保在發生災害的時候進行統一調配、統一運輸,保證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四、加強應急救災隊伍建設

          市、縣兩級《救災預案》已經明確將當地駐軍、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編入救災搶險、轉移群眾、應急救援和恢復重建等工作組織,并安排駐軍領導擔任救災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同時通過各級《災民轉移安置預案》的制定實施,相關鄉鎮、街道積極落實責任人員和志愿者隊伍,作為災害應急工作隊伍的補充。并積極向群眾進行減災、防災宣傳。在救災應急隊伍中,各地將充分發揮駐地部隊、武警官兵、預備役民兵在應急搶險中的主力軍和突擊隊作用,積極構建以管理部門、專業隊伍為主體,志愿者隊伍為補充,社區居委會和村委會為基礎的防災救災隊伍體系。隨著國家《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頒行,救災工作隊伍建設將會更加完備。

          五、及時妥善轉移受災群眾

          為掌握全市易險地段情況,各地民政部門積極開展調查。據統計,全市有易險鄉鎮49個、易險村屯181個。在汛期,各地對易險鄉鎮、村屯進行密切監控,一有險情立即由具體人員逐級預警,適時啟動預案,組織村民進行轉移安置,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六、切實做好災區恢復重建工作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前期,我市各地不同程度的遭受了洪澇、風雹、龍卷風等自然災害,給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帶來較大損失,致使倒房和損壞的房屋較多。有關災情各級民政部門積極匯總上報。市民政局和有關縣(市)區多次到省民政廳匯報災情,做資金爭取工作,我市災情已經引起省廳的重視,將給予資金投入上的進一步傾斜支持。目前省撥我市春夏荒救災資金179萬元,可以確保災民基本生活。各級政府正在積極組織受災群眾恢復重建,按照救災工作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采取“政府救濟一點、社會救助一點、群眾幫助一點、銀行借貸一點”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籌措資金,積極做好災區重建工作。目前,各地重建工作正在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