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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和諧社會,目前最大的障礙就是貧富的分化,貧富分化嚴重已經成為社會的一大矛盾,隨時可能引發沖突而危及社會的穩定與和諧。所以平衡社會財富,加強對社會弱勢群體的扶助,促進社會的公平既是全面小康社會的應有之義,又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底線。要扶助弱勢群體,就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做到重視社保,抓好社保。必須做到“三個納入”:一是把社會保障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格局,二是把社會保障事業納入宏觀調控體系,三是把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體系,而且今后在具體的政策層面上要著力抓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增大弱勢群體救助基金,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資金投入。首先是政府應該承擔著保護弱勢群體和主導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當然責任。政府應當明確財政中的社會保障投入比重,并明確相應的增長機制,對實現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提出明確的指導性意見,并且要強化征繳管理,提高基金收繳率。其次是要明確界定企業的責任。新型社會保險制度應當按照一個統一的費率標準向所有符合法律規范的企業征收社會保險費,包括企業應當承擔的基本養老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第三是要落實個人承擔的責任。就是要讓勞動者分擔相應的社會保險費,比如征收個人社會保險費,按照不營利的原則對相關社會福利收取服務費等。此外,還可以通過完善個人所得稅、利息稅及制定遺產稅、贈與稅、特別消費稅制等措施來適度調節國民個人收入分配,讓先富起來的居民更多地分擔一些社會保障責任。第四是要引導社會各界分擔相應的責任。也就是要大力發展慈善事業。 二是要重點推進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配套發展社會救助政策體系。首先是結合我們的經濟發展水平,針對目前社會保障制度存在著覆蓋面小,負擔重,城鄉“二元化”等問題,實行以社會保險為主的模式。同時應該看到,非公有制企業職工、非正規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被征地農民及其他進城農民的社會保障仍然是最薄弱的環節,這方面要有計劃分步驟地將他們納入規范的城鎮社會保險體系。同時建立科學合理的社會救助政策體系也非常必要。要以最低生活保障為“托底線”,積極探索科學合理的分層分類救助辦法,確保社會救助的有效和公平公正。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三是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組織網絡建設。整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心都要下移,這意味著需要重構街道、鄉鎮以及城鎮社區、農村的整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網絡。目前要充分發展社區的各種服務功能,運用社區的力量來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推進社區服務,可以分擔政府與企業在社會保障方面的壓力,把弱勢群體的一部分社會保障問題解決在基層。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四是要為弱勢群體鑄就剛性的權益保護網。法律是弱勢群體權益得以保障的根本所在,應該從立法、執法、普法及法律援助等多角度入手,為弱勢群體鑄就剛性的權益保障網。尤其是政府要帶頭杜絕在保障合法權益方面的“行政不作為”現象,要積極組織公益性普法講座,強化弱勢人員的法律意識尤其是訴訟意識,引導和鼓勵弱勢人員運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正當權益。作為司法部門,要把弱勢群體作為法律援助的重要對象。同時也應該看到弱勢群體的需要是雙重的,他們不僅需要經濟幫助,而且需要精神上的尊重和理解,因此,“精神救助”同樣重要。“精神救助”最重要的方面是加強弱勢群體的社會參與,加強他們的知情權、參與權、發言權,政府要構筑更多地相互溝通的平臺,這對發現問題和排泄情緒都是很有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