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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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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管理,充分發揮政策效益,保護農民利益,根據農業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及補貼產品目錄的通知》(瓊農字7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省委五屆六次全會、全省農村工作會議和市委第十三屆三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我市農業發展、農村繁榮和農民增收目標,以提高農機裝備總量、改善裝備結構、提高農機化水平、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發展熱帶現代農業為主要任務,以推進主要農作物關鍵環節機械化和設施農業為重點,兼顧畜牧業、漁業、林果業、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突出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機具推廣應用;完善補貼管理辦法,規范操作程序,尊重農民購買農機自主權,最大限度發揮財政補貼政策的引導效應,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農機具的積極性,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二、主要目標

          (一)提高我市農機裝備水平,改善裝備結構,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村勞動力向非農領域轉移,引導農民創業就業、農業增產增收。

          (二)加大先進適用農機化技術推廣應用力度,實現農機與農技的集成創新,提高田間機械作業和設施農業、養殖業、農產品冷藏、加工、農村沼氣等現代農業關鍵環節的機械化水平,促進瓜菜、水果、畜牧、水產等優勢特色產業發展。

          (三)拉動農村購買能力,擴大農民受益面,利用中央財政資金450萬元,省資金30萬元,帶動農民投入1500萬元,新增農機動力0.8萬千瓦。

          (四)利用農機現有信息、科技、培訓等網絡和農機科技進步入產工程、開展技術培訓,入戶指導,確保購機農民買得起、用得好、留得住、有效益。

          三、基本原則

          (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統分結合、務求實效。

          (二)突出重點,兼顧區域特色,向優勢特色的大棚設施農業以及農產品冷藏、加工、沼氣等關鍵環節傾斜,向瓜菜主產地區傾斜,向重點作物、養殖關鍵環節傾斜,向農民專業合作服務組織傾斜。推廣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農業機械。

          (三)充分尊重農民購機的自主選擇權,加強引導,合理布局,優化結構,提高農機組織化程度。

          (四)操作程序科學、簡便、高效。

          四、實施范圍及規模

          根據我市區域發展的不同特點和省安排我市補貼資金規模,年我市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優先支持:1、國家冬季瓜菜生產基地建設急需的大棚設施、噴滴灌設備、瓜菜生產機械等設施農業裝備;2、提高農業生產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的動力機械及其配套農具;3、冷藏保鮮等農產品加工機械;3、畜牧養殖以及沼氣循環利用機械。其中用于農田基本建設機械(挖掘機械)補貼資金原則上不得超過補貼資金規模的15%。

          五、補貼機具種類及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年省第一批下達我市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規模480萬元(其中統防統治農機補貼資金80萬,省資金30萬),補貼機具的種類是國家確定的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動力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和其他機械等12大類45個小類180個品目機具。計劃資金使用安排: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反處理機械占資金規模的10%,農產品初加工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占資金規模的10%;排灌機械占資金規模的40%;動力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場設備和其他機械占資金規模的40%。

          (二)補貼標準。

          年我市農機購置補貼中央資金和省財政資金總體上繼續執行不超過30%的補貼比例,具體補貼標準按照《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目錄》執行。

          為使補貼政策惠及更多農民,年我市每戶農民年內享受補貼資金原則上不超過12萬元,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生產企業不超過20萬元。享受補貼的機具原則上兩年內不得擅自轉賣或轉讓。

          六、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全市(含興隆華僑農場)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取得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生產企業。

          在申請補貼人數超過計劃指標時,補貼對象的優選條件是: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機大戶、種糧大戶;列入農業部科技入戶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戶;“平安農機”示范戶。同時,對報廢更新農業機械以及購置耕整地機械類、種植施肥機械類、田間管理機械類、收獲機械類、動力機械類主機并同時購置配套農具的要優先補貼,保證有足夠資金用于補貼提高農業生產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的機具。申請人員的條件相同或不易認定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農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確定。

          七、經銷商的確定

          我市補貼機具經銷商確定具體工作按照《農業廳關于做好申報并確定年補貼農機具經銷商工作的通知》(瓊農字22號)文辦理。

          農民等符合補貼條件對象可以在我省行政區域內跨市縣自主購機,但必須向我市農機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補貼報賬手續,納入管理。

          補貼機具經銷商應當嚴格遵守購機補貼政策各項規定和承諾,市農機主管部門要按省農機化管理局要求加強對我市補貼產品經銷商的監督管理。

          八、申報程序

          補貼對象向所在地的鎮農業服務中心農機管理部門或市農業機械化總站提出申請,農業機械化總站審查申請人資格條件,按照規定進行公示,符合補貼對象的做出同意購機補貼意見,并按照優選條件簽訂農機購置補貼協議,補貼對象憑購機補貼協議在規定的時間內自主選擇經銷商和補貼產品。

          為方便農民,對單機補貼金額在3000元以下的小額補貼資金的,可以在辦理購機補貼手續的同時現場公示現場購機(即采取購機和公示同時進行的辦法);申請補貼的材料只需鎮農業服務中心農機管理部門和市農業機械化總站蓋章和簽署意見,不再要求提供其他部門證明意見。市農機管理部門要加快實現購機申請、審核、結算、檔案管理等信息化網絡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九、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

          年我市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要嚴格按照《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農11號)、《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8號)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年我市農機購置補貼中央財政資金和省財政資金使用期限按省要求截至月日,單獨列示用于支持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的補貼資金使用期限截至月日。市農業機械化總站要根據第一批省分配我市資金控制規模,抓緊實施。及時報賬支出,確保在期限內完成資金補貼工作,爭取省第二批資金下達。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是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對進一步調動農民積極性,推進農業機械化,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意義重大。市政府成立以文強副市長為組長,市財政符少寧局長,市農業機械化總站吳煥雄站長為副組長,監察局、審計局為成員單位的購機補貼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機械化總站,由吳煥雄兼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從農業機械化總站抽調有關人員組成。

          (二)規范操作,嚴格管理。嚴格執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補貼的有關規定,規范操作,嚴格管理。要進一步嚴格紀律,嚴格執行國務院“三個禁止”,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管理“四項制度”,嚴格執行農業部規定的“八個不得”要求。財政、農機部門要加強監管,明確要求,落實督查任務和責任,特別是要加強對農民購機情況的檢查核實,包括是否購機、購買機具是否為協議規定的機具等。要加強對倒賣補貼指標、套取補貼資金、亂收費、搭車收費等違規行為的檢查。嚴禁經銷商借擴大農機購置補貼之機亂漲價,同一產品銷售給享受補貼的農民的價格不得高于銷售給不享受補貼的農民的價格。市農業機械化總站要完成補貼機具編號噴印工作,并將購機者和補貼機具拍照存檔,以備檢查,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要保證全部辦理牌證。

          (三)落實職責,保障經費。建立和落實工作責任制,明確責任任務,認真履行組織、協調、服務、監管等職能,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步驟做好調查摸底、方案制定、動員部署、培訓指導等工作。市農業機械化總站主要負責政策宣傳、補貼對象的確定公示、購機情況核實、檔案登記匯總及項目監管等。經銷商應及時向農機管理部門報告已銷售的補貼農機具的名稱、型號、生產廠家、數量、購機者等情況,以便統計掌握補貼資金的使用情況,做好補貼資金結算工作。市財政部門要保證市農業機械化總站必要的組織管理經費,農機購置補貼組織管理工作經費按《農業部、財政部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和《年購機補貼項目實施方案》規定執行,主要用于政策宣傳、信息檔案建立、公示等組織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加強宣傳,搞好服務。市農業機械化總站要將農機購置補貼方案和補貼產品目錄向社會公布,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信息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讓廣大農民了解購機補貼政策、程序和補貼機具,積極做好農民、合作組織、企業的宣傳引導工作。要積極做好購機手續、補貼目錄的相關信息等咨詢解答工作,及時結算補貼資金,保證做到每月結算一次,協調農機經銷企業做好補貼機具的供貨工作。要加強補貼機具的質量監督,及時了解補貼機具的質量狀況、企業承諾落實情況和購機者的反應,督促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市農業機械化總站設立投訴電話(62218193、62217158),并及時調查處理購機者的投訴,保護好購機者的合法權益。要繼續做好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做好半年和全年農機購置補貼項目執行情況總結,分別在月日和月日前,將半年和全年農機購置補貼項目實施情況總結報告報送省農機化管理局和省財政廳農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