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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大橋、洲渡大橋和鐘家山大橋項目,是省交通廳安排的年開工建設的渡改橋項目。現鑒于項目施工難度高、建設投資大的實際,為加強項目管理,確保項目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基本情況
南岸大橋、洲渡大橋和鐘家山大橋,分別位于名口鎮南岸村、戴村與接渡鎮鐘家山村。由于各橋都橫跨樂安河,以及須滿足規劃五級航道的通航要求,因而,各橋建設長度均在300米以上,且主通航孔跨徑不小于50米。依據省廳對各項目工可的批復,南岸大橋全長318米,橋寬7米,兩岸引道長764米,投資總估算1015萬元,其中橋梁建安工程費741萬元;洲渡大橋全長318米,橋寬7米,兩岸引道長1081米,投資總估算1044萬元,其中橋梁建安工程費759萬元;大橋全長318米,橋寬9米,兩岸引道長404米,投資總估算1254萬元,其中橋梁建安工程費992萬元.三座橋梁均采用下部雙柱樁基礎、上部連續T梁結構。
二、項目實施模式
調動與發揮交通部門和項目所在鄉鎮兩方的力量,按照分工負責,各司其職,積極配合的原則,組織開展項目建設。具體由交通部門擔任項目業主,并抽調人員組織各項目管理部;同時,各項目對應成立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由項目所在地鄉鎮主要領導任組長,負責項目協調工作。
1、成立南岸大橋項目建設指揮部,由市政協副主席任指揮長,設立南岸大橋項目部,由負責,項目部人員從原景鷹高速連接線項目辦抽調人員組成。設立南岸大橋項目協調工作組,由程傳東負責,工作人員從本鎮干部中抽調。
2、成立洲渡大橋項目建設指揮部,由市法院院長任指揮長,設立洲渡大橋項目部,由陳負責,項目部人員從渡改橋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設立洲渡大橋項目協調工作組,由負責,工作人員從本鎮干部中抽調。
3、成立鐘家山大橋項目建設指揮部,由市政府副市長萬玉華任指揮長,設立鐘家山大橋項目部,由汪小平負責,項目部人員從公路站抽調人員組成。由接渡鎮和浯口鎮政府分別成立鐘家山大橋項目協調工作組,由接渡鎮鎮長和浯口鎮鎮長分別負責,工作人員從本鎮干部中抽調。
三、明確職責任務
(一)項目管理機構職責
1、負責項目施工及監理招投標工作。
2、負責組織項目規范施工。
3、負責工程質量控制。
4、負責工程造價控制。
5、負責工程安全生產。
(二)項目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項目征地拆遷到位。
2、負責協助施工單位駐地建設、施工便道修建和提供臨時用地。
3、負責主橋及引道工程總造價15%的社會捐資款到位。
4、負責保障施工用電用水供應到現場。
5、調解防止阻工事件。
6、負責打擊強行分包工程,強行供應材料,哄抬地材價格的行為。
四、時間要求
三座大橋確保年11月底之前開工,2010年年底確保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