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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禁藥品專項治理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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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禁藥品專項治理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知》(政辦字號)精神,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行為,進一步凈化畜牧業發展環境,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旗政府決定在全旗范圍內開展“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集中整治與規范引導相結合的工作方針,進一步明確職責,強化監管,嚴肅查處在畜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違法行為,堅決杜絕在飼料生產、牲畜飼養過程中添加、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行為,堅決杜絕含“瘦肉精”等違禁藥品流入市場,努力營造讓廣大人民群眾放心的食品安全環境。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此次專項整治包括畜禽飼料、獸藥生產經營、畜禽飼養、販運、收購、屠宰及畜禽產品加工、流的全部環節,重點為育肥牛羊(戶)、養豬場(戶)、飼料生產企業、飼料經營店、獸藥經營店、畜禽販運經紀人、畜禽收購企業、屠宰場、畜禽產品加工企業(店)、畜產品經營店(攤點)、餐飲企業、有關醫藥企業。

          三、各部門職責分工及任務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號)以及市人民政府《研究進一步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事宜》(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第60號)等文件規定,在“瘦肉精”整治行動中,各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全面檢查的基礎上,要突出工作重點,加大整治力度。一是突出重點區域、重點單位、重點環節的監管和整治;二是突出對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畜禽和含“瘦肉精”產品的排查;三是突出對相關責任主體的告知服務。對“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危害、國家對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違法行為的處罰、“瘦肉精”違法行為舉報電話等進行明確告知,力爭實現打防結合的整治效果。

          (一)旗農牧業局:負責對飼料獸藥生產經營環節和畜禽飼養、屠宰前環節的監管和整治。

          1、養殖場(大戶)尿(血液)樣抽檢:在全旗范圍內對10個育肥牛(羊、豬)養殖場(大戶),每個養殖場(大戶)抽取10個以上牲畜尿(血液)樣品,對“瘦肉精”進行初查,逐戶填寫“瘦肉精”抽檢結果登記表,記錄檢測結果。如發現可疑陽性樣品,立即向整治行動辦公室匯報,送自治區飼料草種監督檢驗站進行確認。

          2、養殖場(大戶)拉網式檢查:清查飼料獸藥庫房,對自配料、食槽料、促生長類添加劑及獸藥進行檢查,對“三無”產品和瘦肉精可能進入的環節進行詳細的調查;逐戶發放《嚴禁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告知書》。

          3、屠宰場牲畜尿樣抽檢:加大對進入屠宰場的牲畜、尤其是外埠進入牲畜“瘦肉精”的檢測密度,做到批批檢測,批批有檢測記錄,抽檢率要達到10—20%。

          4、對屠宰場、畜禽收購企業、畜禽販運經紀人的檢查:嚴禁屠宰、運輸、經營、販運未經檢疫的動物及動物產品;發放《嚴禁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告知書》。

          5、飼料、獸藥生產經營企業排查:查閱進、銷貨臺賬及相關手續;開展飼料“瘦肉精”抽檢;發放《嚴禁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告知書》。

          (二)旗質監局:負責肉制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監管。

          1、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店)檢查:查閱進、銷貨臺賬及相關手續,加強對進貨、生產、銷售各環節的質量監控。

          2、發放《嚴禁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告知書》。

          3、肉制品監督抽查:組織生產企業肉制品抽查,對涉嫌含有瘦肉精的產品全部封存,堅決依法查處。

          (三)旗工商局:負責產品流環節的監管,對無證經營、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進行監管。

          1、對各商場、超市、專賣店和生鮮肉市場展開拉網式排查,檢查經營主體的合法性,對其索證索票。

          2、加強肉食及其制品檢測:適時組織開展和全面完成上級對流環節“瘦肉精”進行檢測工作。

          3、向經營者發放《嚴禁銷售含“瘦肉精”產品告知書》。

          (四)旗商務和糧食局:負責對畜禽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督管理。

          1、開展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專項檢查,督促屠宰企業落實質量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堅決杜絕飼喂“瘦肉精”牲畜入場。

          2、監督畜禽定點屠宰廠(場)如實記錄其屠宰的畜禽來源和產品流向,建立畜禽來源和產品流向登記臺賬,登記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建立健全畜產品可追溯制度。

          3、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為。

          (五)旗衛生局:負責對餐飲業、學校食堂等消費環節采購和使用畜產品質量的監管。

          1、檢查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制度落實情況。

          2、發放《嚴禁使用含“瘦肉精”產品告知書》。

          3、對因使用含“瘦肉精”產品中毒事件進行處置。

          (六)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醫藥市場藥品的監管和食安委各部門協調工作。對醫藥市場進行檢查,建立含“鹽酸克倫特羅”類藥物進貨、銷售臺賬,嚴防人藥畜用現象的發生。

          (七)旗公安局:負責對涉嫌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的偵查,維護專項整治行動的有序開展。

          (八)旗財政局:負責專項行動的經費保障。

          (九)旗宣傳部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曝光一批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典型案例。及時報道“瘦肉精”等違禁藥品整治行動的進展和取得的成效,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提高全社會的食品安全意識和守法經營意識。

          四、工作進度安排

          (一)動員部署(3月15日—4月2日)。在全旗范圍內部署“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各蘇木鎮政府、各有關部門成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逐級簽訂責任狀,制定實施方案,準備抽檢用儀器、耗材,制作宣傳單、承諾書、告知書、調查登記表等。

          (二)集中整治(4月2日—4月10日)。開展養殖戶和屠宰場“瘦肉精”抽樣初檢,同時各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分工組織拉網式檢查。

          (三)初篩樣品確認及專項行動督查(4月10日—4月20日)。開展初篩樣品定量檢測、復議和案件處理工作,同時,旗政府派出督查組對各部門前段工作進行抽查。

          (四)總結上報(4月21日—4月25日)。各有關部門對“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于4月25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和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報旗政府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關于食品安全“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規定,在“瘦肉精”整治行動中,進一步完善“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為確保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有序開展,旗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旗長任組長,旗委宣傳部、旗農牧業局、質監局、工商局、衛生局、商務和糧食局、藥監局、財政局、公安局等單位負責人參加的“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旗農牧業局。各部門要加強溝、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努力做到監管工作的無縫銜接。各蘇木鎮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全力以赴抓好專項整治方案的落實工作,蘇木鎮政府要與嘎查村簽訂目標管理責任狀,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努力形成自上而下,一級抓一級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規范管理。

          1、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專項整治行動期間(4月2日—4月10日)實行日報告制度,各成員單位每日以日報表的形式將當日檢查情況上報旗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對應市局,由旗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上報市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報表統一格式(附件2)。

          2、在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對于跨地區的案件,要及時上報旗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旗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協調下,組織案件協查。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形成多區域、多部門聯手打擊違法行為的合力,共同做好案件查辦工作。

          3、各地、各部門要建立整治“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長效機制,對牲畜購銷經紀人實行備案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對牲畜進入定點屠宰場實行準入制度,對飼喂“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牲畜實行追溯制度。

          4、各地、各部門要強化應急處置機制建設,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對“瘦肉精”的問題,要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確保及時、高效、有序地應對突發事件,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依法檢查,嚴肅處理。

          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檢查工作,對“檢測卡”檢出的“瘦肉精”陽性樣品立即送自治區飼料草種監督檢驗站進行確認;對涉嫌使用“瘦肉精”畜禽進行控制飼養,嚴禁出欄;對含“瘦肉精”的料和畜禽產品立即封存,做無害化處理;對發現的違禁添加劑立即銷毀;對于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添加“瘦肉精”案件,要一查到底,不放過一個問題產品和問題企業。對于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公安部門要提前介入。對查出的案件要予以曝光,加大震懾力度。在案件查出過程中,要加強溝與合作,堅決杜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以罰代管現象的發生。要認真追查“瘦肉精”等有害化學物質的源頭,查清來源和流向,對違法人員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保障經費投入,實行常態化監管。

          “瘦肉精”整治行動關系到畜牧業的健康發展,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此項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產品檢測費用高,要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所需經費及時到位,為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充足的經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