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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質破壞性災難防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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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質破壞性災難防治辦法

          為切實做好我縣2012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做好2012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從實際出發,尊重自然和社會發展客觀規律,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以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為重點,以群防群測為主要手段,以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促進我縣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部門聯動,綜合治理的原則。

          2、堅持從實際出發,遵循自然規律,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

          3、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分類治理,搬遷避讓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對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相關責任人負責治理。

          5、堅持地質災害防治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的原則,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6、遇突發性地質災害,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地質災害現狀

          我縣地質構造復雜,坡度較大,屬地質災害易發區,發生地質災害的種類主要有:滑坡、泥石流。經初步調查,我縣共有地質災害險點6處8個,分布在4個鄉(鎮)的6個行政村,涉及農戶233戶1026人,其中特重險點1個,較重險點7個。

          三、地質災害險情形勢預測

          (一)地質災害發生時段。每年5月中旬至10月中旬的汛期,是我縣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多發期,屬于重點防范期。在非汛期,如遇強降雨,也有可能誘發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二)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種類預測。從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種類來看,主要是以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為主。

          (三)地質災害隱患區的分布。我縣地質災害的發生具有明顯的區域性特征,從災害隱患點分布情況來看,主要集中在涇河源鎮,重點是涇光村三、七隊山體滑坡險區和冶家村泥石流險區;涇(源)—隆(德)公路沿線滑坡、崩塌段,旅游景區也屬重點防治范圍(具體分布情況見附表)。

          四、防治措施

          (一)涇光三七隊、馬西坡及白馬泉等山體滑坡險區的防治。

          1、建立群測群防監測體系,層層落實責任;

          2、汛期指派專人加強監測,發現險情及時發出警報;

          3、加強汛期巡查,發現險情及時采取緊急避讓措施;

          4、滑坡體后緣修建排水溝,集中排水,防止雨水沖刷浸潤滑動面;

          5、禁止在原滑坡體上及其影響范圍內新建建筑特或隨意開挖坡腳。

          (二)冶家、上金泥石流地質災害險區的防治。

          1、汛期建立監測預報系統,鄉(鎮)、村兩級要指派專人進行監測,并及時與氣象部門聯系,隨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

          2、定期巡查,及時疏通水路,制定避讓措施;

          3、為防止可能發生的泥石流威脅,不得在山溝出口處修筑建筑物,農民不得在山溝出口處建房;

          4、在山上植樹造林保護植被,做好山區綠化,增加抵御災害能力。

          五、組織領導及責任分工

          (一)加強領導,責任到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統一實行屬地管理,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為轄區地質災害防治第一責任人,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全縣地質災害防治監測技術工作的統一管理,縣公安、民政、城鄉建設和環境保護、交通運輸、水務、農牧、扶貧、電力、氣象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全力協助搞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對危及交通、礦山企業安全的由所屬部門負責監測預報,并進行治理。

          為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責任分工。地質災害防治直接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以對國家和人民極端負責的精神,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建立以領導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地質災害防治體制。

          1、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迅速貫徹執行上級關于地質災害防災、救災的各項指令;批準地質災害臨災預報信息,宣布進入臨災應急狀態;領導和部署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當災害發生時調動應急分隊進行緊急性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與縣武裝部聯系,請求緊急救援。根據災情發展趨勢,指揮災民安置和應急搶險工作。協調、調集各種救災物資供應。

          2、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執行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防治災害應急工作的命令和決策,協助處理地質災害應急的日常事務;協調、監督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及時掌握災情信息,并及時上報;組織災害損失調查和評估;負責減災防災知識的宣傳;負責各成員單位的協調聯絡工作。

          3、應急分隊:由縣武裝部牽頭負責,在汛期臨災應急狀態時,組織30—50人專職基干民兵,實行軍事化管理,培訓搶險救災的基本知識,24小時保證隨時出動搶險救災。主要職責:實施快速反應,當出現異常情況時迅速搶險,快速搶救遇難人員、搶修重要設施和保證交通工程迅速恢復暢通。

          4、監測預報組:由縣氣象局牽頭,地震局、國土資源局配合。主要職責:縣氣象局負責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的工作;縣地震局負責地震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的工作;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建立危害性地質災害點監測網絡,落實監測人,落實監測措施。當出現異常變化時,及時報告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并向上級部門速報受災情況和處理方案。

          5、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組:由縣衛生局牽頭。主要職責:當災區發生人員傷亡和疫情時,組織醫療和防疫隊伍迅速進入災區,搶救醫治傷員,控制疫情。

          6、生活安置組:由縣民政局牽頭。主要職責:轉移安置受災群眾,解決受災群眾的衣、食、住問題;協助做好搶救、醫治、轉移傷病員等工作;負責掌握災情和災后保障工作。

          7、經費保障組:由縣財政局牽頭。主要職責:籌集地質災害救災、防災工作經費,統一管理上級及外援救災經費;負責向上級申請爭取救災資金。

          8、災害調查組:由縣國土資源局牽頭,縣民政局配合。主要職責:負責災害統計調查和災害損失評估。

          9、生活資料保障組:由縣經濟發展和改革局牽頭。主要職責:負責防災、救災物資的采購、儲運、調撥工作。

          10、治安消防組:由縣公安局負責。主要職責:災區治安保衛、消防和發生火災交通管制等工作;打擊各種擾亂社會治安的不法行為,保衛國家資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1、宣傳組:由縣文化旅游廣播電視局負責。主要職責:汛期宣傳防災救災知識,災害發生后進行防災、救災宣傳報道,穩定民心和維護社會秩序的宣傳報道,促進社會穩定。

          12、學校、學生安全保障組:由縣教育體育局牽頭。主要職責:加強學校的管理,制定中小學臨災轉移方案,落實學校監測人,爭取資金,對險區學校進行遷建。

          13、各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本鄉(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切實加強對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

          14、縣交通運輸局、文化旅游廣播電視局、水務局要加強對公路、旅游景區、水庫和水利設施地質災害的調查與監測,建立預報、防治災害的工作機制,切實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各項制度。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和完善汛期24小時值班制及領導帶班制、險情巡查制、險點監測制、災情速報制,重點時期實行信息日報制,各鄉(鎮)必須于每天下午18:00前將巡查情況以電話或書面形式上報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加大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力度。縣國土資源、地震、水務、教育體育等部門要采取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形式,加大對防災救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力度,要把宣傳工作深入到村組及中小學校,特別是宣傳到險區群眾和險區學校中去,不斷擴大宣傳面,切實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自測、自防、自報、自救的自我防御能力。

          (三)加強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為全力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鄉(鎮)要充分發揮群測群防的作用,把地質災害威脅的對象作為群測群防的主要依靠力量,強化對險情、險段的觀察、監測,確保及時發現情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化解災害威脅,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各鄉(鎮)要在做好地質災害險點監測的同時,要加強對一些危險性大、穩定性差、危害程度大的險點以及威脅公路、供水等重大基礎設施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

          (四)加大搬遷避讓力度。各鄉(鎮)、有關部門要緊緊抓住自治區人民實施生態移民工程這一歷史機遇,進一步加大險區群眾的搬遷避讓力度,有條件的由鄉(鎮)統一組織進行集中搬遷;無條件的,各鄉(鎮)要在全面規劃的基礎上,劃定搬遷區域,力爭用兩年的時間將我縣地質災害險區群眾全部搬出,安置到安全地帶,最大限度地消除我縣地質災害安全隱患,保證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密切配合。地質災害監測防治工作是一項公益性、綜合性工作,各鄉(鎮)、各部門要在縣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堅決制止人為因素誘發的地質災害。要加強聯系及信息交流,及時掌握各種災情信息。各鄉(鎮)要成立應急搶險隊伍,于6月10日前將搶險隊成員名單及值班安排報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加強監督。縣人民政府將不定期對各鄉(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指導。

          (七)做好總結工作。汛期結束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對地質災害防治監測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不斷總結經驗、改進不足,總結要以書面形式上報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人民政府將對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出色、成績突出的鄉(鎮)、部門進行表彰獎勵,對監測防治工作不重視、措施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