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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縣質量監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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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縣質量監管方案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強化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保障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把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為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加快現代農業建設的關鍵環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源頭監管、標本兼治”的原則,著力構建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標準建設、檢驗檢測、質量認證、風險應急五大體系建設,深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健全監管體制機制,推動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取得新進展,不斷提高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二、總體目標

          圍繞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總目標,著力構建和完善縣、鄉(鎮)二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年底前100%實現縣、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全覆蓋。建立健全相關責任制度和監管制度,責任到人;繼續深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消除風險隱患,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創建活動,確保全縣蔬菜、水果等農產品農藥殘留例行監測速測法定性監測合格率平均達到95%以上。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監管機構建設

          1、建立和完善質量安全監管體系。2012年縣、鄉(鎮)要完成組建專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的工作。做到“六有”,即有機構、有人員、有職能、有場所、有設備和有經費。縣、鄉(鎮)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可依托現有農業技術推廣部門和水產畜牧機構通過加掛牌子、賦予職能、充實人員、完善條件進行建設。鄉(鎮)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建設要納入2012年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可依托現有農技服務機構實施聯合建設,也可獨立設置;每個鄉(鎮)至少設置2—3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每個行政村至少設置1名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

          2、加強監管機構條件建設。進一步完善縣、鄉(鎮)二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驗檢測網絡建設,積極向上級申請。配備快速檢測所需的交通工具、檢測設備、工作用房(辦公用房和檢測用房不少于40)和運行經費。要督促和引導轄區內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組織和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等經營企業建立自律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配備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內檢員,負責內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強監管機構能力建設。開展質量安全監管、檢測、認證隊伍培訓。強化“懂政策、懂法律、懂技術、懂管理”復合型農產品質量安全人才隊伍培訓。縣對在崗監管、檢測人員輪訓2次以上。

          (二)加強監管制度建設

          1、切實落實生產者主體責任。強化農產品生產者和企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以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村民委員會和各類農產品生產主體為依托,建立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責任機制和承諾機制,將責任落實到每個生產單位和農戶,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誠信公示制度和不合格產品退出制度。要求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產品質量追溯工作,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五個統一”(即統一品牌和包裝標識、統一生產技術規程和質量標準、統一建立生產檔案記錄、統一農業投入品采購使用、統一組織安全生產技術培訓管理)。開展農產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實行“黑名單”制度,凡列入“黑名單”的企業,一律不得享受扶持等優惠政策。

          2、建立相應監管制度。積極推行鮮活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型超市等市場管理,對包裝的農產品實行入市備案、標簽標識、定期檢查、索證索票等制度,探索對未包裝的初級農產品實行入市備案、檢驗檢測合格后上市制度。探索實行農藥實名購買制度,積極推進高毒限用農藥定點經營和農藥經營備案,嚴格執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行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溯源管理。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舉報獎勵制度。在食品監管部門設立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受理群眾舉報、投訴。縣政府對非法制銷禁用農獸藥、禁用高毒農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行為實行舉報獎勵。

          (三)加強農業投入品治理整頓及產地環境安全監管

          1、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依法強化對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嚴格辦證條件,強化證后監管,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要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登記證、營業執照。加強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貯存和使用禁用農獸藥行為。嚴查在蔬菜等作物用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行為和在水溶肥料中違規添加植物生長調節劑行為。督促和指導生產者按照標準使用農藥獸藥,嚴格遵守禁用、限用高毒農業管理的有關制度,禁止在蔬菜、茶葉、中草藥等作物上使用高毒農藥,嚴禁在養殖環節使用違禁品,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使用檔案,嚴格執行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和獸藥休藥期的規定。支持和鼓勵推廣物理防治、生物防治、農業防治等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積極開展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和農資配送工作。

          2、加強產地環境安全監管。開展產地環境質量檢測,劃分農產品產地安全區域,并在主要農產品生產區域布設定點檢測點位,開展定期定點檢測,掌握產地環境質量變化動態。重點加強對重金屬污染、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以及對用于農業生產的垃圾、污泥、農用薄膜、農用包裝物等廢氣物污染農田的監管,防止造成農產品產地環境污染。進一步加強對重點污染農田的監管,落實相應的廢氣五排放制度。積極推進農產品產地環境污染的治理修復工作。

          3、深化監督檢測。進一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查,嚴格規范檢測行為,逐步擴大檢測種類品種和檢測參數。例行監測工作以主要生產基地為重點,確保所有“菜籃子”主要生產基地全部納入監測范圍。加強監督抽查,針對重點季節、重點區域和重點品種以及重大活動,適時安排監督抽查,提高監測工作針對性。加強會商分析,強化“檢打聯動”,對監測農獸藥超標的種植業、養殖業產品,要及時通報監測結果,并督促各鄉鎮各部門對產地和經營者進行追溯和依法查處。各鄉鎮及相關部門要組織制定適宜本區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測制度,對風險隱患實施全天候,定點動態跟蹤監測,努力提高風險預警能力。依法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信息。

          4、深入推進專項整治。鞏固已有專項整治成果,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防止出現反復。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動,逐個產品排查問題和隱患,確保取得實效。種植業要以禁限用高毒農藥為重點,強化監管;水產畜牧業要繼續以“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違禁物品為重點強化監管;農資打假要在春耕、夏播、秋冬種時期開展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查辦制售假劣農資和違禁物品的大案要案,深入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各地要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制度,針對當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突出問題及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突出重點,強化執法,專項整治。

          (四)大力實施標準化建設

          1、加快標準推廣。以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主體,以地方特色優勢農產品生產為切入點,深入推進標準菜園、果園、茶園、養殖場示范建設。積極開展標準化整體推進示范創建活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創建活動,整體提升標準化水平。加快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基地認定、產品認定和登記工作,強化證后監管。

          2、加強“三品一標”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登記。加強“三品一標”認證體系建設,嚴格“三品一標”農產品基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程序,實行數量與質量并存,強化質量。加強“三品一標”農產品證后監管,進一步落實生產制度、技術標準、檔案記錄、包裝標識、質量安全追溯等環節的管理措施。一旦在查驗中發現問題農產品,堅決銷毀處理。支持“三品一標”企業、基地開展市場營銷和品牌宣傳,充分發揮“三品一標”增強輻射帶動作用,以品牌化帶動標準化、推進產業化。

          (五)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預警

          1、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完成本轄區內肉類、蔬菜、水果、糧油等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任務。縣、鄉(鎮)兩級檢測站著重開展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督導檢查和產品質量安全速測篩查,確保產地農產品生產安全。進一步加強重要節假日、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期間的專項和突擊檢查,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2、加強預警分析和聯合執法。整合各有關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資源,強化監測結果信息報送與共享,加強數據采集匯總分析,進一步提升監測預警能力。加強各部門執法監管機構與檢驗檢測機構間的協調配合,根據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結果,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做到違規必查,違法必究。

          3、加強應急處置和輿情監測。健全縣、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報送網絡,提高信息報送時效性,確保問題隱患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嚴格信息,決不允許擅自不客觀、不全面、不準確的信息誤導公眾。加強與新聞宣傳部門的信息溝通,充分發揮農產品質量安全專家隊伍作用,加大正面宣傳,正面引導輿論。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做到反應快速、處置及時,按照“依法、科學、有力、有序”的應急處置原則,有效控制事態擴大和蔓延。要按規定和程序及時報告。

          四、時間安排

          (一)工作部署階段

          制定方案,部署全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各鄉(鎮)農業部門要圍繞我縣2012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案并結合本轄區和本行業實際,制定監管工作方案,切實開展各項監管工作。

          (二)工作實施階段

          1、監管體系建設。2012年10月底前縣及重點農產品產出地和集中地鄉(鎮)要完成組建專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的工作。做到“六有”,即有機構、有人員、有職能、有場所、有設備和有經費。

          2、監管制度建設。縣政府與鄉(鎮)政府簽訂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狀,層層簽定責任狀、建立相關制度和機制。

          3、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認證隊伍培訓。2012年5月縣農業部門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在崗監管、檢測人員的培訓計劃,5—11月舉辦2期以上培訓班,對本轄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認證人員進行培訓。

          4、加強重要節假日、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期間的專項和突擊檢查。組織相關部門在“五一”、中秋、國慶、中國-東盟博覽會以及重要會議、活動等期間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5、農業投入品治理整頓工作。3-4月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3—6月組織開展全區春季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和蔬菜農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9—12月組織開展全縣秋季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3—12月組織開展農藥市場監管年、種子質量執法年和化肥打假專項治理活動。

          6、創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鄉鎮。全縣創建1—2個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鄉(鎮)。

          7、抓好農業標準化建設。縣與鄉鎮創建1—2個共建整體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鄉鎮。

          五、責任分工與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地方政策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履行主體責任”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要求,各鄉鎮政府要把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嚴格實行屬地管理,建立主要領導同志親手抓,分管領導同志直接負責的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落實監管責任制,完善綜合協調機制,支持監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對監管部門進行評議、考核;要進一步將監管責任重心下移,強化鄉鎮政府、村委會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責任。

          (二)強化部門協作。縣食品安全、農業、工商、質監、公安、經信、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安監、環保等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責,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加強溝通、形成合力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實行對食品農產品從田頭到餐桌全程監管,確保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更加有力、有序和有效。

          (三)加大財政支持。縣、鄉(鎮)政府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投入機制,持續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經費投入,重點支持監管機構建設、條件建設、隊伍建設、技術培訓、農業標準化、農業投入品監管、風險監測、專項整治和執法辦案等,特別要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所必須的交通工具、檢驗檢測設施設備和運行費用等投入,使各級監管部門具備與履行職責相適應的工作條件。要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鼓勵和引導企業等社會資金投入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

          (四)加強檢查督查。縣政府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點工作任務、重要指標納入績效考核,并將對各地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督促和指導,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各鄉鎮、各部門亦要制定考核獎勵和責任追究制度,不斷完善激勵機制,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的追究責任。監管部門要加大行政監察和問責力度,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責任,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