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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示范區創建工作,使我區聾兒早日融入有聲世界,共享社會發展成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區政府確定在全區開展“聾兒聽力無障礙”示范區創建工作。為確保創建工作順利實施,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區現有持證聽力殘疾人639人,其中0—16歲聾兒約為50人。此次創建活動,確定到年底,全區0—16歲聾兒全部得到康復和救助,實現聽力無障礙,并建立長效機制,確保今后新增的聾兒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救助。
二、創建標準
(一)適齡聾兒排查。利用基層組織網絡及各級醫療機構認真開展調查,掌握0—16歲聾兒人數并登記造冊,及時開展聾兒語訓工作和康復救助。
(二)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各級醫療機構要不斷加強耳鼻喉科建設,完善新生兒聽力篩查機制,著力提高耳病防治能力。要進一步加強聾兒語訓機構建設,不斷提高教學水平,確保適齡聾兒得到及時有效的語訓康復。
(三)保障工作經費。按每名聾兒各項費用投入1000元預算,約需創建專項經費5萬元,由省、市、區三級匹配創建聾兒聽力無障礙區專項資金,其中省級投入30%,市級投入40%,區級配套30%。
(四)普及公眾聽力防治知識。通過開展“愛耳日”、“助殘日”等活動,借助新聞媒體宣傳普及愛耳、防聾知識。在各級醫療機構以及大型公共活動場所開辟聽力防治知識宣傳陣地。組織聽力醫護人員向耳聾患者及其家屬宣傳耳病防治知識,公眾聽力防治的知曉率達到80%以上。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各鎮街召開動員會議,部署開展工作。衛生、民政和殘聯等相關部門在全國愛耳日、助殘日等活動期間,組織耳科專家、殘疾人工作者、志愿者等開展義診、咨詢及科普宣傳活動。制定具體的宣傳實施計劃,通過各新聞媒體和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營造開展創建活動的社會氛圍。
(二)調查摸底階段。各鎮街負責本轄區內的調查摸底工作;調查摸底要逐村逐戶進行,對0—16歲聾兒登記到人。區殘聯和衛生等部門負責對普查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并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三)康復救助階段。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并依據聾兒需求,認真開展助聽器驗配捐贈、語訓康復及特殊教育工作。區婦幼保健院負責提供篩查出的疑似聾兒名單,把篩查出的疑似聾兒名單登記造冊,及時提醒家長帶孩子定期復診;對已經確診的聾幼兒,進行跟蹤服務,指導和提示家長盡快根據聾幼兒的實際聽力情況,驗配助聽器或電子耳蝸,并到正規的語訓機構進行語言康復訓練。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協作,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強化政策引導,確保今后新增的符合康復訓練條件的聾兒能夠及時康復。
(四)評估驗收階段。上旬完成創建工作的自查自評,根據自查情況,向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提出驗收申請。
四、單位職責分工
(一)衛生部門負責耳科專項防治工作的組織管理、設備配備、專業人員培訓和業務指導等工作。
(二)民政部門負責對符合條件的聾兒(家庭收入低于當地人均收入一半的聾兒)給予救濟。
(三)財政部門負責專項救助資金的落實,并對資金使用情況及時進行監督檢查。
(四)慈善總會負責爭取更多的慈善資金,使更多的貧困聾兒能獲得免費康復救助。
(五)人口計生部門要宣傳普及優生優育知識,預防先天殘疾,做好殘疾兒童監測、登記和報告工作。
(六)教育部門負責做好聾兒的教育工作,加強特教學校建設,提升特教水平。
(七)殘聯負責在全區范圍內進行聾兒摸底調查、審核,協同衛生部門做好人員篩查工作;認真開展聾兒語訓工作;繼續搞好聽力重建項目以及啟聰行動等,配合市殘聯做好助聽器驗配、捐贈工作;配合民政部門開展聾兒救助等。
(八)紅十字會負責組織人員到社區和農村基層開展義診咨詢、耳聾防治知識的普及和宣傳等活動。
(九)新聞單位負責宣傳報道創建活動的重大意義、典型事例、工作成果等,增進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理解、參與和支持。
五、加強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由分管區長任組長,區衛生、民政、財政、教育、殘聯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區“聾兒聽力無障礙”示范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殘聯,負責全區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宏觀指導和督導檢查。各鎮(街)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鎮(街)及有關單位進行檢查考核,對在創建工作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的鎮(街)和有關部門將予以通報表揚;對在創建工作中未盡職責的單位或個人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