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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省黨代會和全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經驗交流會議精神,確保市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年活動(以下簡稱構建活動)順利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統領,全面落實全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經驗交流會議精神,把構建活動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載體,努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為實施“兩化”互動、建設“五個”作出積極貢獻。
二、組織領導
構建活動由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主辦,市級相關部門協辦,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構建活動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一系列活動,動員全社會參與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全面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推動形成共同維護勞動保障權益的濃厚氛圍,促進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羸、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系,努力開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新局面。
四、活動內容
(一)加強專題宣傳(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企業管理協會、市工商聯)
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企業管理協會、市工商聯門戶網站開設專欄,在《日報》、《今日晚報》等報刊上大力宣傳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全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經驗交流會議精神,開展構建活動特別是各類專項行動的情況,以及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工業園區(集中區)、街道(社區)、鄉鎮的先進事跡和典型經驗。
(二)深入推進勞動關系協調工作(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總工會、市企業管理協會、市工商聯)
1.繼續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專項行動”和集體合同制度“彩虹計劃”。加強對小企業等用人單位執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等制度的指導,幫助用人單位規范勞動用工,督促其自覺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預防并消除影響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隱患。
2.深入開展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工業園區(集中區)、街道(社區)、鄉鎮創建活動。不斷擴大創建活動覆蓋面,根據勞動關系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調整完善創建標準,著力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集體合同覆蓋率、工資增長率、社會保險參保率、勞動爭議調解率、勞動安全衛生達標率,切實解決影響勞動關系和諧的突出問題。
3.加強協調勞動關系組織機制建設。建立完善協調勞動關系工作委員會,繼續推動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向工業園區(集中區)和鄉鎮(街道)延伸,支持工商聯等企業組織參與三方機制工作,擴大三方協商對話范圍。
(三)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處(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加快推進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和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建設。力爭年底前在市本級和50%以上的區縣建成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推動全市基層調解組織建設,提升基層化解糾紛的能力,力爭把50%的爭議化解在企業內部和基層。
2.開展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辦案質量檢查活動。成立全市辦案質量檢查組,采取各區縣之間循環互查的方式,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的辦案質量進行抽查,查找問題,規范辦案,推動我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范化、專業化建設,提高辦案質量,促進勞動人事關系和諧穩定。
3.召開全市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研討會,總結交流辦案經驗,提高全市辦案效能。
(四)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外事僑務旅游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總工會)
1.以使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加工制造、服務等行業企業為檢點,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健全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政府應急周轉金、企業用工實名制、一級承包商負責制、屬地管理政府維穩責任制等制度,充分發揮處理建設等領域欠薪案件部門聯動機制的作用,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2.開展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專項檢查。集中整治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參加社會保險、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違法超時加班等突出違法問題。
3.開展勞務派遣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繼續治理勞務派遣用工突出問題,加強指導服務,建立監管制度,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切實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4.深入開展旅游行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的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切實維護旅游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5.促進出租汽車行業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通過規范出租汽車經營合同、保障駕駛員休息休假權、建立健全出租汽車價格調整機制、完善出租汽車運營配套設施、建立出租汽車駕駛員聯絡會議制度及廣泛開展關愛駕駛員、駕駛員優質服務競賽、“學先進、樹正氣”等活動,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企業的勞動合同關系。
(五)開展分類培訓活動(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總工會、市企業管理協會、市工商聯)
1.開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工作人員專門業務培訓。通過舉辦培訓班、案例研討會、座談會和指導辦案等多種方式,對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內從事勞動關系協調、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處和勞動監察執法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勞動關系協調處理能力和辦事效能。
2.強化用人單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知識培訓。通過舉辦培訓班、現場指導和開展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等方式,對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經營者、人力資源管理和經辦人員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培訓,提高用人單位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其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自覺性。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完善培訓制度,要求用人單位定期對職工尤其是新錄用人員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并將此項培訓作為基本內容納入職業技能培訓范疇。同時,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用人單位對員工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培訓的情況作為評選先進、發放崗位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企業勞動保障誠信評價等的必要指標。
3.開展建筑領域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組織開展“川建工”、“陽光工程”等培訓工作,全面提升建筑領域農民工從業素質。
4.開展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崗資格培訓。
(六)廣泛開展各類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為核心的主題活動(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總工會、市企業管理協會、市工商聯;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廠務公開成員單位)
1.大力開展鹽都先鋒行動。緊緊圍繞“爭先鋒、興鹽都”主題,大力開展以“崗位行動”、“志愿行動”、“建家行動”、“素質提升行動”為主要內容的各類爭創活動,引導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爭創“創業興業先鋒”,深入推進“國企黨建帶非公黨建”、非公黨組織“三增強、三融入”等黨建活動,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和黨員在推進企業發展、維護企業穩定等方面的先鋒模范作用。
2.開展工資集體協商“集中要約行動月”活動。以尚未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和簽訂工資協議的企業為重點,進一步提高工資集體協商覆蓋率。以職工工資水平低于同行業平均水平且增長緩慢的企業、已簽訂的集體合同對勞動報酬沒有明確規定的企業和已簽訂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到期需要續簽或重新簽訂的企業為突破口,進一步增強工資集體協商的實效性和針對性。
3.在全市企事業單位廣泛開展“公開解難題、民主促發展”主題活動。通過開展內容豐富的主題活動,組織職工、依靠職工推動解決改革發展過程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促進加快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4.召開企業社會責任論壇。年四季度召開全市企業論壇會,進一步推動企業積極踐行社會責任,評價誠信企業,引導雇主履行社會責任。
5.開展建功立業競賽活動。開展以“當先鋒、促轉變,爭跨越、立新功”、“擴內需、調結構、促轉變”、“我學、我練、我能”等為主題的“當好主力軍、建功十二五”、“巾幗創新業、建功十二五”勞動競賽活動,促進企業健康有序發展。
6.開展以“建和諧企業,創百年基業”為主題的民營企業文化建設經驗交流活動。
(七)同步推進基礎性工作(責任單位:市法院、市發改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市工商聯等相關部門和單位)
1.開展勞動者權益保護專題審判活動。在清理積案的基礎上,于年第四季度集中審理一批涉及勞動者權益的案件。向社會公開立案電話,推行周末、節假日立案,設立勞動者維權“綠色通道”。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充分利用先予執行、財產保全等措施,積極發揮訴訟調解的作用,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實現。
2.評估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實施情況。對《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要求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
3.推進公租房建設進度。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精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為重大惠民行動來抓,積極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努力解決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廣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
4.開展非公有制企業勞動關系狀況調研。對全市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工會、工資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和廠務公開等方面進行調研,摸清全市非公有制企業勞動關系狀況,了解企業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的困難和問題,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促進我市非公有制企業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五、工作要求
各級、各部門要緊緊圍繞“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這一主題,全面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各項方針政策,以解決當前勞動關系中存在的企業用工不規范、不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濫用勞務派遣、拖欠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工資、隨意安排職工超時加班、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不到位、對職工缺乏人文關懷等突出問題為重點,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為黨的十八大順利召開創造良好社會氛圍。
(一)統一思想認識。開展構建活動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市第十一次黨代會和全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經驗交流會議精神的一項重要舉措,對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構建活動作為年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抓實。
(二)強化輿論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將構建活動作為宣傳工作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部門(單位)門戶網站和廣播、電視、報紙等大眾新聞媒體,最大范圍拓展宣傳的廣度和深度,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意義、各地構建活動工作經驗以及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強大的社會聲勢。
(三)加強工作指導督查。為確保構建活動取得實效,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將適時組織市級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調研。各區縣要加強對相關鄉鎮(街道)開展此項工作的指導,了解掌握本地工作進度,認真研究分析問題,及時幫助鄉鎮(街道)解決困難,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四)及時報送有關材料。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收集開展構建活動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送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要適時編制工作簡報,通報創建活動進展情況,推廣交流工作經驗。年底,參與構建活動的市級各相關部門(單位)和各區縣要對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構建活動的情況進行年終總結,并將書面材料于年12月31日前報送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