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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土資源所(分局),局屬各部門:
為深入推進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提高我縣土地登記平水和服務能力,根據《省土地登記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土地登記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健全土地登記機構,完善土地登記制度,規范土地登記業務,強化土地登記技術支撐,全面提高土地登記服務水平,使我縣土地登記行為更規范、技術更先進、辦事更高效、服務更周到,切實提高土地登記的公信力,保護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土地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具體目標:
1、一個全縣統一的土地登記機構,業務受地籍管理部門統一管理。
2、一支熟悉土地登記業務,100%持有土地登記上崗資格證書的土地登記隊伍。
3、一本包括土地登記各項制度、用戶辦事須知、土地登記流程、審查(核)意見格式模板等內容的土地登記規范手冊。
4、一個技術先進、功能齊全、匯總統計便捷、城鄉一體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平。
5、一套城鄉全覆蓋的數字地籍調查成果全面應用、日常更新機制即時保障的技術支撐。
二、工作內容
(一)機構建設。
1、土地登記機關符合法定要求。鄉鎮政府及其部門、各類開發區等政府派出機構、其他非法定機關不直接辦理土地確權登記發證。
2、土地登記機構符合業務要求。國土局行政審批科作為全縣統一的土地登記機構,土地登記業務由地籍管理業務部門統一管理。
3、土地登記人員適應業務需求。通過培訓、考核,確保數量適當,能夠滿足土地登記業務需求,持有土地登記上崗資格證書,相對穩定的土地登記隊伍。
(二)制度建設。
1、土地登記各項制度健全。包括:土地登記崗位職責、土地登記服務承諾制度、土地登記持證上崗制度、土地登記內部會審制度、土地登記檔案管理制度、土地登記信息公開查詢制度、土地登記自我舉證制度、土地登記過錯問責制度、土地登記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土地調查登記制度等。
2、土地登記各項制度成冊。起草完善、收集整理各項土地登記制度并匯編成冊,便于日常土地登記中對照使用。
3、土地登記各項制度落實。通過培訓、考核,使用土地登記相關人員對各項土地登記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并在實際工作中全面執行。
(三)業務建設。
1、制定土地登記業務規范。區分不同土地登記類型,制定土地登記業務規范,內容包括“辦理依據、申請主體、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審核內容、詢問筆錄、收費標準等,并匯編成土地登記工作人員手冊。
2、嚴格規范土地登記受理。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及時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對需要補充材料的,一次性書面告知補件要求;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憑證并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依法依規辦理土地登記。做到辦理程序合法,權屬認定正確,杜絕發生違規登記或者錯誤登記的情況。
4、正確使用土地登記表卡證。土地登記表卡證符合國家規定格式,內容填寫正確、規范、無遺漏。
5、及時整理土地登記檔案。檔案資料收集齊全,檔案編號編寫正確,檔案存放符合規定,紙質檔案與電子檔案內容一致、順序規范。
(四)技術支撐。
1、數字化土地調查成果全面支撐。其中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實現1:10000比例尺數字化土地調查成果全面支撐;各類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實現城鄉統一坐標系1:500比例尺數字化地籍調查成果全面支撐。
2、數字化土地調查成果全面更新。建立數字化土地調查成果更新機制,實現調查成果及時有效更新,確保土地調查成果的現勢性,有效保障土地登記辦理質量,提高土地登記辦理速度。
3、地籍信息系統平全面升級。對目前使用的地籍信息系統進行全面更新升級,實現城鄉一體、圖屬一體的地籍信息系統進行土地登記,系統功能齊全,統計分析準確,數據維護便捷,能滿足土地登記和地籍管理的需要。
4、土地登記電子檔案全面完善。能滿足土地登記信息查詢需要,方便土地登記檔案查詢。
(五)服務體系建設。
1、土地登記各項制度和業務規范對外公示。通過國土資源網站、辦事大廳觸摸屏、用戶辦事指南等便于公眾知曉的途徑和方法公示土地登記各項制度和業務規范。
2、土地登記信息實現查詢與共享。通過系統更新升級,實現內部局域網與互聯網信息交換,方便土地權利人通過網絡查詢土地登記辦理信息,實現省市縣以及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
3、土地登記辦理時限實現再提速。在確保登記質量前提下,通過整合公共資源、調整人員設備、簡化審批程序、再造辦事流程,實現土地登記再提速。
4、土地登記受理設立統一的服務場所。轄區國土所(分局)辦事大廳、縣行政服務中心(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國土窗口為土地登記受理服務場所,做到環境整潔、設備齊全,土地登記人員服務熱情、辦事高效。
三、工作安排及責任單位
我縣土地登記標準化建設分兩年實施,于2014年底完成考核。
2013年3月底,完成《縣土地登記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制定。(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
2013年4月中旬,召開專題會議,分解任務、落實責任。(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
2013年5月-2014年6月,完成城鄉1:500數字地籍調查(先期啟動鄉鎮點所在地),建成圖屬一體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責任單位:規劃地籍科,協助單位:行政審批科)。
2013年4月-6月,完成土地登記崗位職責、土地登記服務承諾制度等10項制度及土地登記標準化業務規范文本初稿起草,7月裝訂成冊。(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
2013年4月-7月,按照標準化建設的要求完成對往年已經辦理土地登記情況的全面檢查、整改。(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
2013年5月,制定并啟用補充材料一次性書面告知書,不予受理決定書。(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各國土所、分局)。
2013年6月,各國土所啟用受理憑證,明確辦結時限。(責任單位:規劃地籍科、各國土所、分局)。
2013年8月,土地登記標準化建設業務培訓。(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
2013年10月,實現土地登記在現有基礎上再提速。(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各所、分局)。
2013年底前,建立健全數字化地籍調查成果更新機制,實現變更成果即時更新。(責任單位:規劃地籍科)。
2014年一季度,完成地籍管理信息系統更新升級,實現內部局域網與互聯網信息交換,方便土地權利人通過網絡查詢土地登記辦理信息,實現省市縣以及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責任單位:規劃地籍科)。
加快土地登記受理統一服務場所建設和土地登記人員的教育管理。(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各國土所、分局)。
2014年7月,對照《省土地登記標準化建設考核標準》進行全面自查并打分。(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規劃地籍科)。
2014年8月,完成土地登記標準化建設考核驗收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規劃地籍科)。
2014年9月中旬,完成《縣土地登記標準化建設總結報告》和考核申請,提交市局。(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
2014年10月,通過市局考核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土地登記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分管領導任組長,行政審批科、規劃地籍科、各國土所(分局)為成員單位(名單附后),具體工作由行政審批科負責牽頭、協調,確保我縣土地登記規劃化建設有序推進。
(二)統一思想認識。土地登記是土地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是地籍管理的核心,局屬各部門、各國土所(分局)和全體人員要站在保護權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服務群眾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土地登記標準化建設是深入推進地籍管理規范化,提高土地登記水平的有效途徑和迫切需要,以義不容辭的責任心和時不我待的緊迫感,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三)落實目標責任。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方案部署,深入研究,周密安排,分解落實到人,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務必使各項工作在規定時限內圓滿完成,確保我縣土地登記標準化建設順利通過市局考核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