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市(州)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局,省級各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的通知》(中發〔*6〕9號)和中組部、人事部《關于印發〈關于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組通字〔*6〕27號),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嚴格參照管理的條件
根據組通字〔*6〕27號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參照管理應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要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準參照本法進行管理?!弊鳛槭跈嘁罁姆?、法規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較大的市(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以及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與行政法規有同等效力的政策性法規文件。
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主要是指黨委系統擔負的黨的領導機關工作職能和政府系統行使的行政管理職能。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依據法律、法規等的授權情況和黨委、政府以及機構編制部門制定的“三定”規定(方案)或規定的主要職責確定。
(二)使用事業編制,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把握政策規定,確定參照管理的范圍和對象,不得擅自放寬條件、擴大范圍。凡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單位,不得列入參照管理。
二、規范參照管理的申報和審批
(一)審批程序和權限
省委直屬事業單位和省委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報省委組織部審核,省委審批后,報中共中央組織部備案;市(州)黨委直屬事業單位和黨委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報市(州)黨委組織部、市(州)黨委審核后,由市(州)黨委報省委組織部審批;縣(市、區)黨委直屬事業單位和黨委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先后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縣(市、區)黨委和市(州)黨委組織部審核后,由市(州)黨委組織部報省委組織部審批。
全省各級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派機關和工商聯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比照上述程序和審批權限報批。
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省政府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報省人事廳審核,省政府審批后,報人事部備案;市(州)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政府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報市(州)政府人事局、市(州)政府審核后,由市(州)政府報省人事廳審批;縣(市、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政府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先后報縣(市、區)政府人事局、縣(市、區)政府和市(州)政府人事局審核后,由市(州)政府人事局報省人事廳審批。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由省垂直管理部門統一向省人事廳申報。其中,市(州)、縣(市、區)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由省人事廳審批;省垂直管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報省人事廳審核,省政府審批后,報人事部備案。
(二)申報材料
申報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參照管理的請示;
2.四川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報批表(一式三份);
3.獲得法律法規授權履行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依據;
4.設立機構的批準文件(包括規定其職能職責的文件);
5.同級財政部門出具的經費來源證明材料;
6.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其他要求
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審核或審批事業單位參照管理過程中,應就該單位是否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和是否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分別征求機構編制部門、財政部門意見。
對于公務員法實施以前列入依照、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管理范圍的事業單位,要重新進行審批。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批準列入參照管理范圍;不符合條件的,不再列入參照管理范圍,并及時變更其人事管理制度。
對特殊需要列入參照管理的省級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按照從嚴掌握的原則,由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見,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已列入參照管理的事業單位,因法律、法規修改和廢止或機構、職能調整等原因,不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時,有關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告知審批機關,由審批機關及時作出不再實行參照管理的決定。
三、認真做好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登記和管理工作
實行參照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和我省有關規定,適時完成人員登記、職務與級別確定和工資套改等工作。登記工作應當在核定的事業編制限額內,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和程序進行。
(一)登記的對象和條件
登記對象必須是批準參照管理的單位中在編在職的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且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和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新錄用的依照管理的公務員(參照管理的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暫緩登記,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登記。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暫緩登記,結案后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事業單位依照、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管理后違規進入的人員以及被判處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或者正在被勞動教養的人員,不予登記。
(二)登記的具體辦法
事業單位批準參照管理后,對原依照、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具有“依照管理的公務員(參照管理的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規定予以登記;對不具有“依照管理的公務員(參照管理的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按以下辦法登記:對現擔任領導職務和副處級及以上非領導職務的人員,經考核合格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對現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和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登記考試,考試合格并經組織考核合格的,在單位編制和職數空缺內予以登記,考試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登記,并調整工作崗位。新審批參照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登記也要嚴格按此辦法進行。
具有“依照管理的公務員(參照管理的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是指原依照、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中按照規定過渡的人員,根據《四川省黨的機關工作者錄用辦法》(川組通〔1996〕54號)和《四川省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暫行辦法》(省政府令第99號)公開考試錄用的人員,根據中組部《關于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的通知》(中組發〔1983〕1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的通知》(組通字〔*0〕3號)通過公務員錄用考試錄用的選調生,政策性安置的人員,符合規定調任的人員和因機構改革、工作需要等原因從機關具有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中分流或調入的人員。
(三)登記的程序和管理權限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部門作為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的審核、審批、備案工作。領導成員的登記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
縣(市、區)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定登記對象,填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報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市(州)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定登記對象,填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省委、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定登記對象,填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由主管部門確定登記對象,填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經省垂直管理機關審核后,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全省各級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派機關和工商聯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比照上述程序和審批權限報批。
各市(州)應在完成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審批30日內,填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表》,連同登記備案說明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列入參照管理范圍的事業單位及其參照管理的工作人員,要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的規定進行管理,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四)登記工作的要求
1.對原依照、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省委、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在認真清理的基礎上,嚴格按照規定條件,提出是否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意見,集中報省委、省政府審批后,嚴格按公務員制度管理,及時開展人員登記等工作。
對省屬其他事業單位新申請參照管理的,原則上在省級七類機關公務員登記工作結束后,再開展申報、審批工作。
2.對原依照、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由各地在開展七類機關公務員登記工作時,進行認真清理,提出是否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意見。對審核符合參照管理條件的,盡快按規定程序報批;對審核不符合參照管理條件的,各地要及時變更其人事管理制度,并做好相關工作。
對各地其他事業單位新申報參照管理的,可在七類機關公務員登記工作的基礎上逐步開展審核和報批。
3.事業單位批準參照管理后,對應當參加登記考試的人員,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適時組織全省統一的登記考試??荚嚲唧w時間和要求根據工作進度另行通知。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是公務員法實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使參照管理工作與實施公務員法的其他工作相互銜接、有序推進。要認真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嚴格控制參照管理范圍。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確保規范運作,對不執行錄用、職務與級別、工資福利保險等管理規定的,要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參照管理事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參照管理事業單位的管理,確保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