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藥品成本市場價格調查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根據《價格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及藥品價格管理有關政策,為了解和掌握藥品生產流通過程中的成本及價格,及時制定調整藥品價格,我委將建立藥品成本和市場價格調查制度,定期對有關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價格等情況進行調查。現決定開展*6年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價格調查,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范圍
此次調查品種范圍為所有列入我委定價藥品目錄的藥品,包括各藥品所有劑型和規格。
二、調查對象和內容
(一)中標價格調查。由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負責調查報送資料。調查內容為本省(區、市)范圍內調查品種現行中標價格和中標零售價格(具體調查內容見附件一)。對因各種原因實際未按現行中標價格發生交易的,請相關生產企業提交當地招標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二)成本調查。由藥品生產、進口企業報送資料。調查內容為調查品種*6年生產或進口成本及產銷數量、銷售收入、出廠價格等情況(具體調查內容見附件二至六)。
(三)批發企業購銷價格調查。由指定藥品批發企業報送資料(具體名單見附件七)。調查內容為調查品種*6年購銷數量、購銷價格、購進單位及銷售對象(具體調查內容見附件八)。
(四)零售價格調查。由指定藥品零售企業報送資料(具體名單見附件九)。調查內容為調查品種*6年實際零售價格、銷售數量、銷售收入(具體內容見附件十)。
三、具體要求
(一)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應在做好相應調查工作的同時,及時通知本地相關調查企業,監督、督促企業認真、如實填報相關資料,并按時報送。
(二)調查涉及的維生素及礦物質缺乏癥用藥,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制劑及原料藥的生產、進口企業,應于*7年6月15日前報送有關調查資料。
(三)其他各有關調查單位應于*7年6月底前報送有關調查資料。
(四)成本調查有關資料企業應同時報送電子版數據和加蓋企業公章的紙質調查表格。具有調查藥品批準文號但*6年未生產銷售的企業,須報送加蓋企業公章的說明材料。
(五)其他調查單位只報送電子版調查數據,但須以書面形式對報送情況及有關問題予以說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六)各有關單位應如實、準確、全面地填報調查數據,我委將對上報的有關情況進行核查,必要時會同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對報送企業進行價格檢查。
(七)對存在不報或虛報問題的生產企業,我委將重點對其進行專項成本調查。我委制定調整藥品價格時,其有關情況及意見將不作為主要參考依據,并根據有關調查企業報送情況,建立誠信檔案,必要時向藥品、衛生、醫保、監察等相關政府部門通報。
四、其他
(一)須報送的有關調查資料(紙質和電子版)請寄至國家發改委藥品價格評審中心,電子版調查資料或數據可通過電子郵件報送。
(二)各有關調查單位可登錄我委藥品價格評審中心網站下載我委定價藥品目錄、成本普查企業及品種名單、電子版數據錄入軟件。
(三)填報過程中遇到問題,請與以下人員聯系:業務問題:軟件技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