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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加快推進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設法治政府,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市縣(區)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見》(粵府[*]85號),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依法行政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依法行政,是正確處理行政權力與公民權利關系,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必然要求;是把體現科學發展要求的法律制度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環節,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平衡各種利益關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種利益沖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規范和約束行政權力,切實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根本途徑。近年來,我市各級政府及各部門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國發[*]10號)和《關于印發*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2008)的通知》(河府[*]117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思想認識、制度建設、執法能力等依然較薄弱,行政違法現象仍時有發生。當前,我國改革發展已進入關鍵階段,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在這一階段,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機遇期,也是社會矛盾的頻發期。因此,全市各級政府及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依法行政的緊迫感與責任感,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設法治政府。
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努力完成依法行政各項工作任務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一項事關全局的系統工程。根據粵府[*]85號文精神和現有部門職能配置,將工作任務分解如下:
(一)深入貫徹行政許可法,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提高行政效能。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清理行政許可事項、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和行政許可收費。進一步改革行政許可方式,大力發展電子政務,簡化審批環節,明確審批權限,提高審批效率,規范審批程序,強化審批許可監督,不斷提高行政效能(發展改革局牽頭,法制局、監察局、編辦、物價局、行政服務中心配合)。
2.加強經濟調節。切實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轉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對經濟進行調節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遵循市場規律并符合法律規定(發展改革局牽頭,財政局、經貿局、外經貿局、國資委、國稅局、地稅局、物價局和海關等具有經濟管理職能的部門配合)。
3.嚴格市場監管。各級行政機關應當依法履行市場監管職能,公平地保護各類產權,逐步消除行政性壟斷,加強對自然壟斷行業的規制,提高市場監管的法制化程度,努力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良好市場秩序(工商局牽頭,質監局、經貿局、安全監管局、衛生局、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城管局等具有市場監管職能的部門配合)。
4.加強社會管理。各有關行政機關應依法指導和幫助社會組織的健康發展,協調處理社會矛盾,努力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公安局牽頭,民政局、勞動保障局、人口計生局、司法局,信訪局等具有社會管理職能的部門配合)。
5.強化公共服務。大力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完善公共政策,擴大社會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公共教育服務水平,加大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和供給,健全政務、辦事和信息等公共服務系統(政府辦公室牽頭,文廣新局、教育局、衛生局、交通局、勞動保障局、民政局等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配合)。
6.健全應急機制。加快建立健全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抗擊風險、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應急辦牽頭,安全生產監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交通局、水務局、衛生局、環保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事局等相關部門配合)。
(二)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合法性。
1.規范行政決策機制。不斷完善公眾參與、專家咨詢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堅持“四不決策”原則,即不經過認真調查研究的不決策,不經過科學論證的不決策,不符合決策程序的不決策,不符合法律法規的不決策(各行政機關負責)。
2.建立重大事項征詢意見制度。政府及其部門在作出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決策前,應就相關決策的可行性、必要性進行充分調研,通過公示、聽證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對專業性較強的事項要召集相關方面專家進行咨詢論證(各行政機關負責)。
3·建立重大決策合法性論證機制。政府作出重大決策前,必須交由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論證,并對可能引發的行政爭議作出預測(法制局牽頭,各行政機關配合)。
4.建立重大決策評估反饋機制。行政機關對行政決策的成本、效益及風險應當進行事前分析評估,提前做好相關應對準備。要定期對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及信息反饋,并妥善應對處理(各行政機關負責)。
5.完善行政決策糾錯機制。各級各部門要通過民意測驗、抽樣調查、跟蹤反饋、評估審查等方法,及時發現并糾正行政決策執行中的偏差,最大限度地減少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各行政機關負責)。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工作,確保政府規制合法、統一。
1.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行政機關制發規范性文件,不得違法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行政權力,不得違法增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法制局和各行政機關負責)。
2.堅持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政府及其部門制發的規范性文件,應當事前交由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或審核,確保規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法制局牽頭,各行政機關配合)。
3.認真落實規范性文件統一制度。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規范性文件,凡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都應當在當地公開刊物和政府網站上。未經統一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政府辦公室和各行政機關負責)。
4.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規范性文件應自之日起30日內上報備案。政府法制機構必須認真履行對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職責(法制局牽頭,各行政機關配合)。
5.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和有效期制度。規范性文件制發機關應定期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及時修改或者廢止違法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規范性文件應盡可能明確實施期限,有效期屆滿的,自動失效;需要繼續實施的,應當按程序重新審查后公布實施(法制局和各行政機關負責)。
(四)規范行政執法,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1.嚴格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行政執法必須由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組織實施;未經依法委托,非行政機關的組織不得行使行政執法權。禁止行政執法機關雇用合同工、臨時工等非公務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要定期清理、確認并向社會公告行政執法主體(編辦牽頭,法制局、監察局配合)。
2.規范行政執法程序。行政執法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做到步驟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和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救濟權(各行政執法機關負責)。
3.落實行政執法財政保障。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納入預算予以保障。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制度,嚴禁將收費、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的業務經費、福利待遇掛鉤(財政局牽頭,各行政執法機關配合)。(五)完善監督機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規范和制約。
1.大力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和“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獎罰分明、制約有效”的行政執法運行機制,依法核準、界定并公告行政執法職權,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法制局牽頭,發展改革局、編辦、監察局配合)。
2.認真落實行政案卷評查工作。行政機關應將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行政行為的相關文書、證據材料、監督檢查記錄按有關規定及時立卷歸檔。上級行政機關要定期對下級行政機關的執法案卷定期開展評查,發現有違法或者不規范的,要盡快糾正(各行政機關負責)。
3.提高行政復議及應訴水平。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增強行政復議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復議的質量和效率。鼓勵、倡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法制局和各行政機關負責)。
4.完善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支持、鼓勵人民群眾、新聞媒體對行政執法違法行為進行檢舉、曝光,對檢舉、曝光的問題要及時核查、依法處理(法制局、監察局牽頭,各行政機關配合)。
5.依法公開政府信息。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定期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政府辦公室、監察局負責)。
(六)加強法制教育,維護法律權威,努力營造與推進依法行政相適應的社會氛圍。
1.堅持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進一步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培養領導干部良好的法律思維和依法解決矛盾的能力,提高領導干部的整體法律素質(人事局負責)。
2.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培訓考核制度。對公務員尤其是行政執法人員要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全面提高公務員隊伍的法律素質(人事局、法制局負責)。
3.加強面向人民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大力開展普法教育,著力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律素養(司法局負責)。
三、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加快推進依法行政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由行政首長直接掛帥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協調機制,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不斷提高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依法行政水平。市政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有關副市長任副組長,相關副秘書長和市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局、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監察局、市人事局、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各級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以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要根據粵府[*]85號文和本實施意見,并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將依法行政工作作出任期目標管理五年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做到目標明確、任務落實、措施有力、責任到位,并切實加強對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并取得實效。
(二)落實工作責任。
各級各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確定的工作任務,狠抓責任落實。各牽頭負責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各責任單位要在職責范圍內配合牽頭負責單位完成相關工作任務。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把工作任務分解細化到工作崗位和責任人員。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也要密切配合,切實加快推進基層依法行政工作。對貫徹落實工作不力的,要子以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績效評估。
市、縣區政府的監察、人事、法制等部門要把是否依法決策、依法執法、依法處理行政管理事務等作為績效評估的重要內容,科學制定評估指標和分值,納入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績效評估體系,并將評估結果與干部獎勵懲處、晉職晉級、提拔任用相掛鉤。
(四)加強隊伍建設。
要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在機構改革中加強政府法制工作的精神,按照統一機構名稱、統一機構設置、合理配備人員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使政府法制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都必須配備專(兼)職法制員,以切實加強鎮級政府法制工作。政府法制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發揮作用,努力當好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合格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