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安監局學校安全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近期我市學校安全形勢嚴竣,學生溺水身亡事件屢有發生。5月27日,*縣*鎮龍窩村小學一年級學生*放學回家途中不慎墜入河中溺水死亡;5月29日,*區*鎮拉林子小學六年級學生**全在西墹橋附近**內溺水(期間學校正常放假),一人死亡,一人失蹤。這兩起學生溺水不安全事故,影響較大,教訓慘痛。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增強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事關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近日一些縣區發生的學生不安全事故,盡管發生在校外,但也暴露出了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些薄弱環節,給學校安全工作敲響了警鐘。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學校安全無小事”的思想和“珍愛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識,深刻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真正把學校和學生安全工作擺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增強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思想認識到位、工作落實到位、責任措施到位、問題解決到位,堅決遏制學校和學生安全事故,維護安定有序、和諧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
二、突出重點,全力做好學校安全度汛工作
隨著主汛期的來臨,全市學校安全度汛工作進入關鍵時期和臨戰狀態,各級各部門各學校務必要認清當前學校防汛工作的嚴峻形勢,突出重點,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確保學校安全度汛。要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災的準備,提前做好防范因暴雨、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基礎沉陷等自然災害引發的學校和學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對轄區內中小學校特別是邊遠山區中小學校、幼兒園進行一次全面排查,重點排查地處低凹地段學校、幼兒園自然地質環境、防雷設施和校舍安全。要細化、完善學校防洪防澇安全預案,認真組織演練,確保災害發生時師生能安全轉移和妥善處安置。要加大對學生預防溺水事故的教育。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全市河流較多、農村學生上下學路途較遠、小學生一般無大人接送的實際,切實加強師生預防溺水知識教育。要加強校長的預防學生溺水教育專題培訓,強化校長的責任意識;要通過張貼掛圖、召開班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預防溺水事故教育;要在校園內及學校周邊的水面,設置顯著的警示牌,提醒學生注意涉水安全,特別要對上下學經過水域較多的學生、年齡較小的學生進行針對性的預防教育,教育學生不在路上戲鬧追逐,不擅自外出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各學校要加大對學生家長的宣傳,主動加強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聯系,及時提醒學生家長做好孩子涉水安全教育和監護工作,提高家長的責任意識,共同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發生。
三、狠抓落實,全面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要切實把學校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學校和學生安全。要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各級各有關部門特別是各級各類學校,要以防火災、擁擠踩踏、交通、溺水、網絡安全、抗挫折等為重點,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能力,掌握基本的遇險自護、自救、逃生和報警的方法;要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嚴格門禁制度,加強帶值班,嚴防社會閑雜人員到學校尋釁滋事,杜絕校內不安全事故發生。要全面開展校舍安全大檢查,徹底消除校舍安全隱患,嚴禁師生在危爛校舍中從事教學及其它活動。要全面落實校園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認真排查學生宿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禮堂等公共生活活動場所,確保消防設施齊備,消防通道安全、暢通。要加強學校飲食衛生管理,學校食堂工作人員要持證上崗,規范操作,確保校內食堂和飲食攤點食品衛生安全。要加強校園集體活動的管理,學校組織的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要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群死群傷事件發生;要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各級*、工商、衛生等部門要依法清理整頓校園周邊的非法網吧、歌舞廳、飲食攤點等場所,加大校園周邊道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為學校安全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四、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長效機制
要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各縣區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教育、公安、衛生、工商、文化等相關部門要齊抓共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參與,建立覆蓋學校安全工作的責任體系、防控機制以及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長效機制。要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嚴格執行“一崗雙責”、“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各縣區政府主要領導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負直接責任,教育局長和學校校長負具體責任,要切實把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分解落實到崗、到人。要嚴格落實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對思想不重視,措施不落實,檢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時而導致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