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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局交通防汛的通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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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局交通防汛的通知市

          各企事業單位,機關各科室:

          今年是慶祝我國建國60周年,是全運會首次在我省舉辦的重要一年,為全面做好今年交通防汛工作,確保安全度汛,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把防汛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

          防汛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帶來了嚴重威脅。對此,各單位要增強水患意識,未雨綢繆,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立足主動防范,做到早部署、早準備、早落實。扎扎實實做好各項防汛準備工作,落實好各項防汛措施,確保上級各項防汛任務的完成,確保交通度汛安全。

          二、加強領導,嚴格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

          *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綜合法規科辦公室,*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各單位也要成立防汛指揮和辦事機構,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本單位的交通防汛救災工作,確保不留死角。完善各項預案和工作機制,確保搶險救災行動迅速及時。

          三、按照職責分工,切實抓好防汛工作

          根據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各單位一定要牢固樹立防大汛、抗重災的思想,堅決克服麻痹僥幸和盲目樂觀心理,搶先抓早,集中精力,防患未然,扎扎實實地做好防汛工作。

          (一)各單位要及時收聽收看氣象信息,與氣象、水文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收集氣象預報和水文資料,提前做好預防措施。

          (二)道路運輸部門要重點抓好防汛、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工作。要提前對車輛技術狀況進行全面檢查維修,落實好人員編組、聯絡方式和應急措施,對駕乘人員要加強安全教育,注意雨情、水情變化,強化安全措施,確保防汛運輸安全。一旦有災情險情,需要緊急調動運輸車輛時,運管所要保證在市區2小時內首次調出20輛搶險救災車輛;有重大災情時,保證在12小時內全市調動集結50輛搶險救災車輛。在緊急情況下,交通主管部門可以調動包括社會車輛在內的一切車輛,保證重大險情和災情時急需物資、人員的運輸。

          (三)公路處要對所轄路段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特別是橋涵、隧道、高路堤及各種防護工程,要逐路線、逐部位實地勘查,摸清情況,對查出的隱患,應抓緊制定切實可行的維護方案,并立即著手實施,在主汛期到來之前處置完成,保障汛期公路、橋涵安全暢通。

          (四)港航局及港航企業要特別注意收聽收看氣象預報,做好預防風暴潮和防臺風工作。要做好抗風暴、海潮的準備,確保汛期船、港安全。要加強水運工程的汛期管理,加強施工現場的監管,嚴格執行作業船舶抗風等級制度,確保水運工程施工安全。

          (五)交通系統各單位要做好本單位防汛工作。車站、港口客運站以及各單位宿舍、廠房、倉庫、油庫、變電室、避雷裝置等重要場所、設備,要認真進行汛前檢查,疏通排水管道,對危房、危墻進行加固處理。汛期要重點加強碼頭、車站、車船、倉庫和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值班巡邏和守護。要組織防汛搶險隊伍,落實防汛措施,儲備足夠的防汛物料,確保汛期安全。要保證本部門、本單位通信暢通,確保上下聯絡。

          四、做好防汛工作檢查,督促防汛措施落實到位

          各單位汛前要按職責分工,認真進行一次“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防汛工作檢查,檢查內容主要為防汛責任制落實情況,包括行政一把手負責制,部門責任制以及技術和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防汛預案的落實、修訂情況,包括預案中物資、搶險隊伍、通訊設施落實情況;檢查采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以自查為主的形式進行。首先由各單位對所轄區域內防汛準備工作進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應在6月10前完成。從6月10日開始,由市交通局將組織防汛檢查組,對各單位進行抽查。檢點主要是防汛責任制的落實及防汛工作方案、組織機構、搶險隊伍、搶險車輛、搶險物料設備器材等措施的落實。對查出的隱患及問題,市交通局將逐項登記,下達整改通知書,落實責任,限期解決,消除不安全因素。

          五、加強汛期調度,建立信息反饋制度

          (一)今年汛期為6月10日至9月30日。

          (二)建立汛期晝夜值班制度。市交通局防汛值班電話:*各單位都要建立防汛值班制度,汛期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要認真填報“全市交通系統防汛機構聯系表”(附表1),務于6月10日前報市交通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凡因無人值班、無領導值班而延誤搶險救災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單位,將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三)堅持汛期情況報告制度。為及時準確掌握防汛搶險救災情況,公路處、港航局、客管處要建立汛期報告制度,明確專人負責,自6月10日起至9月30日止,每月后三日內按規定表式和要求,及時將報表和工作情況上報市交通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公路處、港航局、客管處還要分別報威海交通局對口的專業局。局屬其它單位防汛情況要每月一次,以書面形式直接報市交通局綜合法規科。在緊急情況下,市交通局將按日調度情況,屆時另行通知

          (四)加強聯系和請示報告制度。各單位對發生的重大水毀災情或難以解決的問題,要迅速報市交通局。汛期對有關搶險救災的電文和事宜,要提高辦事效率,做到隨到隨辦、及時處理。汛期各單位負責同志外出,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汛期后,各單位要認真總結防汛工作并寫出書面報告,于9月30日前報市交通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