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通告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通告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城區農貿市場管理,規范經營秩序,改善交易環境,提升城市品位,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組織開展一次縣城農貿市場環境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

          水東市場、水北市場、水閣塘市場、同益市場等城區4大農貿市場及周邊。

          二、整治時間:

          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為期兩個月。

          三、整治內容:

          1、市場內攤位擺放整齊,無占道經營;經營攤點備有垃圾收集容器;攤點整潔,攤點及其周圍2米范圍內無垃圾、雜物和污跡。

          2、從業人員須持有效的健康證明,經營的項目在許可范圍內,不得有仿造、涂改、出借經營許可證和超許可范圍經營等行為。

          3、食品攤位設置要按照生熟分開的原則,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攤位應相互分開。

          4、活禽銷售必須有清洗禽類糞便的設施、污物(水)處置和消毒設施,實行隔離屠宰,保持環境清潔衛生。

          5、市場經營戶和顧客的車輛應在規定的地點停放整齊,不得影響通道,確保市場進出口及市場內通道暢通。

          6、各經營戶要按“門前三包”要求自備垃圾容器,門面的生活垃圾應實行袋裝處理。

          7、嚴禁市場外占道經營和亂擺攤點,取締馬路市場,依法拆除市場內違規建筑。

          8、嚴禁欺行霸市、欺詐消費者行為。

          四、開展農貿市場環境整治,惠及千家萬戶。希望廣大市民大力支持,自覺維護。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嚴格執法。對阻礙破壞市場整治行動的行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理。對拒不執行本通告和有關市容環境管理法規,煽動群眾鬧事或經暴力威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懲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