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公職人員違法生育整治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隨著“四清理六落實”專項活動力度的加大,舉報、投訴國家公職人員違法生育的信訪案件明顯增多。為進一步規范生育行為,整頓生育秩序,維護計劃生育國策的嚴肅性,根據《省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和名人富人違法生育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人口發號),現就我縣進一步開展國家公職人員違法生育專項整治活動具體工作布置如下:
一、整治對象及范圍
本次集中整治的重點對象是年9月1日以來違法生育的國家公職人員(在我縣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的行政、事業、工勤編制在編人員,國有企業、廠礦工作人員)。
年9月1日以前違法生育的國家公職人員也在清查之列。
二、整治時間及步驟
整治工作從年7月20日開始至10月31日結束。具體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7月20日—8月9日)。
一是各鄉鎮、各單位要廣泛宣傳發動,認真排查所轄干部計劃生育工作情況,按要求把整治活動貫徹落實好,做到早安排、早部署,確保整治工作思想認識到位。二是各鄉鎮、各單位要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宣傳貫徹本《通知》精神,在全縣營造國家公職人員違反計劃生育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濃厚氛圍,發動黨員干部積極參與,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8月10日-9月20日)。
各鄉鎮、各單位要對各所轄干部,重點是對年9月1日以來干部違反計劃生育行為進行自查核實、匯總后統一上報,督促有違反政策生育的干部主動申報,為本單位(部門)的干部職工爭取從輕處罰的機會。
自查自糾階段結束后,各鄉鎮、各單位于9月25日之前將自查登記表報縣國家公職人員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人口計生委)。
第三階段:集中處理階段(9月21日—10月20日)。
自查自糾階段結束后,縣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將對主動申報人員張榜公布,對群眾舉報的干部違反政策生育的行為進行核查,一經查實將從嚴進行處理。縣人口計生委陽光計生舉報
第四階段:總結通報階段(10月21日—10月31日)。
國家公職人員專項整治活動結束后,縣人口計生領導小組將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核評估。對工作任務完成好的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任務完成差的給予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三、處理原則
總體原則是:國家公職人員在集中整治的時限內能主動申報違法生育事實,能主動接受經濟處罰的,可以根據計劃外生育的不同年度和不同情況,給予從輕處理;若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則不以計劃外生育年度論處,一律按查實時間,給予行政開除的處分;是黨員的給予開除黨籍的處分。
(一)凡在1990年9月1日至1995年8月30日期間違反《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計劃外生育的,若計劃外生育對象在集中整治的時限內能主動申報違法生育事實,能主動接受經濟處罰的,可按照程序免于黨紀、政紀處分;
對計劃外生育對象按當時規定已作經濟處理,且作出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不再重新處理。
(二)凡在年9月1日至年8月30日期間違反《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計劃外生育的,根據不同情況,作出如下處理:
1.對計劃外生育對象按當時規定已作經濟處理,且作出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不再重新處理;
2.對計劃外生育對象已進行經濟處罰,但經濟處罰不到位的,且尚未作出黨紀、政紀處分的,若違法生育對象在集中整治的時限內能主動接受縣人口計生委對其作出的經濟罰款差額部分的,對計劃外生育對象按照程序給予行政記過(或相對應格次)的處分;
3.對計劃外生育對象違法生育后至今從未接受過任何處罰的,若違法生育對象在整治的時限內能主動申報違法生育事實,能主動接受縣人口計生委對其足額征收經濟罰款的,對違法生育對象按照程序給予行政降職(或降級或相對應格次)的處分。
以上對象是黨員的,在黨紀處上對應行政處分等次給予黨內相應的處分。
(三)凡在年9月1日后違反《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計劃外生育的對象,以及凡在集中整治的時限內不主動申報違法生育事實,不配合人口計生部門調查,不足額繳納經濟罰款的對象,一但查實,根據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程序一律給予行政開除(或相對應格次)的處分;是黨員的給予開除黨籍的處分。
四、組織領導
縣委、縣政府成立國家公職人員違法生育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委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為鐘志紅、高江平、陳國慶、黃猛、彭德明、羅翔及相關單位的主要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鐘志紅同志兼任,負責專項整治的日常工作。
各鄉鎮、各單位要根據本地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協調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實行單位(部門)一把手負責制,并列入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年終目標考核。各鄉鎮、各單位(部門)要認真傳達、貫徹《通知》精神,積極做好違法生育對象的宣傳、教育工作,說服本單位(部門)干部、職工主動申報,充分體現“徹底、公平、真實”的原則。
2.密切配合,依法行政。縣人口計生委對整治的每例違法生育對象案件,必須嚴格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作出規范化法律文書,社會撫養費征收到位后,將案件移送到相關部門和單位,并按照規定作出相應的政紀、黨紀處分。查辦案件一律實行責任追究制,按照誰查辦誰負責的原則,辦案人員必須對每例案件法律文書、征收標準、案件報送材料負責。若出現執法過錯或行私舞敝的,將追究辦案人員相關責任,努力做到相關部門互相配合、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3.落實責任,嚴肅紀律。對違法生育案件不查處、包庇不處理或處理不到位等行為,以及報假案例、假社會撫養費征收金額等弄虛作假行為,要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若鄉鎮、單位(部門)出現隱瞞對象不報、或不配合案件查處的,按照《縣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追究該單位責任,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六、實行舉報有獎制度
凡舉報國家公職人員違法生育的,經查實后,給予舉報人1000元至5000元的獎勵,并對舉報人給予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