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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多渠道籌資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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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多渠道籌資的探索

          新農村建設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以來,已取得了初步成效,總體運作良好,但也存在許多問題和困難,在諸多困難中,“籌資難”一直困擾著合作醫療管理層和參保農民。對此,各地在試點過程中,積極探索,尋求解決辦法。

          1探索多渠道籌資的辦法

          有些地區,充分利用合作醫療這一服務平臺優勢,倡導和鼓勵社會經濟主體積極參與,減輕農民籌資壓力。具體措施有:

          1.1“一免一優惠”政策

          參保農民在各定點醫院可以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免費享受常規性體檢。另外,一次住院醫療費用1000元以下部分,享受6%的返利優惠,由定點醫院發放優惠券,優惠金額可充抵下年度農戶的保費。比如,某縣人民醫院自合作醫療制度實施以來,業務量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4%,截止2006年11月,已發放20余萬元的“6%”優惠券。

          1.2移動通訊公司贈送面值“30元合作醫療”券

          當地移動公司承諾每年通過新用戶入網,預繳話費及年最低消費獎勵等多種形式,開展“辦理移動相關業務,贈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單”活動,對相應移動客戶群免費贈送一份30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單。

          1.3參加獻血獲“合作醫療贈券”中心血站對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每獻血200毫升額外給予10元的“合作醫療贈券”補助。

          1.4殘聯的資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低保殘疾農民及60歲以上的殘疾農民,縣殘聯每人每年分別給予30元和15元補助。

          1.5電器產品商的參與看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深入農村千家萬戶,電器產品商利用合作醫療這一服務平臺,經有關部門同意,在鄉鎮及村口顯要位置設置了精美的廣告牌,1/4位置是商家宣傳自己的產品,3/4位置用于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及基金使用情況的公示信息,廣告架(牌)精美、堅固,全縣大大小小的宣傳架為各級政府節約制作成本幾十萬元,實現了雙贏。

          1.6“助醫券”制度某縣實行“助醫券”制度,鼓勵干部、職工為農村的家屬及貧困農民購買“助醫券”,支持他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共同抵御疾病風險。“助醫券”面額為20元(當地農民個人籌資部分為20元),在交納合作醫療統籌時折抵現金。據報道,從2006年11月開始發售,到2006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短短兩個月時間,一共發售了10.37萬元,也就是5185張,回收了9.7萬元,4850張,也就是說有4850位農民使用助醫券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2討論

          2.1低點起步是必由之路

          合作醫療資金運行原則是“以收定支,略有節余”,由于目前的低籌資水平,必然決定了住院補償的高起付線和低報銷比例,受益面較小。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還處于起步階段,籌資水平有限,這是必由之路。試點階段,也只能低起點起步,待各項制度建立和完善后,籌資水平可根據當地社會經濟發展、醫療費用上漲以及農民意愿等因素進行調整。

          2.2加強宣傳教育,共同樹立信心

          由于目前合作醫療存在的各種困難,有些干部產生畏難情緒,老百姓怕不能堅持長久,面對各種情況出現,大家要有清醒的認識,應樹立信心,共同戰勝困難,廣泛宣傳、解釋和教育。

          2.3應鼓勵探索多渠道籌資

          籌資水平與享受實惠是對立統一的關系,要想有較大的實惠,必須有較高的籌資水平,在目前農民個人、集體和政府籌資有限的情況下,利用合作醫療這一服務平臺,倡導和鼓勵社會經濟主體積極參與,減輕農民籌資壓力,這些地區探索多方籌資的做法有其積極的意義,值得借鑒。

          2.4“贈券”資助有利于合作醫療的可持續發展

          上述各種各樣的“贈券”資助,不僅有利于緩解農民籌資的壓力,而且由于這些贈券不能兌換現金,只能充抵個人次年參加合作醫療繳費部分。這在許多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艱難起步,每年度合作醫療農民繳費時段,地方行政部門都要出動大量的人力物力進行宣傳、教育的情況下,至少這部分獲得贈券人群的工作,能使基層干部的工作壓力得到緩解。

          2.5多渠道籌資,應把握原則

          鑒于目前老百姓籌資的經濟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不能一下讓農民繳費太多,而合作醫療制度是要靠錢來支撐的,在想辦法增加籌資問題上,大家容易達成共識,但也要避免另一個極端的出現。比如,有些地區出現這樣的資助,做生意發了財的老板資助一筆數目可觀的資金給自己家鄉,充抵一個村或一個鄉農民個人繳費部分,這一年,鄉鎮、村干部收費不費力,農民不出一分錢就參加了合作醫療,大家皆大歡喜,可次年呢,這樣的好事不是年年有,這種資助不利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可持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還是要想辦法多渠道籌資,參保人個人應盡義務不能代替。浙江省有的試點縣制定了這樣的原則:“堅持多方籌資,以個人出資為主,政府適當資助的原則和一般不允許集體資產介入農民個人上繳費用,嚴禁以借貸形式抵交農民個人繳費等籌資”。這是在工作中必須遵循的一項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