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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和準確地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必須堅持辯證思維,用聯系的而不是孤立的、發展的而不是靜止的、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觀點,即用科學的思想方法,來認識和處理和諧社會建設中的各種關系,防止任何形而上學的觀點和偏向。
一、辯證把握整體與局部的關系,正確認識構建和諧社會在總體布局中的地位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把握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首先要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體布局出發,全面認識和把握和諧社會建設在總體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確處理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的關系。
人類社會是由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內容組成的超大系統。作為描述、概括這一超大系統的“社會”范疇,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社會”,包含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內容。狹義上的“社會”,與經濟、政治、文化并列,特指社會關系、社會環境、社會管理等方面的狀況。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就是既從“大社會”著眼,又從“小社會”著手,來部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和任務的。
從“大社會”來說,就是要充分認識我們所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協調發展的社會,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整體和諧的社會。和諧社會的建設,要貫穿和落實到包括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等在內的黨和國家全部工作之中。這種“大社會”意義上的和諧社會建設,著眼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體布局,要求把和諧的理念和精神貫穿到這個總體布局中。
從“小社會”來說,就是要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著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這種“小社會”意義上的和諧社會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中的一個局部、一個部分。
六中全會研究的主要是“小社會”意義上的社會建設,在工作部署上側重講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并列的社會建設,著重圍繞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方面的突出問題進行部署。而對與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緊密相關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等內容,沒有專門論述,但在有關部分適當涉及。
學習貫徹六中全會精神,推進和諧社會的建設,必須從總體布局上準確地把握構建和諧社會的地位,把構建和諧社會放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局中來認識,處理好它與其他各方面建設的關系。
一方面,要充分認識“小社會”意義上的和諧社會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的一個部分,它必須為總體布局服務,而不能取代總體布局甚至超越于總體布局之上。要充分認識當前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必須繼續堅持,不能動搖。必須切實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為社會和諧創造雄厚的物質基礎。
另一方面,又要充分認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緊迫性,充分認識和諧也是對“大社會”建設的一個重要要求,必須把和諧社會的建設滲透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體布局中;即使“小社會”意義上的和諧社會建設,也要擺到總體布局中更加突出的地位,更加注重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更加注重發展社會事業,采取有力措施,使社會建設獲得新的更大的發展,爭取一步一步實現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
二、辯證把握和諧與不和諧的關系,在矛盾運動中不斷促進和諧因素的增長
和諧不和諧,是以事物的內在矛盾運動為基礎的。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有。任何社會都不可能沒有矛盾。具體到每個事物上,任何事物都是對立統一的矛盾結合體。所有的矛盾都是客觀存在,回避不了的。有矛盾,就有對立,就有斗爭,就有不和諧。斗爭越激烈,事物就越是處于不和諧的狀態。只有當事物處于比較穩定的狀態,對立雙方矛盾并不十分尖銳的情況下;或者,當矛盾通過恰當的方式得到解決,對立的雙方進入新的共存共處的狀態,這時的事物才表現得比較和諧。所以,所謂和諧,是事物和社會的矛盾在總體上處于比較穩定、平靜狀態的一種表現。它是與事物的矛盾運動聯系在一起,以事物矛盾運動的階段性和總體態勢為前提的。
由于事物的矛盾運動在不同的條件下會有不同的性狀,所以,事物或社會的發展也會有兩種狀態。一種是平衡、和諧的狀態,一種是不平衡、不和諧的狀態。而作為一個社會來說,存在著無數的矛盾和無數的矛盾運動。它們交織在一起,便使社會無時無刻不同時具有和諧與不和諧兩種基本的因素?,F實生活中的矛盾運動不斷,和諧與不和諧兩種因素也就始終相伴而生,同時存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沒有絕對的和諧,也沒有絕對的不和諧。在某些情況下,不和諧的因素超過和諧的因素,社會就會處于比較不穩定、不和諧的狀態;在另外一些情況下,和諧的因素超過不和諧的因素,社會就會向穩定有序的方向發展,就會處于比較和諧的狀態。
因此,和諧與不和諧,是社會發展過程中永遠同時存在的兩種對立的因素和狀態。它們始終處在矛盾運動的過程中。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指出:“人類社會總是在矛盾運動中發展進步的?!边@也就是說,人類社會總是在和諧與不和諧兩種因素的矛盾運動中發展進步的。和諧與不和諧,不斷斗爭,不斷轉化,不斷進入共處共生的狀態。這是一個無限的動態過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不斷化解社會矛盾的過程,也是一個不斷促使和諧與不和諧兩種因素發生轉化的持續過程。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不能用靜態的思路和眼光,而必須在動態中掌握和諧與不和諧的辯證統一關系,認真研究和處理它們如何共存又如何轉化的規律,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努力促進社會從總體上表現出和諧的狀態。
由于社會始終存在和諧與不和諧兩種因素,所以,社會是否和諧,并不是看是否徹底消除了不和諧因素,而是看整個社會的和諧因素是否占主導地位,特別是一些關鍵的領域、環節是否比較和諧。因此,我們確定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決不能理解為徹底消除了一切不和諧因素的社會。事實上,這樣的社會是不可能有的。即使哪一天我們認為建成了某種想象中的和諧社會,但一旦出現新的矛盾和問題,社會又可能不那么和諧了。試圖建成和保持一種靜止的所謂和諧社會,顯然是不現實的。
因此,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并不是指望達到一種絕對和諧的狀態,而是要求在整體上保持經濟、政治、文化與社會的相對和諧,特別是消除或減少一些影響全局的不和諧因素,使社會的和諧因素不斷增長,使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與和諧社會的建設更加全面、均衡和協調地發展。在具體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一定要掌握和諧與不和諧的辯證法,處理好和諧與不和諧的辯證關系,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致力于解決影響全局和諧的一些重大問題,在不斷解決矛盾的過程中提高社會的和諧程度。注意在兩者的矛盾運動中增加和諧,推進和諧,擴大和諧。盡最大努力消除不和諧的因素,但又決不盲目追求無法實現的空想,不給自己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
三、辯證把握長期性與階段性的關系,量力而行、循序漸進地推進和諧社會的建設
鄧小平同志說過,建設和鞏固社會主義,需要幾代人、十幾代人、幾十代人的努力。建設和鞏固社會主義如此,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同樣如此。因此,全面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必須辯證把握長期性與階段性的關系,“切實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為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現實課題抓緊抓好”。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和發展,不是一個獨立的進程,而是滲透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伴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而不斷發展的。近而言之,又是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聯系在一起,與本世紀頭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聯系在一起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從上世紀中葉算起,到本世紀中葉,至少需要100年的時間。在這個階段中,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變化,隨著國際國內環境和條件的變化,隨著不同時期的主觀努力和戰略指導,整個社會的發展都會呈現出階段性的特點來。從新中國成立到現在,我們至少已經經歷了兩個約28年的時間。從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已經跨了解決溫飽和實現小康兩大步。進入新世紀,又開始實施鄧小平設計的第三步戰略。為了使第三步走得更扎實,我們黨又把本世紀的前50年分成了三段,確定了新的小三步走的戰略。所以,無論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無論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還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漫長歷史進程,都是既有長遠的目標,又有階段性的任務。貫穿在所有這些進程、階段之中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任務,當然也就不可能沒有長期性和階段性的分別。
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身來說,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也是我們黨不懈奮斗的目標。由于社會和諧是在長期矛盾運動過程中所不斷要達到的一種狀態,矛盾運動不停息,爭取社會和諧的努力也就不能停息。因此,構建和諧社會,事實上是一個無限發展、不可能終止的運動過程。從這個意義上,構建和諧社會就是一個需要我們永遠努力的目標。這個目標是長遠的、不能一蹴而就的。在不同的階段,由于社會條件的不同,社會矛盾的不同,社會需要解決的問題不同,和諧社會的建設和發展也必然表現出階段性的特點來。我們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的設定,就不能不從每一個階段的實際出發,使之具有基本的可行性。既要有適當的高度,能夠給人以鼓舞,推動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邁出一步甚至一大步;同時,又要在適當努力的情況下能夠實現,不要超越階段,脫離實際,最后變成一張空頭支票。
還要注意,由于每個階段的矛盾運動及其特點不一樣,社會和諧的程度和特點也是不一樣的??偟膩碚f,社會和諧的程度和層次會越來越高。但是這種升高肯定不會是直線式增長。由于矛盾運動和社會發展具有極大的可變性,社會的和諧因素與不和諧因素也就經常處在變動當中。今天和諧因素增加,明天或許又會是不和諧因素增加。原有的不和諧因素消除了,又可能產生新的不和諧因素。整體上,今天的社會比較和諧,明天遇到新的矛盾和問題,社會又可能突然陷于不和諧當中。由于這樣一種變動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不可能始終處在“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的狀態之中,甚至不排除潮漲潮落那種波浪型的發展。對此,我們不能沒有充分的精神準備。
所以,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必須處理好長期性和階段性的關系。既要有長遠的目光,又要有現實的步驟。既要堅定不移地朝著理想的目標前進,又要實際估量現實的要求和條件。總體上,要與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進程相聯系,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任務相一致。據此合理確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階段性目標。致力于解決現實存在的問題,完成該階段需要解決、也能夠解決的任務。總的目標是堅定的、一貫的,但不同階段的具體目標則可以有不同的特點和內容。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有重點分步驟地持續推進”。
鑒于這種階段性,我們在確定長遠目標和近期任務方面,必須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一方面,要充分看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及有利條件,堅定信心,加大力度,積極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另一方面,又要充分看到我國仍然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許多困難和復雜的任務擺在我們面前,很多問題的解決需要一個長久的過程,所以對和諧社會的建設決不能操之過急。如果把現在需要解決而且能夠解決的問題留到未來去解決,就會落后于時代、落后于群眾、落后于實際。但如果急于求成,超出現實條件的可能,把目標定得過高、過大,希望一蹴而就,那就會欲速則不達,助長浮夸風和急性病的發展,到期無法向人民交代。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所說“長期歷史任務”和“重大現實課題”,就是按兩個時間段對和諧社會戰略目標的界定。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決定》明確規定了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這大體上是一個中期目標。從當前來說,《決定》要求“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采取有力措施,堅持協調發展,加強制度建設,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激發社會活力,增進社會團結和睦。我們要善于把這些不同階段的目標和任務恰當地區分和銜接起來,循序漸進,鍥而不舍,爭取在每一個階段都收到實際的成效。
四、辯證把握均衡與非均衡的關系,正確認識和科學運用治國理政的戰略策略
與和諧與不和諧相聯系的,還有均衡與非均衡、差別與無差別這樣一類概念。但要注意的是,它們與和諧不和諧并不是完全對等的概念。
社會和諧是我們追求的目標。但和諧不等于沒有矛盾和差別,也不等于絕對的靜止的平衡、均衡。事物在發展過程中,總是交替地處于平衡和不平衡、均衡和非均衡的狀態之中。當矛盾雙方的力量大致相當的時候,事物就處于比較平衡、均衡的狀態。當某一方面的力量增長,或增加了新的因素的時候,這種相對平衡、均衡的狀態就會被打破,事物就會進入比較活躍或激烈的運動狀態,進而,就會出現比較明顯的變化和發展。在一定的條件之下,如果不打破絕對平衡、均衡的狀態,事物就很難發展。所以,某種程度、某種條件下的不平衡和非均衡,不僅是必然的、難以避免的,而且對于事物的發展來說,并不是絕對的壞事。恰當地運用平衡與不平衡、均衡與非均衡的戰略,反而能夠更好地促進事物的發展。
同樣,和諧不等于沒有差別、差距。大千世界,因為有赤橙黃綠青藍紫的差別,才構成了千姿百態、絢麗多彩的世界。偌大一個中國,無論在地域、城鄉、工農、人群方面,都存在著大量的差別和差距。這些差別、差距是由許多復雜的因素造成的。有些差別和差距還是千百年的歷史遺留下來的。對這些差別和差距要具體分析。有些差別、差距是帶有本質性的對立,有些差別、差距已經處于對抗的狀態,這就要用革命或者改革的辦法來消除它。從努力方向來說,為了建設和諧社會,我們還要盡可能地消除或者縮小各種差別和差距。但是,這并不等于要消除一切差別和差距。消除一切差別和差距不僅是不可能的,更是違反客觀規律的。一定程度的差別和差距并不都是壞事。它們的存在,會吸引和鼓勵人們朝更高、更優越、更受尊重的社會層級發展,從而激發社會的活力。如果沒有任何差別和差距,人們就不會有任何追求,社會就會處于死氣沉沉的狀態,這個社會也就無法前進了。
所以,人類整個社會、整個歷史都是在平衡與不平衡、均衡與非均衡的辯證統一中發展前進的。治國理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科學地、全面地、巧妙地運用這種均衡與非均衡、差別與無差別的辯證關系,依據一定時期的國情、環境、條件和任務,制定適當的戰略,既推動社會快速健康地發展,又保持社會的穩定、平衡和有序。在工作思路、指導思想上,都要堅持辯證思維,不要形而上學。總的目標是實現平衡、有序、均衡、和諧,但要客觀認識和承認現實中存在的不平衡、非均衡的現象,實事求是地估量其性質、程度和特點。從而采取適當的對策。對過于不平衡的現象要高度警惕,但對并不嚴重的一些差距,也不要大驚小怪。在一定的條件下,為了促進社會的發展,還可以有意識地利用甚至造成一定的差別與非均衡,以便于增加社會的動力和活力,使社會得到更快速度的發展。
基于這種認識,我們對改革開放以來現代化的發展戰略和發展過程應當有全面的認識。鄧小平同志提出的“臺階式”發展、不要吃大鍋飯、辦重點學校、鼓勵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等等,都是一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是通過均衡與非均衡的轉換而促進社會更快發展的重要戰略。在這種非均衡發展中出現一定的非均衡、不和諧現象,是可以理解的,決不能脫離當時的歷史條件而否定鄧小平同志的基本戰略思想。問題只是在于,對于實施非均衡戰略中出現的這些現象,要準確評估,不能讓差別和非均衡過大過多。如果超過一定限度,就必須及時加以調整和控制。尤其是在非均衡戰略取得成效之后,應當適時地在新的基礎上構建新的平衡、均衡。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正是為了在新的基礎上實現新的平衡,著力解決一些差距過大、發展不平衡的問題。但這決不意味著可以為了盲目追求所謂絕對的和諧,而否認一切差別和非均衡的合理性。如果持這樣的觀點,就會陷入不切實際的空想,而導致出現另一方面的偏差。這是我們在推進和諧社會建設時必須注意的。
五、辯證把握活力與和諧的關系,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一個社會,既需要活力,又需要和諧。活力與和諧也是一對辯證統一的關系。沒有活力的社會,就會死氣沉沉,不能發展前進;沒有和諧的社會,就會失序失范,陷于混亂動蕩。治國理政,必須掌握好活力與和諧的辯證統一,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我們黨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既是著眼于保持和諧的,又是著眼于保持活力的,始終貫穿了活力與和諧相統一的精神。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的《決定》指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充滿活力的社會,也是團結和睦的社會。”必須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活力,又大力加強和諧社會建設,“形成萬眾一心共創偉業的生動局面?!?/p>
從激發活力來說。從十六大到十六屆六中全會,我們黨在提出“和諧”目標的過程中,都同時強調要“注重激發社會活力”。要求全面貫徹十六大提出的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堅決破除各種障礙,使一切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創造愿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力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社會各方面人群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都能夠充分發揮出來??倳涍€把“充滿活力”直接納入了和諧社會的范疇。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發揮各方面的創造活力,不斷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支持人們進行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和其他方面的創新?!秉h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進一步強調,要“增強全社會創造活力,形成萬眾一心共創偉業的生動局面?!睆娬{,社會要和諧,首先要發展。社會和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因此,構建和諧社會,一定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堅持協調發展,加強社會事業建設”。使全社會的創造能量充分釋放,創新成果不斷涌現,創業活動蓬勃開展。堅持把創新精神貫穿到治國理政的各個環節。保護創新熱情,鼓勵創新實踐,完善創新機制,寬容創新挫折。倡導自主創業、艱苦創業、和諧創業,營造鼓勵人們干事業,支持人們干成事業的社會環境。
從保持和諧來說。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科學發展觀,強調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要求實現五個“統籌”,都是要努力實現整個社會各方面的和諧。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的《決定》明確指出,要“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健全工作機制,維護社會穩定”。黨十六屆六中全會則對如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強調要“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著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绷腥珪饕芯康氖呛椭C社會問題,所以整個《決定》都是著眼于構建和諧社會的,在協調發展、制度建設、和諧文化、社會管理、中華民族大團結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政策和舉措。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必須把這些措施落到實處。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搞好“五個統籌”,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的利益關系,切實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努力實現社會各方面的和諧。
所以,無論把握文件的精神,還是在實際工作中加以貫徹,總體上都要把握好活力與和諧的關系。講活力的時候不能忘了和諧,講和諧的時候不要忘了活力。只有堅持把激發活力與保持和諧結合起來,才能在戰略全局上把握住構建和諧社會的正確方向,也才能使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逐步地得到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