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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會議很重要。從剛才3個市政府和省直各部門介紹的情況看,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協同努力,*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取得了有效進展。但是,流域的環境問題仍很突出,今年上半年水質存在下降趨勢,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今年的治理任務已經體現在年度計劃以及3市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的講話中。相信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只要我們切實推進整治項目、落實整治責任、加大整治力度,就能有效改善水環境質量,保障水環境安全。
在此,我向各市、縣(區)政府提幾點建議。
一、建議進一步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根據省政府的部署和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縣(區)各自負責本轄區內*江流域整治工作,責任落實到當地政府。整治效果怎樣,監管情況如何,項目是否落實,水質有否改善,將作為對各市、縣(區)政府環保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省政府已經要求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流域整治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同時還要組織新聞媒體監督。
水環境整治是一項綜合性、復雜性的工作,是一項長期性、艱巨性任務,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因此,建議各市、縣(區)政府進一步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召開會議,及時研究轄區內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大、突出問題,對重大事項進行統一部署、綜合決策,協調本地區各部門間的行動。
二、建議進一步分解落實各項整治任務
省里制定的規劃、計劃比較宏觀,是對流域整治的總體要求,所提出的目標任務能否落實,關鍵在于各市、縣(區)的工作是否具體、深入、到位。因此,還需要各市根據省里的規劃、計劃,針對本地實際,深化、細化、強化具體的工作任務和治理項目。比如,對養殖污染治理、鄉鎮污水垃圾處理等工作,要落實到縣(市、區)、鄉鎮、村,落實到養殖戶,落實到建設單位,明確任務和責任,并將進展情況列為對縣、鎮長工作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逐級簽訂責任書,層層建立責任制。再比如,對剛才多媒體演示中提到的新羅區雁石橋、龍海市河口兩個長期不達標的斷面和南靖牛崎頭橋、長泰洛賓兩個近來出現超標的斷面,要組織專家和有關部門認真分析各種污染因素,找出污染源,有針對性地把治理和監管責任落實到各相關部門和縣、鄉鎮、村。特別是鄉鎮垃圾收集處置問題,今年來省環保局會同省建設廳等有關部門開展的水源安全檢查以及前一段的海漂垃圾調查,結果都表明*江流域沿江沿岸沿路垃圾堆放、傾倒問題很突出,有的地方垃圾污染問題觸目驚心,直接對水源構成威脅,對此應當有非常嚴格的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鄉鎮、村,限期清理,限期建設規范化處置設施,實現對農村垃圾的無害化處理處置。
三、建議進一步加大對整治工作的資金投入
水質保護是需要投入的,治理項目的實施也是需要花錢的,而且要花的錢還不少。*江流域治理以來累計投入的資金大約35億,說明各級各部門對治理投入的認識還是比較到位的。投入的這些資金,有省級財政、省直有關部門的補助和扶持資金,有各市、縣(區)政府投入的資金,有吸納社會各方面的資金,有項目業主自籌的資金。通過各方面的資金實施了一大批項目,才取得水質改善并保持基本穩定的效果。
今年*江流域整治總的計劃已基本確定,總體上要推進64個重點項目,需要投入的資金將近5.7億。如此大量的資金投入需要各級各方面都想方設法落實,否則項目就沒辦法推進或者推進不到位,治理的效果就必然受到影響。因此,建議各市、縣(區)政府進一步加大流域治理的投入,帶動各種資金投入治理項目,改善環境質量。一是要堅持“污染者付費”的原則,明確各治理項目的責任單位、投資主體,督促企業業主籌措治理資金,實施治理項目,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這是基本要求,也是排污單位的法定責任,不能“等、靠、要”。二是各市、縣(區)要加大財政對治理工作的投入,這也是政府對本轄區環境質量改善所應盡的公共責任、社會責任。三是對省級財政和省直有關部門的補助資金,比如省環保局每年安排的800萬元,發改、建設、林業、水利等部門安排的補助,以及廈門市政府每年補助上游的1000萬元,相關地方政府要從本級財政和部門經費中及時配套,而不應當以企業的投資來充當配套資金,因為這些資金都是政府資金,應當從政府的層面來配套。四是要積極鼓勵各種社會資金投入流域治理項目,充分發揮各方面資金的作用。特別需要強調的是,篩選項目、安排補助一定要抓住對改善水質有重大貢獻的、影響較大的重點項目,集中財力辦大事,不“撒胡椒面”。否則,投入這么多資金,如果沒有取得真正效果,如果水質沒有改善甚至變差,我們將無法向省委省政府交代,也無法向流域人民交代。
四、建議切實抓好應當由政府主抓的治理項目
政府要統籌流域整治工作,同時有些治理項目還需要由政府以及政府的部門來主抓,比如,飲用水源保護以及安全隱患的清理整頓,城市和鄉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管網配套以及運營監管等。這些工作,建議相關地方政府進一步加大力度,切實抓緊抓好。對于飲用水源安全隱患,要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同時,對所有水源保護區都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有具體管理措施、責任單位和日常監管的責任人,依法管住、管緊、管好飲用水源,切實防止“以劃代管、劃而不管”的現象。特別是廈門市北溪引水工程經過龍海市地域仍有較長的一段明渠,這一工程主要功能是廈門飲用水引水,但龍海明渠段目前仍有農灌功能,也存在向明渠排放生活污水、養殖污水的問題,甚至當地有的企業偷排漏排有毒有害污水最終也進入明渠。這個問題一定要高度重視,廈門市、漳州市各自能解決的問題要抓緊解決,確實解決不了的建議兩個市多向省直有關部門溝通,共同研究解決辦法,切實保障人民用水安全。
對于城鎮污水垃圾處理,盡管是推行產業化,同樣需要政府來推動落實,這不僅是改善*江水質的需要,也是實現化學需氧量污染減排目標的需要。比如,漳州市一直反映化學需氧量總量偏低,但目前全市區域內除了市本級和個別開發區建成污水處理廠外,各縣(市)都沒有污水處理廠,沒有減排能力當然就不可能騰出總量指標來支持新的重點項目建設。龍巖市也存在這種情況,除了市本級之外各縣(市)都還沒有污水處理廠,要想進一步減排相當困難。這其中問題最突出的是龍海市、漳平市污水處理廠,按照省政府要求本應當在“*”就建成,但至今仍無著落。反過來看看泉州市,近幾年各縣(市)都建成污水處理廠,化學需氧量減排空間很大,而且也有效改善了其轄區內晉江流域水質,這幾年達標率都是100%。所以,建議*江流域各市、縣政府切實把污水處理廠的建設、管網的配套重視起來,加大工作力度,盡快建成并投入運行。對農村垃圾處理,要根據省政府對農村家園清潔行動的總體部署和省建設廳對這項工作的具體要求,把任務、責任分解落實到縣、鄉鎮、村,加快進度。
五、建議進一步協調各部門和全社會形成整治合力
流域整治涉及到各有關部門,從這幾年的實踐來看,各部門配合總體上是好的,特別是省里有關部門之間相互配合、相互協作。但也同時存在有的地方部門協調還不夠有力的問題。比如,有的市、縣在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上,部門之間責任不明確,影響了工作進度。對此,需要當地政府統籌協調,理順部門職責,明確分工,促進協作,才能真正推動治理工作。
同時,還需要各市、縣(區)進一步加強宣傳發動,動員廣大群眾一起來了解、參與、監督流域整治工作,監督排污單位,營造人人關心、支持水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