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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我區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指導下,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強化歸正人員和社區矯正人員幫教安置各項工作,創特色,展亮點,求實效,為“和諧拱墅”建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強基礎,提升基層司法所的規范化建設水平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的意見》(浙委辦〔20*〕79號)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市基層司法所建設的意見》(市委辦〔20*〕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過各方努力,出臺了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的意見》(拱委辦〔20*〕122號)文件,注重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加強司法所基礎設施、業務能力和隊伍建設,發揮司法所職能作用。
(一)加強司法所基礎設施建設。從4月份,開展了為期二個月的全區司法所建設調研活動,全面深入了解當前我區司法所的基礎設施建設、業務建設、組織建設、隊伍建設,為司法所各項指標達到省發改委“十一五”規劃要求打下堅實基礎。同時6月份撥出專項經費30萬元為全區司法所統一配備電腦、打印機、DV攝像機、錄音筆等基礎設施,增強了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標準和工作活力。及時向區領導匯報上級關于司法所建設的指示精神,與有關單位積極協調貫徹落實上級精神的具體方案和措施,經過各方努力,出臺了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的意見》的文件。
(二)加強司法所業務能力建設。注重司法所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通過集中培訓、以會代訓、工作指導等方式,加強司法所人員業務培訓。針對司法所工作數據統計、信息報道、人民調解協議書制作的規范運作,引導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員掌握相關業務知識和技能,不斷增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結合市司法局《關于配合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化解群體性不穩定因素的通知》(杭司〔20*〕74號文件),充分發揮司法所工作職能和工作優勢,組織鎮、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員進行專題培訓,學習“奧運”安全知識以及省、市人民調解工作會議的精神,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員在重大節日會議期間尤其是奧運期間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
(三)加強對司法所的組織領導。為進一步發揮基層司法所的職能優勢,落實工作目標,考核工作業績,區局根據《杭州市區、縣(市)司法局20*年度工作目標考評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相關文件,針對基礎工作、重點工作制定指標,采取聽取匯報、查看臺帳、實地檢查等方式進行考核,查漏補缺的同時,著力解決司法所面臨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積極為司法所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按照市司法局《關于統一辦理司法所工作人員工作證的通知》(杭司辦[20*]8號)的要求,核實工作人員信息,統一拍照,辦理工作證件,規范全區司法所隊伍管理,促進更好的履行工作職責。一年來,全區司法所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共293起,成功290起,為基層政府提出司法建議25條,被采納21條,協助制定規范性文件7條,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103次,參與嚴打整治及專項治理活動3303人次,沒有因調處不當而引發激化事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
二、重實效,不斷推進人民調解工作新發展
認真貫徹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浙委辦〔20*〕106號)和省司法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務保障民生五年行動計劃>(20*-2012)的通知》(浙司〔20*〕74號)文件精神,發展“楓橋經驗”,以化解矛盾糾紛為主線,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能力建設為重點,健全人民調解組織機構建設,進一步筑牢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涌現了一大批敢于負責,勇于實踐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小河街道、湖墅街道倉基社區獲得杭州市先進調委會稱號,何堅新等五位同志獲得杭州市先進人民調解員的稱號,沃建孟等三位同志獲得杭州市指導人民調解先進個人的榮譽,
(一)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調。一是堅持排查與調處相結合。20*年,全區排查矛盾糾紛2417起,成功調處2394起,成功率為99%。同時排查調處重大疑難糾紛和社會不安定因素共123起,成功86起,成功率70%,防止群體性上訪6起271人次,防止群眾性械斗3起61人次。二是注重常規與重點相結合。在堅持每季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和人民調解“四季保平安”活動,同時做到常規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針對奧運圣火杭州傳遞以及8月份在北京召開的奧運會,開展矛盾糾紛專項排查工作,向全區鎮、街道司法所下發了《關于做好奧運會‘圣火’傳遞(杭州段)和奧運會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維護基層穩定的通知》(拱司〔20*〕8號),明確重點排查事項和重點穩控對象,規定工作步驟和落實相關責任。
(二)進一步做好人民調解組織建設。一是結合市司法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的通知》,積極抓好200人以上企業的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截止到20*年底,全區200人以上企業建立調委會達到80%以上,列全市首位。二是積極拓展外來人口調委會建設。今年在原有5家流動人口調委會基礎上,結合鎮(街道)轄區內工作實際和工作特點,因地制宜新增設立了小河街道流動人口調解委員會。截止到目前,全區已建人民調解組織276個,從街道(鎮)到社區(村),從企(事)業到院校,逐步形成了一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覆蓋全區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
(三)進一步提高隊伍素質。人民調解員隊伍的素質是人民調解工作質量、效果以及人民調解工作發展的決定性因素。一是按照“明確分工,按級培訓”的原則,全區各級調委會通過各種形式逐級開展業務培訓。6月份小河街道舉辦調解干部業務培訓班,組織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及社區調委會負責人近40人學習《勞動合同法》相關知識。7月份,局長朱凌、副局長張榮全及基層科,司法所工作人員赴上海楊浦區、浦東新區考察人民調解以及社區矯正心理矯正工作室。11月11日至13日,開展為期三天的全區人民調解和社區矯正工作培訓班,全區十個鎮街道和86個村社區調委會工作人員以及企業事業單位調委會110人參加培訓。二是依托人民調解法院工作室,建立人民調解員培訓長效工作機制,下發《關于印發各鎮(街道)人民調解員到法院培訓實習計劃的通知》(拱司〔20*〕2號)文件,安排學習內容,規定時間表。作為全省首創的基層人民調解指導刊物——《人民調解指導》,為基層276個調委會和1500多名調解員提供了互相交流、信息共享的平臺,架起了法院、司法行政聯系和指導人民調解的橋梁和紐帶,為我區人民調解的宣傳活動提供了窗口和載體。
三、謀發展,不斷拓展人民調解新領域
結合省司法廳辦公室《關于實施“人民調解質量工程”的意見》(浙司辦〔20*〕49號)文件精神,時值“楓橋經驗”四十五周年,抓住機遇,在當前人民調解工作蓬勃發展時期,積極拓展調整工作領域,完善調解工作機制,鞏固和完善人民調解工作取得的成績。
(一)人民調解與民事審判良性互動工作模式影響力不斷擴大。截止到年底,人民調解工作室共調處各類糾紛共416起,成功161起,共涉及標的3409萬元。今年以來分別接待了來自寧波象山、衢州、海寧、臨海、桐鄉、山東等地方的二十余家司法行政部門和法院的調研學習活動,并與江蘇、烏魯木齊等地區的司法行政部門進行電話和網上交流。同時,注重經驗總結和實證研究,形成調研文章《人民調解與民事立案審判良性互動的實踐與探索》,刊登于《人民調解》、《東方法苑》、《杭州法學》、《杭州綜治通訊》、《社會矛盾多元化解決機制理論與實踐》等多種刊物,并入選杭州市改革開放三十周年主題論壇優秀獎,被省廳認定為“對人民調解改革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授予“突出成績”獎,贏得了省內外司法行政同行的一致好評。今年5月,這一做法入選“20*杭州市生活品質十大現象之一”。《拱墅區人民調解實證調查與思考》獲得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統20*年度優秀調研成果一等獎以及區開放式調研優秀文章一等獎。
(二)流動人口調委會不斷深化。加強流動人口調委會的業務指導工作,積極對外宣傳流動人口調委會的功能和優勢,不斷擴大外來人口調委會的影響力和覆蓋范圍。截至到11月,上塘街道皋亭、瓜山、蔡馬、七古登社區和祥符鎮新文村、小河街道等6個流動人員人民調解委員會和10個流動人員調解工作窗口,在當地外來人員聚集地產生一定影響力和公信力。
(三)積極探索信訪上訪化解機制。人民調解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工作,探索信訪上訪化解機制。如康橋鎮做好“五個到位”處理信訪上訪糾紛及群體性事件,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矛盾排查到位、防控措施到位、上下互動到位”。再如拱宸橋街道采取“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工作方法,加強重點人員的盯防穩控工作。以上做法在實際處理涉及城市拆遷、舊城改造以及環境污染等糾紛引發的信訪上訪事件中作用明顯。
四、抓落實,“雙正”工作進展順利
20*年在認真貫徹落實杭州市社區矯正暨歸正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委員會《關于印發<20*年杭州市社區矯正和歸正人員幫教安置工作要點>的通知》(杭矯委[20*]1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充分運用三級組織網絡,及時掌握雙正人員的思想生活工作動態,加強排查工作,防止脫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同時,創新工作載體,增強幫教工作的有效性。
(一)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我區各級幫教安置和社區矯正組織對回歸的刑釋解教人員以及矯正對象的幫教矯正工作采用“四個定”的工作方法,即定幫教矯正小組和人員,對幫教矯正對象定措施、定方法、定制度,使幫教矯正對象不失控、不脫管、不重新違法犯罪。同時,不定期找幫教矯正對象進行座談,及時了解其本人思想,查看表現情況,并幫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做到及時幫其心,扶其志,正其人。截至11月30日,我區共有歸正人員475人,其中刑滿釋放人員422人,當年回歸112人;解除勞教人員53人,當年回歸17人。安置歸正人員445人,安置率93.7%。現有在冊社區矯正對象201人,其中緩刑133人,假釋30人,暫予監外執行6人,剝奪政治權利32人,當年接收社區矯正對象102名,期滿解矯80名,遷出13名,當年沒有矯正對象再犯新罪。
(二)開展定向監測調查。我們通過召開座談會、查閱檔案、走訪調查的方式,對2003年度刑滿釋放人員重新違法犯罪情況進行了定向監測調查。通過調查核實,做到應查盡查、應詳盡詳,被查的人員的各項內容和資料完整,保證了檢測調查的結果比較真實和完整。
(三)增強排查力度。針對奧運特定時期,下發了《關于做好奧運會‘圣火’傳遞(杭州段)和奧運會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維護基層穩定的通知》(拱司[20*]8號)文件,要求各鎮(街道)司法所在奧運火炬傳遞和奧運會期間,做好“雙正”人員每月一次的排查工作,維護基層社會穩定。對于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歸正人員和社區矯正對象,認真開展面對面的幫教,掌握他們的日常情況和思想動態,采取了“定人定責”等幫教措施,加大幫教力度,力爭不脫管、不漏管。
(四)加強矯正對象管控措施。一是嚴格落實社區矯正各項日常管理措施。積極發揮基層社區矯正組織的作用,落實一對一的管控措施。對于有脫管、漏管嫌疑的矯正對象,在重大節假日等敏感時期,社區矯正工作人員要每天與他們聯系一次,并將聯系的時間、地點和具體情況做詳細記錄,歸入日常管理臺帳。二是開展對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的執法檢查。6月到9月底前,區矯正辦將采取隨機抽查的辦法,對各鎮(街道)社區矯正對象的銜接、教育矯正、監督管理、個案矯正、檔案臺帳,特別是矯正對象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矯正對象的脫管、漏管及其漏報、瞞報情況進行執法檢查。三是加強排查走訪。除每季度的社區矯正對象動態分析和每月的矯正對象排查走訪外,還進行了每周核對一次矯正對象的人戶資料并核對身份,發現矯正對象下落不明、脫管、漏管的,在要通知并協助公安部門查找的同時,上報區矯正辦。
(五)幫教活動進高墻。根據延伸幫教的要求,5月21日,區政法委、區司法局以及各鎮街道司法所一行21人,前往杭州市西郊監獄開展“架起溝通的橋梁,重塑健康的人生”延伸幫教活動。幫教人員通過播放DVD的形式向27名拱墅區籍的服刑人員介紹近幾年來家鄉的新變化,還給他們送去了書籍、生活用品、水果等慰問品。區司法局局長朱凌勉勵服刑人員要好好珍惜當前良好的改造環境,把刑期當作學期,努力改造,爭取早日出監,做一名守法公民。面對家鄉的關愛與期盼,參加活動的服刑人員紛紛表示要銘記幫教人員諄諄教誨,努力改造,爭取早日回歸社會,為家鄉建設盡自己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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