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總結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干部工作總結
市委組織部:
按照市委組織部信組監督號文件通知要求,我們對我縣學習宣傳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工作情況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以學習宣傳《條例》為契機,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
縣委本著“領導干部要熟悉,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則,把學習宣傳《條例》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好。我縣作為全省干部監督和貫徹《條例》工作聯系點,在《條例》正式下發之前,就下發了學習《條例》的通知,并翻印《條例》全文,做到縣級干部、組工干部和各單位黨組織負責人人手一冊。首先,抓好各級領導干部的學習。原縣委書記李春生帶頭學習《條例》,并親自撰寫體會文章。他撰寫的《認真學習貫徹新〈條例〉,確立“三個代表”用人觀》等體會文章分別在《河南日報》、《河南組工通訊》、《信陽日報》、《信陽工作》上發表。縣委中心組集中組織了學習,并聯系干部培養、選拔任用工作實際,進行了認真討論,提高了常委一班人貫徹執行《條例》的自覺性。各鄉鎮和縣直一級機構黨組織也普遍召開黨委會,學習宣傳《條例》。其次,抓好組織人事干部的學習。縣委組織部組織部機關全體干部利用每周學習日,集中學習《條例》,并舉辦各鄉鎮、縣直單位組織人事干部學習培訓班,要求每位組工干部對《條例》的精神融會貫通。其三,抓好廣大黨員干部的學習。利用廣播、《今日新縣》報分別開辟了學習貫徹《條例》專題、專欄,大力宣傳《條例》精神。把《條例》的學習納入干部培訓計劃,作為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先后在科級干部培訓班等不同類型的主體班次上組織了學習。在每次調整干部前,組織考察組成員集中學習《條例》有關內容,確保干部調整工作嚴格按《條例》規定進行。特別是在去年月份的公開選拔工作中,我們把《條例》內容作為公選筆試內容之一,極大地激發了全縣廣大干部學習《條例》的熱情。
二、以靠得住、有本事為標準,樹立正確用人導向
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們始終堅持以《條例》為準繩,認真學習宣傳《條例》,堅決貫徹執行《條例》,努力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對照《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具備的六項基本條件,客觀、準確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作風、領導能力和業務素質、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以及廉潔自律情況等,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質好、科學文化水平高、組織領導能力強、政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選拔進各級領導班子。在實際工作中,做到了“四個注重”:一是看品德,注重選拔靠得住的人。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加強對干部思想政治素質的考察,不僅看干部一時一事的表現,而且看其在一個相對較長時期內的整體表現;不僅看干部的平時表現,而且看其在關鍵時刻,重大問題面前的表現,特別看其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不僅看干部八小時以內的表現,而且看其八小時以外的表現,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堅決克服重才輕德現象,防止干部“帶病”上崗。二是看潛質,注重選拔綜合素質高的人。著眼干部實踐“三個代表”,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大力選拔學歷高、實踐經驗豐富、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干部,特別是加大了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高知識層次干部和各行各業涌現出的拔尖人才的選拔力度。去年月以來新提拔的干部中,本科以上學歷人,縣級以上專業技術拔尖人才人,從而樹立了良好的干部任用導向。三是看實績,注重選拔有本事的人。區分真政績與假政績。對那些政績突出的領導干部大膽提拔使用,而對那些政績平平,只有“唱功”而沒有“做功”,甚至投機取巧、嘩眾取寵、慣于做表面文章的人則果斷進行降免或調整。四是看公認,注重選拔群眾基礎好的人。干部思想政治素質高不高、作風好不好、政績突出不突出,群眾自有公認。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們充分發揚民主,走群眾路線,認真落實群眾在選拔任用干部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從而杜絕了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的現象,進一步增強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三、以《條例》規定為依據,嚴格按程序辦事
《條例》對干部選拔任用的推薦、提名、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交流回避、辭職降職等各個環節,作出嚴密的程序規定。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們嚴格按《條例》規定的程序辦事,重點把好“三關”:一是嚴把推薦關。每次推薦,都嚴格按照規定確定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范圍,專門召開推薦會,公布推薦職務、任職條件、推薦范圍,提出明確要求。領導干部個人推薦干部,必須寫出署名推薦材料,經組織部門審核后,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民主推薦。對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程序和推薦得不到所在單位大多數群眾擁護的,不予列為考察對象。二是嚴把考察關。每次考察前,抽調政治素質好、原則性強、業務熟的同志組成考察組,制定考察方案,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績、廉。同時,把考察觸角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從而解決了考察中了解面不寬、了解情況不真、對干部評價不準等問題,有效提高了考察結果的全面性、真實性、準確性。三是嚴把決定關。在集體討論決定環節上,堅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決定任免干部,不搞臨時動議,始終做到組織部門不考察的不上會,考察時多數人不贊成的不提名,研究時多數人不同意的不通過。
四、以機制創新為動力,加強選用干部工作監督
在工作中,我們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人,按照與時俱進的觀點,積極創新干部選任工作監督機制,從而有效地防止了干部選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風。一是認真落實群眾“四權”。為了準確把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水平、精神狀態、工作成效,我們充分發揚民主,多渠道、多側面、多方式地傾聽民聲,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認真落實好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年,我們制定了《關于實行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意見》,在干部調整中,我們不斷拓寬公示范圍,除利用縣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外,還在公示對象工作單位進行張榜公示,廣泛聽取意見。細化公示內容,詳細公布了公示對象姓名、單位、主要工作經歷及擬任職務等內容。同時,在公開選拔工作中,我們還推行了“三次公示制”,即考試成績公示、考察對象公示和任用結果公示。在公示過程中,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組成聯合調查組,全部進行了調查核實。二是引入競爭機制。為進一步拓寬用人視野,營造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環境,使優秀年輕干部盡快脫穎而出。××××年月,我們打破身份、職業等界限,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拔了縣總工會副主席、縣婦聯會副主席、團縣委副書記、縣史志辦副主任、縣旅游局副局長、縣環保局副局長、縣司法局副局長、縣廣電局副局長、縣審計局副局長、縣監察局副局長等名副科級干部。這次公開選拔的突出特點是:范圍廣,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國家正式干部和市人事部門批準的聘用制干部含村干大專班畢業的村干部,不管機關、企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的都可報考;競爭力大,全縣共人報名參加考試。兩次公開選拔,在全縣引起了強烈反響,對營造濃厚的干事創業氛圍,促進學習型社會的形成發揮了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對公開選拔出來的干部,我們全部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方正式任命,從而杜絕了高分低能現象。三是健全責任體系。建立健全了干部推薦、考察、決策責任制,嚴格實行“誰推薦、誰簽字,誰考察、誰把關,誰決策、誰負責”,對推薦失準、考察失誤、把關失嚴,造成用人失誤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縣委主要領導及常委一班人自覺增強政治觀念、組織觀念、法紀觀念,帶頭執行《條例》,在干部選拔工作中,嚴格遵守《條例》規定的“十不準紀律”,按照豫組通號文件要求,認真學習和遵守中組部干部監督局的《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不折不扣地按規定辦事,帶頭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組織部門嚴格把關,對本級管理的干部,不符合《條例》規定的不上會;對上級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條例》規定的不上報;對下級報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條例》規定的不審批。
五、以組織領導為保證,加強干部隊伍宏觀管理
黨管干部是黨的組織領導的重要體現,是實現黨的思想領導和政治領導,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重要保證。搞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對整個干部隊伍的數量、質量和結構進行宏觀管理,保證黨對干部人事工作的領導權和重要干部的管理權。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努力做到以下“三點”:一是科學規劃。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既要注重穩定干部隊伍,又要注重調動干部的積極性。如果對干部調整過頻,易引起干部情緒波動,引發短期行為,滋生不正之風。如果只強調干部隊伍的穩定而不進行必要的調整,就會死水一潭,挫傷干部的積極性。為此,我們注重根據縣鄉機構改革和干部隊伍狀況,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調整頻率和數量,做到既適量又適度,既穩定了干部隊伍,又調動了廣大干部的積極性,促進了各項事業發展。二是加強管理。認真貫徹執行《條例》和省委《關于加強干部隊伍宏觀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豫發號),在選拔使用干部工作中,嚴把職數關,按照編制部門規定的領導職數,做到不超編,不濫位。三是及時備案。在干部選拔使用過程中,涉及對鄉鎮黨政正職、縣紀委副書記、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及政法部門副科實職以上干部的調整,都按照要求及時向上級組織和有關部門備案。
從自查的情況看,我縣學習貫徹執行《條例》態度是堅決的,效果是好的,沒有發生違反《條例》的現象。但我們在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條例》上與上級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條例》工作力度,逐步實現干部選拔使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為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