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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陷干預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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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陷干預計劃

          一、工作原則

          出生缺陷干預以“社會共同關注,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為宗旨,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

          (一)政府主導。將預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實行有關部門分工協作。

          (二)全民動員。大力開展宣傳培訓和健康教育工作,將預防出生缺陷和殘疾的科普知識普及到社區、家庭,動員全社會關注出生缺陷干預工作,培育良好的生殖健康觀念和行為。

          (三)重點推進。堅持以人為本、知情同意的原則,在積極推進一、二、三級干預措施的基礎上,選擇效果明顯、群眾接受的技術和方法,重點落實出生缺陷一級干預措施。

          (四)注重實效。積極發揮我市人才和技術優勢,針對本地出生缺陷的主要問題,制定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和殘疾的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工作目標

          (一)*年總體目標。

          1.群眾對出生缺陷主要預防知識的知曉率,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和高新區(以下統稱城區)達90%以上,其他區(市)縣達80%以上。

          2.為預防神經管畸形的發生,對全市登記的已婚待孕農村婦女免費增補小劑量葉酸片,發放率達98%以上。

          3.建立成都市產前診斷中心和各區(市)縣產前篩查技術服務機構,依法開展產前診斷和產前篩查工作。

          4.開展新生兒疾病(甲狀腺功能低下癥和苯丙酮尿癥)篩查,城區篩查率達85%以上,其他區(市)縣達50%以上。

          5.建立和完善聽力篩查工作網絡,開展新生兒聽力篩查工作,城區篩查率達到70%。

          6.做好出生缺陷兒童的康復工作,城區采取早期康復(視力殘疾康復、聽力殘疾康復、肢體殘疾康復、智力殘疾康復及孤獨癥兒童康復)服務率達到80%,其他區(市)縣達到50%。

          (二)年度目標。

          三、工作重點

          (一)監測工作。建立健全出生缺陷監測體系,在全市醫療保健機構及計生服務機構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市、區(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監測網絡。做好孕期保健、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和健康監測,建立和完善村(社區)級出生缺陷起報制度。

          (二)科研工作。加強出生缺陷干預科研工作,為預防出生缺陷提供理論依據和干預手段。

          (三)干預工作。

          1.一級干預:避免常見、重大出生缺陷和殘疾的發生。此項工作由市計生委牽頭負責。一是通過農村黨員干部遠程教育的方式進行預防出生缺陷有關科普知識的宣傳;二是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和現代通訊工具廣泛開展預防出生缺陷有關科普知識的宣傳;三是利用有關部門網站專設出生缺陷干預網頁進行宣傳;四是以村、社區為基礎,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優生知識;五是有針對性地普及婚前保健知識、引導群眾自愿參加婚前健康檢查,開展遺傳與優生咨詢服務,指導已婚待孕婦女增補小劑量葉酸片、實施四項病原體(弓形蟲、風疹病毒、巨細胞病毒、單純皰疹病毒)篩查,加強孕期、圍產期保健。

          2.二級干預:減少出生缺陷和殘疾的出生率。此項工作由市衛生局牽頭負責。按照衛生部《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和《四川省產前診斷技術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建立成都市產前診斷中心和各區(市)縣產前篩查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產前診斷和產前篩查工作,提供出生缺陷咨詢等相關服務。對于有出生缺陷風險的孕產婦,做到早發現、早治療、早處理。

          3.三級干預:對出生缺陷兒童進行康復治療和訓練,減輕殘疾程度。此項工作由市衛生局、市殘聯牽頭負責。開展新生兒疾病(甲狀腺功能低下癥和苯丙酮尿癥)篩查、聽力篩查等出生缺陷的干預,對出生缺陷(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及孤獨癥等)兒童進行必要的康復治療和訓練。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成立成都市出生缺陷干預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工作委員會),負責全市出生缺陷干預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績效評估。副市長蔣顯倫、曾萬明為工作委員會主任,市委、市政府副秘書長李寧,市計生委主任李建華,市衛生局局長周光榮和市殘聯理事長毛大付為副主任,市級有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市計生委)、項目工作組和項目專家組。各區(市)縣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機構。

          1.有關部門職責。

          宣傳部門:負責協調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設立固定的“人口與生殖健康”專題欄目,經常性地開展出生缺陷、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知識的宣傳,報道優生優育典型案例及出生缺陷干預工作動態,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

          教育部門:負責將出生缺陷干預工作的有關知識納入教學及相關活動中,做好學生青春期教育工作;督促各中學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生殖保健、預防出生缺陷、優生優育等相關科普知識的教育。

          科技部門:負責引導、支持優生優育相關科研項目的立項和管理工作;將預防出生缺陷、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等知識作為科普宣傳活動的重要內容。

          民政部門:負責在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中,配合計生部門做好優生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引導群眾自愿參加婚前健康檢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做好婦女及殘疾人就業和社會保險工作,依法查處侵犯女職工及殘疾人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行為。

          衛生部門:負責優生、優育宣傳咨詢工作。組織醫療保健機構依法開展產前檢查、產前篩查、產前診斷及新生兒疾病篩查等出生缺陷干預工作,指導科學育兒,積極引進優生、優育新技術,對出生缺陷兒童進行治療和康復訓練。

          計生部門:負責出生缺陷干預工作的組織籌劃、協調及檢查工作;做好出生缺陷、優生優育、“五期”教育等宣傳、咨詢、培訓、指導工作,引導群眾自愿參加婚前健康檢查并主動接受干預措施;負責建立完善村(社區)級出生缺陷起報制度,抓好出生缺陷監測;做好病殘兒童醫學鑒定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加強出生缺陷干預工作相關科技成果的引進、新產品的推廣應用及預防出生缺陷營養素的增補等監督工作。

          藥監部門:負責對出生缺陷干預、生殖道感染干預等計劃生育藥品、器械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共青團組織:負責在全市大學生中開展優生優育、預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通過社會實踐活動、學生社團活動、課外學術科技活動、志愿服務活動等多種途徑對預防出生缺陷知識進行廣泛宣傳。

          婦聯組織:負責對廣大婦女和家庭進行優生知識的宣傳和培訓。

          殘聯組織:負責殘疾人的康復工作。通過早期康復訓練幫助殘疾人恢復缺陷功能,減輕殘疾程度;對殘疾人進行相關政策和出生缺陷干預相關知識的宣傳。

          2.項目工作組分為一、二、三級干預組,由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業務處室負責人擔任聯絡員,具體負責出生缺陷干預工作的實施。

          3.項目專家組由省、市有關醫學、計劃生育、健康教育和殘疾康復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出生缺陷原因分析、審核并指導出生缺陷干預工作規劃、提出并實施科研項目,并通過舉辦專題講座等方式,指導干預工作實施。

          (二)經費保障。各區(市)縣和市級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將所需工作經費納入各自的部門預算的項目預算之中,保障出生缺陷干預工作順利實施。

          (三)制度保障。

          1.會議制度。工作委員會將根據工作實際,召開成員單位聯系會議,聽取成員單位開展出生缺陷干預工作的情況匯報,共同研究干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解決措施。

          2.督查制度。將出生缺陷干預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目標,工作委員會將委派有關部門對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通報督查結果。

          (四)信息保障。整合資源,建立信息化工作平臺和出生缺陷兒童檔案,全面準確掌握出生缺陷兒童的情況,并及時將出生缺陷兒童安排到相應機構進行康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