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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改委年終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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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來,國際經濟環境復雜多變,國內發生多次重大自然災害,形勢出現十年來所未有的嚴峻局面。針對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全區各級價格部門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及時采取相應的調控措施,從年初的“雙防”(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演變為過熱、防止價格從結構性上漲演變為明顯通貨膨脹),到年中的“一保一控”(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控制物價過快上漲),再到9月份以后的“一保一防”(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防止出現大的起落),加強調控措施的靈活性和針對性,緊緊圍繞宏觀調控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努力減輕價格波動對經濟發展和群眾生活的不利影響,為促進我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全區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市場價格明顯回落,全區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在今年2月份上漲至最高點8.7%以后,三月份漲幅逐步回落,3-11月份同比分別上漲8.4%、8.2%、7.3%、6.7%、6.0%、5.0%、4.8%、4.2%和2.1%,1-11月累計上漲6.3%。預計12月漲幅將繼續回落,漲幅約2.0%以內,20*年我區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全年漲幅約6%。1-11月份累計漲幅與全國平均水平持平,預計我區全年將低于全國平均漲幅,可以完成價格總水平漲幅低于全國平均漲幅的預期調控目標。今年以來我們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積極采取價格調控措施,有效地抑制價格過快上漲。

          為了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兩防”任務,年初我們加大了價格調控力度,成立了保障市場供應加強價格調控領導小組,對控制價格過快上漲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并采取了一系列調控措施。一是實施價格臨時干預措施,抑制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不合理上漲,維護了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制定公布《*自治區關于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對全區八大類商品267家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管理。對發電用煤價格實行了臨時干預措施,公布了市場電煤的最高限價,加大了煤炭價格監管力度。對部分抗震救災物資價格采取了最高限價等措施,保證糧食、食用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帳篷、鋼材、水泥、玻璃等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價格的基本穩定。對運往災區的物資實行免收公路車輛通行費的政策。二是提出針對性的調控措施。代自治區政府起草了《關于保障市場供應加強價格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提出了嚴格控制價格漲幅預期調控目標,加強對價格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米袋子”和“菜籃子”行政首長負責制,保障市場供應穩定市場價格,著力加強對重要商品市場價格調控,加強市場和價格監管,加強對房地產市場價格的管理和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生活等八條措施。三是加強價格監測和分析工作。在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南方雨雪冰凍、汶川特大地震自然災害時期,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都實行了價格信息日報和一日兩報制度。按時向自治區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上報了15種主要食品、25種救災物資的應急價格監測數據,及時反映價格動態,重點做好糧、油、肉和化肥、能源、鋼材等生產資料價格監測,按月、按季度分析價格形勢、預測價格走勢,為國家、自治區制定相關政策和調控措施提供及時、準確的決策依據和政策建議。四是加大宣傳力度,穩定居民心里預期。我委和自治區宣傳部聯合下發了價格形勢宣傳提綱,召開企業價格政策提醒告誡會,及時宣傳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和政府在調控市場物價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政策,組織開展紀念價格改革30周年和《價格法》實施10周年專題宣傳活動,多次接受電視臺新聞采訪、參加在線訪談等節目,宣傳價格政策,對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積極疏導價格矛盾,促進全區經濟健康發展。為緩解國際市場油價波動對國內經濟的沖擊,保障市場供應,6月20日適當提高了成品油價格,增加對公益性行業和低收入群體的補貼,緩解生產經營企業的困難,維護消費者利益。為保障電力供應、緩解煤炭價格過快上漲造成的電力企業成本增支壓力,7月1日和8月20日兩次調整了電力價格。為保障我區冬季供熱采暖,9月份指導各地按照財政、企業和用戶共同負擔的原則,綜合采取價格、財政、稅收等措施,有效地緩解了供熱企業的經營困難。為保障春耕期間化肥供應,穩定化肥價格,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我委及時下發了《關于加強化肥價格監管保持價格穩定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化肥價格監管保持化肥價格穩定的緊急通知》,督促有關部門積極組織貨源,確保化肥供應,做到不脫銷,不斷檔。同時加強對化肥價格監管力度,加大對種子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摻雜使假、擅自漲價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抑制化肥價格過快上漲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加強民生價格監管,減輕企業和消費者的負擔。一是落實國家各項減負政策。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簡化資費結構;停止征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對所有畜禽養殖、屠宰環節的建設項目環評咨詢收費減半收取;取消或停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等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我區企業和消費者的負擔3.6億元。二是繼續清理高校收費。重點對自治區級直屬高校教育收費進行清理,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為高等教育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三是整頓和規范游覽參觀景點門票價格。制定整頓規范方案,對公共博物館、展覽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一批游覽參觀點實行了免費開放。

          四是加強藥品價格監管。制定第一批城市社區和農村基本用藥定點生產的非處方藥品最高零售價格,公布了8種藥品的最高零售價。配合有關部門在全區范圍內實行了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全年減少患者負擔4.4億元。五是加大價格補貼力度。呼和浩特、呼倫貝爾、烏海市累計動用價格調節基金1600萬元,用于穩定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補貼困難群眾生活。我委向自治區政府上報了建立全區城鎮低收入群體生活價格指數的建議。

          (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積極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一是抗擊雨雪冰凍災害。春節前后,我國南方部分省份發生幾十年罕見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價格快速上漲。我委及時采取措施,督促各地加強監測預警、完善臨時干預措施、暢通綠色通道、減免流通環節收費,穩定市場價格。二是迎戰特大地震災害。汶川地震災害發生后,我委先后下發了《關于加強抗震救災期間價格監管維護市場穩定的緊急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抗震救災物資價格監管的緊急通知》、《關于保障災后重建物資供應加強價格監管的通知》和《關于加強市場價格監測的通知》,切實加強市場價格監測、分析、預警,密切關注生活必須品與抗震救災物資價格變動,努力保持了糧食、食用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帳篷、鋼材、水泥、玻璃等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價格的基本穩定。三是應對三鹿嬰幼兒奶粉事件。三鹿事件發生后,我區建立了乳制品價格日監測制度,加強乳制品價格監管,維護正常價格秩序,建立了生鮮乳價格協調機制,積極促進奶業恢復發展。

          (五)積極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促進節能減排。一是加大差別電價政策實施力度。認真落實國家差別電價政策,有力地推動了節能減排。積極向國家爭取批復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促進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二是積極梳理價格矛盾。主動向國家匯報、協調,解決了部分電廠上網電價和單晶硅、多晶硅銷售電價中存在的問題,為推進我區產業結構調整,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提高東送電價格。解決元寶山電廠老機組的上網電價和落地電量的上網電價問題。促進了東部區電力事業的發展,為加快經濟發展,引進項目創造了條件。四是加大脫硫電價實施力度。今年截止到12月20日,我區累計批復脫硫加價機組33臺,裝機容量1091萬千瓦,網對網東送電廠的脫硫加價正在積極爭取國家發改委予以解決。五是推進污水處理費改革。20*年,自治區政府明確提出,到20*年底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不得低于每噸0.8元,“十一五”期間要達到合理盈利水平。目前,我區已有16個設市城市、10個旗縣開征污水處理費。六是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費征收標準。要求全區加大征收力度,不得隨意減免。

          (六)加強價格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先后對醫藥、教育、郵政、電信等民生價格領域,成品油、電力等資源性產品價格領域進行了重點檢查,繼續整治涉農收費秩序。截止11月底,全區共查處各類價格違法案件1202件,查處違法所得金額3287.78萬元,實行經濟制裁3233.19萬元。共接到各類價格舉報488件,辦結468件,辦結率為96%。

          (七)夯實價格工作基礎,提高價格工作水平。一年來,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大力加強基礎建設,取得了可喜成績。一是監測預警工作成效顯著。全力做好各項常規和應急價格監測預警工作,全區共采集上報各類監測數據26萬多條,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提供各類價格動態分析、預測預警、專題調研材料128篇,其中40多篇被上級部門采用。價格監測體系進一步完善,價格監測巡視制度、監測點預警功能建設,以及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的價格實時監測體系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堅持按周、月、季分析價格形勢,分析質量進一步提高。二是對重大價格問題調查研究成果豐碩。為進一步摸清情況,增強價格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采取自治區、盟市和旗縣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互相配合的方式,先后開展了糧食、生豬、蔬菜、飼料、石油、天然氣、煤炭價格專題調研,進行了價格波動對低收入群體影響的調查以及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成本構成及政策落實情況、資源性產品價格變動對價格走勢的影響和價格調節基金征收使用情況等重大價格問題調研。這些工作的開展,為下一步有針對性做好價格調控監管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其中《資源性產品價格變動對價格走勢的影響》、《*壟斷行業價格監管,對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機制研究》等5篇論文獲得中國價格協會優秀調研論文。價格協會還舉辦全區價格理論優秀論文評選活動,推動了全區價格理論研究的廣泛開展。三是價格法制工作取得新進展。在認真起草、調研和修改完善草案的基礎上不斷地同政府法制部門溝通協調,以政府令形式頒布實施了《*自治區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辦法》。該辦法的實施,為維護群眾價格和收費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對規范經營性服務價格行為具有十分重要意義。四是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扎實推進。組織開展了糧食成本收益調查與預測,為研究制定農產品價格政策和農資綜合直補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據;糧、棉、油、煙、生豬等重要農產品成本收益調查水平進一步提高;畜產品成本調查制度進一步完善。組織開展了高校教育成本、血液成本、鐵路交通成本等監審工作。五是價格認證工作獲得社會廣泛認可。各級價格認證機構在涉案財務價格鑒定中高質量、高標準地完成各項工作,20*-20*年全區共受理各類鑒定業務48213件,標的額達58億元,受理各類價格認證事項5031件,標的額達236.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