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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宗局規范化監管治理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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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宗局規范化監管治理總結

          一、貫徹會議精神,完善工作機制,切實把民族宗教事務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

          1、及時報告傳達全省、*市民族宗教工作會議精神。一是及時主動地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告,提出了貫徹落實意見和工作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二是召開局機關干部會議,專題傳達學習了會議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就如何貫徹好會議精神,做好2009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開展了認真討論,進一步統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激發了熱情。三是在全市統戰(民族宗教)工作會議上進行了書面傳達。

          2、爭取“四個列入”,民族宗教工作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一是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為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會議精神,爭取市委、市政府召開了全市統戰(民族宗教)工作會議,會議由市政府副市長*主持,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作了重要講話。各鄉鎮構造、統戰委員,民宗助理員,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參加了此次會議。同時,各鄉鎮首次同市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簽訂了責任狀。二是把宗教工作繼續列入了對市直(駐市)單位、鄉鎮和諧平安創建和綜治工作目標治理考評內容。三是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和基本知識繼續列入了市委黨校干部培訓課程。積極與市委構造部溝通聯系,將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列入了市委黨校鄉村干部培訓內容,安排了我局主要領導在今年“鄉村干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培訓班”上專題授課。四是爭取市政府將把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和宗教工作特費繼續列入了市財政預算。在市財政年度預算中安排了少數民族發展資金3萬元、宗教工作特費3萬元。

          二、圍繞“兩個共同”,加大扶持力度,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了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

          1、開展了民族工作基本情況大調研活動。爭取鄉鎮和公安部門的大力支持,對全市少數民族基本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完善了資料,充實了臺帳。同時,根據調查情況,構造人員到*、*鎮等少數民族人口較多的村小組,對其民族成份、總人口數和少數民族人口數進行了進一步的調研,并到當地派出所進行了核實。通過核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局務會研究,認定*七堡村蘭屋小組為少數民族村小組,現已按程序報批。

          2、全面啟動了全市第二輪對口支援少數民族民族村、組工作。積極爭取市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向全市通報表彰了第一輪對口支援工作取得的顯著成效,授予了9個對口支援單位“全市第一輪對口支援少數民族民族村組工作先進單位”的榮譽稱號。同時,制定了《**市開展第二輪對口支援少數民族民族村、組工作實施方案》(瑞府辦發〔2009〕14號),構造10個單位自2009年3月起至2013年12月止,連續5年對口支援我市1個民族村,10個民族村小組。對此,我局切實抓好對口支援的聯系、服務工作,不斷加大督查和構造調解力度,調解落實項目和資金。目前,10個對口支援單位已全部制定了5年工作規劃和2009年度實施計劃,各項工作穩步推進。

          3、精心做好項目的開發、論證、申報工作,積極向上爭項目、爭資金。增強同財政、水務、文化部門的調解協作,嚴把立項、論證、申報關,向上申報了該村修建河堤、水渠及特色民族村寨保護等3個項目,并多次向省、*市民宗局領導報告了我市上報項目情況,爭取支持和照顧。增強同交通部門聯系,密切跟蹤落實日東、澤覃、壬田等鄉鎮民族村組全面通沙石路和分步通水泥路項目情況。同時,構造實施了2009年省少數民族發展資金扶持項目—安治畬族村新種200畝毛竹項目,構造人員到日東鄉贛源村河背畬族村小組督查市少數民族發展資金扶持的肉牛養殖項目,確保項目取得實效。

          4、“整村推進”了安治畬族村新農村建造工作。爭取市委、市政府連續第4年把澤覃鄉安治畬族村列為全市新農村建造點,安排統戰部、民宗局共同掛點,并由我局副局長任工作組長。目前,該點破舊豬牛欄、廁已全部拆除,房屋粉刷,檐階、通戶便道、余坪硬化和環境美化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在6月份“推進月”活動檢查評比中評為前第5名。

          5、開展了《黨和國家民族政策宣傳教導提綱》宣傳活動。編印了《黨和國家民族政策宣傳教導提綱》小冊子,分發給市民族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鄉鎮黨政主要領導、構造統戰委員、民宗助理員及各少數民族村組干部,極大地強化了各級領導干部和少數民族群眾的民族政策法規意識,有力地鞏固了民族團結和穩定。

          三、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目標和兩個《條例》,強化依法治理,確保了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

          1、開展了宗教政策法規培訓活動。舉辦了4期鄉鎮民宗助理員和宗教界人士宗教政策法規培訓班,極大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素質、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時,經與市委構造部調解,將宗教政策法規列入了市委黨校培訓內容,我局將派員在鄉、村干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培訓班上授課。

          2、開展了“規范化治理”活動不達標場所督查活動。對去年宗教活動場所“規范化治理”活動中評定的不達標場所下發了《整改通知書》,并構造人員深入到黃柏、大柏地等7個鄉鎮督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指導場所健全治理構造和規章制度,做到了限期整改,定期督查,實地指導。

          3、開展了對宗教團體和重點宗教活動活動場所財務檢查工作。6月中旬,我局以開展宗教活動場所“財務規范治理年”活動為契機,在*市率先開展了對宗教團體和重點宗教活動場所的財務檢查工作。向各宗教團體和有關宗教活動場所下發了《關于對宗教團體和部分宗教活動場所進行財務檢查的通知》(瑞民宗字〔2009〕5號),集中2個月時間開展了對兩個宗教團體和重點宗教場所的財務檢查工作,總結推廣了經驗、發現處置了問題,并向全市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通報了檢查結果。

          4、切實加大對違法、違規宗教活動的處置力度。一是開展了國慶期間宗教領域維穩工作。國慶前夕,我局召開了各鄉鎮民宗助理員會議,專題安排部署國慶期間宗教領域維穩工作,建立了值班制度、每日零報告制度,要求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隱患,做到專人負責、包案處理、妥善化解,確保了我市國慶期間宗教領域的穩定。二是開展了執法大檢查活動。6月初,我局會同象湖鎮開展聯合執法,依法取締了象湖鎮東升居委會轄區的1處基督教私設聚會點,確保了上級提出的年內不出現新的基督教私設聚會點的目標實現。三是拓寬了信息渠道。在基層宗教界代表人士中選聘了多名維穩信息員,并實行動態治理,為及時發現、處置宗教不穩定因素起到了積極作用。

          5、切實幫助宗教界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3月份以來,我市重點工程龍珠寺的道路建造已全面推開,針對建造過程中出現的征地補償問題,我局積極增強同國土、象湖鎮和瑞明村等單位和部門的溝通調解,爭取支持,使該路的建造順利進行。爭取市規劃委員會專題研究城南教堂整體搬遷新建教堂的選址征地問題,在城市用地非常緊張的情況下優先安排了遷建用地,并于今年5月確定了選址地點。

          四、增強自身建造,勇于開辟創新,全面提高駕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推進了行政執法主體建造。圍繞“宗教工作主體在縣”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主體,進一步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構造2名干部參加了市法制部門構造的行政執法綜合法律知識學習培訓,并通過考試取得了行政執法證,使我局有執法資格的干部達到了3名,增強了執法力量。

          2、有效開展了機關效能年活動。一是建章立制。制作了《**市民宗局機關效能制度匯編》,落實了崗位、職責、獎懲三位一體的長效治理機制。二是提高效率。嚴格按規定梳理了行政審批事項,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高效便捷。三是轉變作風。深入民族村組和宗教場所開展下訪活動,登門納諫,上門服務,有效調解解決了龍珠寺道路建造、市基督教堂遷建選址征地以及將*鎮七堡村蘭屋村小組報批為少數民族村小組等問題。四是強化素質。開展了“一天一自學、一月一講座、一季一論壇、一年一評學”主題學習活動。局領導帶頭作專題講座,全體干部大興調研之風。在上級民宗系統雜志、網站上稿30余篇,其中《江西省**市縱深推進“宗教工作主體在縣”》在國家宗教局主辦的《中國宗教》2009年第7期刊發,出色地完成了上級下達的信息調研任務。

          3、推進了中央蘇區民族史研究工作。2009年,爭取國家民委將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舊址命名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教導基地”。2009年,將中央蘇區民族工作研究成果制作成《偉大的探索—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民族工作》宣傳冊,得到了民族工作系統各級領導的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今年,又爭取省民宗局就“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民族工作研究”向國家民委進行了專題報告,引起了國家民委對此項工作的進一步重視,并把中華蘇維埃時期民族工作與民族理論研究列入了國家民委2009年度研究課題。

          今年以來,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民宗部門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民族地區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任務仍然比較艱巨,對口支援工作進展不平衡。二是宗教工作“三級網絡、兩級責任制”的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非法、違法宗教活動在一定范圍內仍然存在。